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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高”打击假劣药品司法解释解读
引用本文:罗杰.“两高”打击假劣药品司法解释解读[J].齐鲁药事,2009,28(7):392-395.
作者姓名:罗杰
作者单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北京,100810
摘    要: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09年5月13日公布了《关于办理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9)9号)(以下简称《两高司法解释》),5月27日起施行。《两高司法解释》很好地解决了药品监督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问题,为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劣药品违法犯罪行为提供了法律保障。

关 键 词:司法解释  假劣药品  解读  最高人民法院  违法犯罪行为  法律保障  刑事案件  行政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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