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农村自办酒席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的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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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建立 姜剑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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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杭州市拱墅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310014 2. 杭州康桥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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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每年的“五一”、“十一”黄金周是农村结婚自办酒席较为集中的高峰时期。针对农村因自办酒席集体聚餐而引发的群体性食物中毒时有发生,而目前的卫生监督法律、法规也未将其纳入强制监管范围之内。为保障广大农村群众的身体健康,预防和控制急性食源性疾病的发生,杭州市拱墅区康桥镇政府、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非常重视,于2003年开始在康桥镇的居民区、10个行政村内实行自办酒席聚餐申报工作,对农村家庭自办酒席户实施有效的现场卫生监督指导,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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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家庭自办酒席 农村群众 群体性食物中毒 急性食源性疾病 卫生监督所 高峰时期 监管范围 身体健康 申报工作 |
文章编号: | 1001-9561(2005)06-0493-02 |
收稿时间: | 2005-09-02 |
修稿时间: | 2005-09-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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