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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评价某建筑铝型材生产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措施的效果。方法采用现场调查法、检查表法与检测等方法对建设项目进行评价。结果建设项目的厂址选择、总平面布置、生产工艺和设备布局、建筑卫生学、卫生防护设施基本符合国家有关法规要求,应急救援、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不健全。该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有毒有害因素主要有硫酸、氢氧化钠、粉尘(铝尘、尼龙66、锰尘)、氟化氢、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二氧化硫、氨、铬、噪声、高温、辐射热等。部分作业岗位噪声、一氧化碳、硫酸、粉尘监测结果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如熔炼车间的一氧化碳时间加权平均(TWA)浓度和短时接触浓度(STEL)均为16.8—200.0mg/m^3,氧化着色槽旁硫酸TWA和STEL均为1.05~12.10mg/m^3;表面处理车间喷涂处粉尘TWA浓度为15.75mg/m^3,STEL为7.0~77.0mg/m^3,锯棒处噪声强度为110dB(A)。结论该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措施基本有效可行,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如能按该评价所提要求进行整改,可通过竣工验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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