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一起行政诉讼案件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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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正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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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省卫生监督所,浙江,杭州,310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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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案情简介某县卫生监督机构在日常食品卫生监督执法时,发现某学校食堂未取得食品卫生许可证擅自从事饭菜供应活动。该县卫生行政部门在取得确凿而充分的证据材料后,经过法定程序,以违反《食品卫生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食品卫生法》第四十条之规定,对该学校依法做出行政处罚决定。该学校以食堂不需要办理卫生许可证为由,在法定救济期间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该县卫生行政部门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该县卫生行政部门在提交答辩状时,将卫生部“关于食品卫生监督有关问题的复函”(卫监食发[93]第5号)(以下简称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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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号: | 1007-6131(2006)06-0368-02 |
修稿时间: | 2006-07-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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