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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孙华君 《中国药店》2004,(12):24-26
美国《药物话题》(Drug Topics)2003年第五期报道了一起病人因取药误会被判入狱而起诉药师的事件。事情起因是一脑瘤的病人周日持处方到某药房汽车服务窗口(Drive-in Window)取一种镇痛药,当时值班药师是临时顶班的,不是长期在该药房工作,对该病人情况不了解。药师看到该处方好象是护士填写、医生签字。便与处方医生联系,未能联系上。只联系到该院的一位住院医师,该医师没有查到病人处方记录,无法判断处方的有效性。值班药师怀疑病人伪造处方骗取药物,打电话叫来了警察。故事由此开始:病人被关5小时,被起诉至法院。后来医生证实,此处方  相似文献   
2.
通过对于美国刑法当中以南顿规则为代表的精神疾病抗辩是由的研究和分析,试图理清现代精神病学对于刑法当中刑事责任能力的影响。并且试图籍此来构建精神病学和刑法学的合理关系。  相似文献   
3.
张建平 《中国药房》2014,(5):401-403
目的:对缺陷药品侵权责任中的抗辩事由进行分析。方法:采用比较研究方法、文献研究方法对可能适用于缺陷药品侵权责任的抗辩事由进行分析,主要包括受害人过错、第三人过错、特殊敏感性、发展风险、未将药品投入流通、投入流通时致损缺陷尚不存在、不可抗力。结果与结论:药品侵权责任案件中,抗辩事由的适用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如不可抗力不能适用;而受害人过错、第三人过错是损害发生的唯一原因时,可以构成免责事由;根据原因力的大小,特殊敏感性可减轻赔偿责任;传统产品责任法中的未将药品投入流通、投入流通时致损缺陷尚不存在、发展风险三大抗辩事由均可以构成免责事由。  相似文献   
4.
医疗事故的民事责任一直是近年来社会舆论的热点之一,也始终是司法实践和法学研究的焦点。随着久为人诟病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寿终正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民事证据规定》)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先后施行,医疗事故的处理规范日渐健全  相似文献   
5.
一、医务人员的困惑 猝死,即突然死亡,可以发生在意想不到的任何时间和地点,误诊和误治可以发生在任何大小医疗单位,即是再大再先进的医院也再所难免,损伤性治疗主要发生在医院,这些猝死、误诊、误治损伤性医疗,是发生医疗纠纷最常见因素。在目前全国  相似文献   
6.
2002年4月14日,国务院发布《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对医疗事故的概念,医疗事故鉴定,医疗事故的处理程序和赔偿标准做了新的规定。依据新《条例》的规定,结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司法解释的规定,就这一行政法规对医疗事故民事赔偿责任有何影响,怎样执行新规定的简陋部偿标准,在实践中应当怎样处理医疗事故侵权纠纷,进行了全面论述,并对医疗事故民事赔偿责任的认定和处理以及在司法实践中应当采取何种对策,提出了具体的意见。  相似文献   
7.
当前,医疗损害诉讼案件日益增多,医患双方选择司法裁判解决医疗损害赔偿纠纷已经成为最终的方式。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学习和研究《民事诉讼法》,在诉讼中合理应用抗辩事由可以为医方免除或减轻民事责任。本文浅谈医疗损害诉讼中医方抗辩事由的有关问题。  相似文献   
8.
论医疗责任保险合同应当约定保险人的抗辩义务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医疗责任保险市场需求的增加,带动医疗责任保险市场的兴起。但是,医疗责任保险格式条款没有 约定保险人抗辩义务,将不利于该险种的长期发展和保险功能的实现。文章提出应当以诚实信用等原则为法理 基础,具体约定保险人的抗辩义务。  相似文献   
9.
问题解答     
事由:如文主送:贛南行署、各專署、省轄市、各縣、廬山特區衛生科、局。抄送:省衛生工作者協會 本廳為了簡化公文,並加强羣衆來信的處理工作,已從十一月份起,在江西中醫藥月刊,增闢「問題解答」專欄,今後本廳對有關中醫藥工作一般性的公文處理,均陸續在該月刊上披露解答,不另行文,希查照為荷。  相似文献   
10.
两害相权取其轻,两利相权取其重。特殊的民事行为有两种:一种是需要从严管束(制约)的民事行为,如环境污染、高危作业、产品缺陷等引起的人身损害行为;另一种特殊的民事行为通常是指国家特别需要的或者能直接为民众带来好处的公益行为,应当从轻或者可以免责的民事行为,如科学试验、见义勇为、救死扶伤、城市公共交通、社会福利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审理医疗纠纷民事案件的通知》和对医事诉讼适用举证倒置的规则,则是从反面错误理解了“医疗行为的特殊性”的典型例子,从而人为造成了医患关系的紧张,严重阻碍了我国医学事业的发展。故对医疗行为的违法阻却研究便显得十分必要与紧迫。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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