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劳”危害多 严重会夺命 |
| |
引用本文: | 高花兰.“过劳”危害多 严重会夺命[J].保健医苑,2014(5):32-33. |
| |
作者姓名: | 高花兰 |
| |
摘 要: | <正>何谓"过劳"?暂不论工作强度,单就工作时间而言,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法律规定。我国自1995年规定劳动者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然而,超时劳动在全球普遍存在。国际劳工组织2007年的
|
关 键 词: | 过劳 延长工作时间 危害 劳动者 工作强度 法律规定 用人单位 身体缝康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