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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儿误服火碱护理体会
作者姓名:邸向瑜  米文育  谭启明
作者单位:解放军第252医院儿科,河北,保定,071000
摘    要:自1岁至满3周岁之前的小儿对危险的识别和自我保护能力都有限,因此意外伤害发生率非常高,应格外注意防护.火碱(NaOH)属于强碱,误服后可致口腔粘膜、咽喉、食管、胃部灼伤,甚至危机生命.现将我科收治的两例患儿误服火碱的护理体会介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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