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本刊对论文中化学元素与核素符号书写的要求
作者姓名:本刊编辑部
摘    要:根据国家标准GB 3100-3102-1993《量和单位》,本刊对论文中化学元素与核素符号的书写规定如下。1.化学元素符号使用罗马(正)体,首字母大写,在符号后不加圆点.

关 键 词:化学元素  核素符号  《量和单位》  书写  论文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