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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学校食堂从业人员上岗卫生知识培训基本要求》的通知
摘    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委,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食品卫生法》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加强对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的规范化管理,建立食堂从业人员上岗卫生培训制度,我部制定了《学校食堂从业人员上岗卫生知识培训基本要求》,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关 键 词:食堂从业人员  卫生知识培训  高等学校  办公厅  教育部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食品卫生法》  学生集体用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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