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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卫生服务契约式合同探讨
引用本文:张新平,邱心镜,王铁军,周指明,巫云辉,黄会坚.社区卫生服务契约式合同探讨[J].中国卫生经济,2003,22(6):26-26.
作者姓名:张新平  邱心镜  王铁军  周指明  巫云辉  黄会坚
作者单位:1.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430060
2. 深圳市宝安区公明医院,518000
基金项目:国家卫生部“在达到全面小康水平的地区发展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的可持续性研究”课题
摘    要:契约式合同方式是我国开展社区卫生服务有效的筹资手段,也是一种较理想的筹资模式。 1.国内社区卫生服务契约式合同开展情况 国内社区卫生服务契约式合同服务开展并不理想。如上海市,自1997年起在社区推广与实行家庭保健合同形式,到目前为止,合同覆盖率占服务人

关 键 词:社区卫生服务  契约式合同  管理  国家卫生服务  家庭健康合同
文章编号:1003-0743(2003)06-0026-01
修稿时间:2003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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