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加强对"后进生"的偏爱
作者姓名:曾澧生
作者单位:常德职业技术学院,湖南,常德,415000
摘    要:学生得到的爱有母爱、父爱、亲属爱、社会给予的爱。母爱和亲属爱侧重温暖和关注。父爱除温暖和关注以外,也应注意严格合理要求。社会给予的爱有法律施予的保护,提供学习条件.同学、朋友的帮助和照应,教师的关怀。社会对学生的爱主要表现为师爱。正因为如此,有人说,教育事业是“爱”的事业。师爱的温暖、启迪、感化和诱导,是学生成长、发展的阳光和雨露。但阳光地带更有着“偏爱”。偏爱,是由于对某种人或物的特别认识而产生的一种相对过度的施爱。教师爱生,原则上要一视同仁,但多数教师自觉和不自觉地悖于这一原则,表现出偏爱与偏恶现象:对好学生施之过分宠爱,对后进生则过多指责,甚至歧视。这种心态似乎无可指责。不少人不也偏爱温顺听话

关 键 词:后进生 偏爱 教育转化
文章编号:1671-1246(2004)21-0050-02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