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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保健品管理办法》现存问题的思考
引用本文:陈世伟.对《保健品管理办法》现存问题的思考[J].中国公共卫生,2001,17(10):950-950.
作者姓名:陈世伟
作者单位:河南省卫生防疫站,
摘    要:《保健食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 1996年 6月 1日生效以来 ,笔者在实践中发现其对保健食品市场的监督监测管理存在一定漏洞 ,现分析讨论如下。(1)保健食品的包装和名称不规范 ,不利于消费者认识药品与保健食品的区别。《办法》对包装的要求只字未提 ,对名称只是在第 2 2条规定“保健食品的名称应当准确、科学、不得使用人名、地名、代号及夸大或容易误解的名称 ,不得使用产品中非主要功效成分的名称”等 ,再无其它限制性规定 ,以致批准的几千种保健食品中有很多是胶囊、冲剂、片剂及口服液等易与药品相混淆的包装。《办法》应明确…

关 键 词:保健食品  食品管理  食品检验
文章编号:1001-0580(2001)10-0950-01
修稿时间:2000年11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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