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份眼底荧光素血管造影检查同意书质量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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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穆剑 蓝育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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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山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眼科,510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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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目的了解我科眼底荧光素血管造影检查同意书填写状况及质量分析,提高医生对临床知情同意书法律和安全行医的认识。提出改进措施。方法抽查我科2006年1月—2008年1月眼底荧光素血管造影检查同意书101份进行质量分析。结果在抽查的101份检查同意书中,全部符合要求的(76份占75%),存在问题的(25份,占25%),结论知情同意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医疗文书,是安全行医减少医疗纠纷不可或缺的重要举证,必须高度重视,认真书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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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眼底荧光素 血管造影 同意书 质量分析 安全行医 |
修稿时间: | 2008-0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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