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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泻有余之火在于行气”小议
作者姓名:刘美文
作者单位:河北医学院中医系
摘    要:“泻有余之火在于行气”始见于《丹溪心法》,意思是说,清泻实热必有行气药物相辅佐,其效方著。朱氏“泻有余之火在于行气”这句话,是根据《素向·至真药大论》“寒者热之,热者寒之”和“……疏气令调,则其道也。”而引伸的,因为有余之火(实热)蕴积体内,必然引起气机的逆乱,阻滞气机运行。壅塞、逆乱之气,又可加重热邪之怫郁,二者互为因果,必致火热嚣张,病情加重。治疗时在苦寒药中加入行气之品,一可在直折邪气的同时,畅通气机,怫郁之实热也可随之四散;又能恢复气机升降之常,使被清泻之实热,随浊降之势而排出;三者可佐苦寒药物收引之性,故能提高疗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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