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领域治理商业贿赂时不我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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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本刊评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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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药业》评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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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反腐倡廉是政府全面履行职能、做好各项工作的重要保证,在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和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上,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了加大反腐倡廉力度、重点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重大决策和部署,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出了《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决心大力加强政府廉政工作和自身建设,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把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作为政府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坚持标本兼治、注重治本,从推进政府改革和制度建设入手,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坚持依法行政、从严治政,自觉把行政权力的运行置于人民群众监督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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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治理 贿赂 商业 医药领域 国务院办公厅 政府改革 反腐倡廉 中共中央 人民群众 工作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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