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3篇
  免费   0篇
药学   3篇
  2006年   2篇
  2005年   1篇
排序方式: 共有3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0 毫秒
1
1.
药品监督执法人员在执法实践中,经常会遇到到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存在经营、使用少量假药、劣药的情况。由于案情简单,执法人员通常会适用简易程序,对经营、使用假劣药品的单位作出当场行政处罚。但此时却存在一个问题:对现场查出的假劣药品,能否同时予以没收?对于这个问题,存在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可以作出没收假劣药品的处罚。因为在这种情况下,查出的假劣药品的数量较少,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不需要再按一般程序进行立案调查,可直接现场给予没收假劣药品的处罚。另一种观点认为,当场处罚不能作出没收假劣药品的处罚,因为适用简易程…  相似文献   
2.
据笔者了解,药品监督行政执法机关行使自由裁量权的范围是很广泛的,几乎渗透到药品、医疗器械行政执法的全过程。根据《行政处罚法》、《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药品监督行政执法部门在认定违法行为的性质,选择行政处罚的种类、幅度,决定行政行为的方式、时限等方面都享有广泛的行政自由裁量权。所谓自由裁量权,是指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和范围幅度内,以合理、公正的方式做出有选择余地的行政行为的权力。自由裁量在行政管理中具有广泛性和不可避免…  相似文献   
3.
案例:某地药品监管局查获一非法制售口腔义齿的黑窝点,该窝点为一家庭作坊式生产加工点。执法人员现场查扣了非法生产设备、生产原料及加工的半成品、成品,货值金额3.5万余元。口腔义齿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药监部门理应对非法制售口腔义齿的行为给予严厉打击,对涉案的原材料、非法生产加工器材和相关物品予以没收,对违法人员给予相应的罚款处罚。但在对该案进行处理时,其法律依据是《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和第三十六条的规定。该《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开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当经省、自治区、直…  相似文献   
1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