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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实施效果评价——基于山东省潍坊市重大疾病医疗保险数据
作者姓名:沈郁淇,  桑新刚,  盛红旗
作者单位:[1]潍坊医学院管理学院,山东261053; [2]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山东261053;
基金项目: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ZR2010GL031);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ZR2011GL012)
摘    要:目的分析山东省潍坊市2013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农合)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工作实施效果。方法以山东省潍坊市为样本地区,以2013年所有符合新农合大病保险赔付的患者为研究对象,采用描述性统计和比较分析的方法,从新农合大病保险的基本运行情况、不同医疗费用段的补偿情况、政策范围内以及实际补偿情况、新旧政策对比等角度分析2013年新农合大病保障政策实施效果。结果 2013年新农合的实际补偿比达52.33%,大病保险的实际补偿比达14.18%,病患自付比例为33.50%。随着医疗费用的不断增加,大病保险的补偿比例逐渐增加,大病保险对大病患者特别是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患者的补偿比例较高,但政策设计与实际补偿之间存在一定差距。2014年新政策在人均筹资、支付标准和补偿流程方面发生了变化。结论新农合大病保险总体运行情况良好,但在病种间存在差异。大病保险补偿机制合理,部分病种患者经济负担仍然较重,政策设计与实际补偿情况存在差距。

关 键 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大病保险  实施效果  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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