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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了解深圳市部分厂矿企业在岗噪声作业人员及上岗前工人听力损伤情况。方法用VO-522型电测听仪对接触和准备接触噪声的工人进行检测,在岗期间噪声作业工人检测多在厂区,现场离噪声源较远、环境较安静的地方进行;就业前职业禁忌证检测在隔音室内进行。结果两组检测资料显示,噪声的职业危害与年龄和性别无关;在岗期间接噪组听力下降随着接触噪声工龄的增长呈上升趋势(x^2=21.99,P〈0.01))。在岗期间组和就业前组听力下降率,两组之间差异有统计学意义(x^2=5.06,P〈0.05)。结论噪声对作业工人听力有损伤。现场电测听检测既方便了企业的生产,又提升了职防工作的效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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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颁布,为全国职业卫生工作的顺利开展、为有效保护接触有害因素作业工人的身心健康提供了法律保障,各地职防院所、职业卫生科室依照法律赋予的有关权利对辖区的厂矿企业行使监督管理职能。由于种种原因影响,全国职业卫生(劳动卫生,下同)工作开展并不平衡,特区(沿海经济发达地区,下同)职防工作的开展比内地(经济欠发达地区,下同)容易得多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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