车间空气中二硫化碳卫生标准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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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本庆,赵子辰,李玉兰.车间空气中二硫化碳卫生标准探讨[J].吉林医学,198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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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本庆 赵子辰 李玉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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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吉林省劳动卫生职业病研究所,吉林省劳动卫生职业病研究所,吉林省劳动卫生职业病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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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 我国规定车间空气中二硫化碳(CS_2)最高容许浓度为10毫克/米~3,现上海提出修订值为5毫克/米~3,苏联已降至1毫克/米~3。我们对吉林化纤厂历年的车间空气中二硫化碳测定资料和1981年工人体检资料,做以分析讨论,供修订时参考。观察对象和方法我们对化纤厂纺练、原液、二硫化碳、酸站等车间接触二硫化碳作业工人171人做了体格检查,其中女工42人,年龄在19至52岁。体检着重做神经系统检查,对部分工人做了心电图、胆固醇、β-脂蛋白等检查。该厂自1973年以来,每半个月测定一次车间空气中二硫化碳浓度,应用二乙胺醋酸铜比色法。结果一、车间空气中二硫化碳浓度现将1973-1981年各有关生产工序的空气中CS_2浓度测定结果列于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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