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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成律师信箱
引用本文:温雪虹.岳成律师信箱[J].中国临床医生,2004(12).
作者姓名:温雪虹
作者单位:北京市岳成律师事务所
摘    要:读者问 :对持有合法有效的《医师资格证书》、《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个体诊所该不该办理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 ?国家对个体诊所的诊疗药品数量、品种范围作了哪些规定 ?个体诊所都应向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交纳税吗 ?答 :根据我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 ,药品经营企业 ,必须依法取得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后 ,才能经营药品。而个体诊所不是药品的经营单位 ,而只是药品的使用单位 ,我国《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规定 :“城镇中的个体行医人员和个体诊所不得设置药房 ,不得从事药品购销活动”。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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