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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在履行告知义务时应正确认识的几点问题
引用本文:王晓宏.护士在履行告知义务时应正确认识的几点问题[J].现代医药卫生,2006,22(16):2573-2574.
作者姓名:王晓宏
作者单位:涪陵中心医院神经内科,重庆,涪陵,408000
摘    要:《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11条明确指出:“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及时解答其咨询”。对患者的告知成为护士必须履行的一项义务,体现医学伦理的精神和以患者为中心的新护理服务理念,履行临床告知义务也是适应医学模式转变.搞好护患关系,减少护患纠纷的有力保证,突出患者至上的服务本质,从而加强对医护人员自身诊疗及护理活动的监督.最终提高医疗护理质量。如何在工作中准确无误的告知.护士应正确认识、处理以下几个问题。

关 键 词:临床告知  义务  护士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以患者为中心  医疗护理质量  医学模式转变  医疗活动  医务人员  医疗机构
文章编号:1009-5519(2006)16-2573-02
收稿时间:2006-03-22
修稿时间:2006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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