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一现状八十年代以来,随着工农业生产的发展,卫生法制建设的加快,我国卫生监督与服务工作得到加强。我国现已颁布了《食品卫生法(试行)》、《尘肺病防治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及卫生监督行政规章100余项,卫生标准732项。此外,还有大量的规范性文件。卫生监督工作开始有法可依,并逐步走向法制化、规范化、标准化和程序化轨道,为保护人民健康,促进我国的社会经济发展作出了贡献。同时,我国卫生监督监测队伍日益壮大,食品卫生、劳动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放射卫生的监督与服务网络已初步形成,卫生监督与服务工作受到了广大公众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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