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化工系统首批毒物登记先进单位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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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学工业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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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化工厅(局)、各有关单位: 1992年开始在全系统开展的有毒化学品登记管理(也称“毒物登记”)工作,到目前为止,首批公布的毒物(53种类)登记工作已基本完成。 毒物登记工作是一项技术要求很高、管理涉及多部门协作的基础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化工厅(局)与开展此项工作的化工企业的有关领导和负责部门,付出了辛勤的劳动,为进一步开展毒物登记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为此,决定对黑龙江省石化厅等10个省、自治区、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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