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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基于二水平析因-星点设计法(PB-CCD)优化化香树果序碱提酸沉提取工艺。方法:以鞣花酸含量为评价指标,采用PB设计试验,研究液料比、提取时间、提取温度、碱提液pH和酸沉液体积分数对化香树果序中鞣花酸提取率的影响;采用CCD设计对筛选出的因素进一步优化,确定化香树果序碱提酸沉提取的最佳工艺。结果:化香树果序碱提酸沉提取的最优工艺条件为液料比13∶1、提取时间80 min、提取温度85℃、碱提液pH 13、酸沉液体积分数10%。结论:基于PB-CCD设计确定的化香树果序碱提酸沉的最佳提取工艺模型预测性良好、提取工艺简便可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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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翘为我国常用的大宗中药材之一,主要化学成分为苯乙醇苷类、木脂素类、萜类及挥发油、酚酸类等成分,具有抗菌、抗病毒、抗炎、抗肿瘤、抗氧化等活性。由于连翘中有效成分较多且比较复杂,采用单一的指标作为质量标准的依据不太准确,所以对连翘化学成分和药理作用进行归纳总结,并以此为基础,从化学成分特有性、有效性、可测性、入血化学成分、不同配伍中表达组分几个方面预测连翘质量标志物,推测苯乙醇苷类、木脂素类、连翘酯苷A、连翘苷等成分可作为质量标志物,为连翘质量控制评价、后续研究与开发提供依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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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下称《精神卫生法》)于2013年5月1日实施.此法立法内容涉及面广,其中部分法律条文对非精神专科医疗机构的医疗管理做出新规定.
外科治疗需过伦理
《精神卫生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医疗机构对精神障碍患者实施下列治疗措施,应当向患者或者其监护人告知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患者的书面同意;无法取得患者意见的,应当取得其监护人的书面同意,并经本医疗机构伦理委员会批准:导致人体器官丧失功能的外科手术;与精神障碍治疗有关的实验性临床医疗.实施前款第一项治疗措施,因情况紧急查找不到监护人的,应当取得本医疗机构负责人和伦理委员会批准.禁止对精神障碍患者实施与治疗其精神障碍无关的实验性临床医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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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客观记录病人疾病诊疗全过程的文件,病历不仅是医院进行科学诊断的基础资料、科研教学资料,而且还是一种必要的法律证据。符合规范的正规病历可以避免医院举证时的被动局面,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本期张新博博士的一组文章从病历的采集、撰写、归档、借阅等一系列过程入手,详细剖析医院病历管理中的常见疏忽、法律陷阱和法律责任问题,并提出自己的一套病历管理的风险预警和防范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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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位死亡患者的亲属向中山三院等单位提出了近2000万元的赔偿诉讼,对我国医疗机构的药品管理提出了严峻挑战."齐二药假药事件"是近年来我国后果最严重的涉药事件之一,应当承认中山三院及时发现"亮菌甲素"的不良反应并依法上报,制止了假药后果的扩大,其贡献是重大的,但这并不能成为它规避赔偿责任的理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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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广东省珠海市相关机构的积极推动下,2012年7月,珠海市主要医疗机构与中国人保财险珠海分公司签订了保险合同,成为珠海医疗责任保险的首批投保人和被保险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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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对106例中央型骨肉瘤的肿瘤性骨组织和类骨组织的组织学观察,重点报告了其组织病理学特征和鉴别要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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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梅为药食两用药材,乌梅肉为其项下的炮制品,始载于《神农本草经》,是涩肠止泻,生津安蛔之良药。笔者通过查阅历代本草著作、现代法典等相关文献资料,梳理乌梅肉药用沿革,考证乌梅肉古代功效及主治病症,汇总国家和省级标准中乌梅肉饮片收录情况。历代本草中记载乌梅肉可通过焙干、炒或微炒、炒炭、单蒸、拌酒蒸、酒或醋浸后蒸等多种方法处理后制成丸、散、膏剂应用于虚劳、消渴、疟疾、痢疾、蛔虫病等疾病的治疗,9版《中国药典》及19个省份的相关炮制规范中收载了乌梅肉这一炮制品,确定将净乌梅水润使软或蒸软,去核的乌梅肉炮制方法。通过从炮制对其化学成分、药理作用的影响及其现代临床应用情况等方面进行综述,发现以下问题,乌梅肉古代应用方法多样但现代沿用较少;炮制工艺缺乏规范化研究;对乌梅炮制前后生熟差异引起的变化研究相对薄弱等。故有必要进一步探究其炮制前后化学成分的变化规律及其与药效活性的相关性,规范炮制工艺,为乌梅分部位用药及其质量控制提供更有力的依据。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