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记录缺陷分析与干预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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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丽.护理记录缺陷分析与干预措施[J].吉林医学,2005,26(1):49-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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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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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南省安阳钢铁集团公司职工总医院护理部 河南安阳455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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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由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从2002年9月1日正式施行。其中涉及护理工作的条款有多项,特别是对护理记录的书写做出了较具体的要求。《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又规定,患者有权复印客观病历资料,其中包括护理记录单。这就给护士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必须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患者疾病发生发展与诊疗护理的全过程,以确保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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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护理记录缺陷 措施 |
文章编号: | 1004-0412(2005)01-0049-02 |
修稿时间: | 2004年4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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