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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广州市越秀区社区居民心理健康知识调查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目的]了解广州市越秀区居民心理健康知识知晓现状,为制定相关心理干预措施提供依据。[方法]结合2011年7月启动的广州市百名心理医生进社区活动项目,在辖区内13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对社区居民心理健康知识问卷调查。[结果]调查2560人,社区居民心理健康知识回答正确率为70.14%,男女性居民回答正确率分别为68.24%和71.56%,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1)。不同年龄居民答题正确率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1)。不同职业居民答题正确率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1)。[结论]越秀区居民心理健康知识知晓率较高,达到国家精神卫生规划的要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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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通过对广州市越秀区重性精神病患者实施社区综合干预,调查干预前后患者的暴力行为等级和暴力量的变化,评估分析实施干预的效果。方法2010-2012年,按经济发展程度,随机选择辖区东、南、西、北、中方位5条行政街所有诊断患有精神分裂症、心境障碍、分裂情感性精神病、偏执性精神障碍患者约400例,将其中暴力行为分级评定为l~5级且有肇事肇祸危险倾向的139例患者列为干预对象,对所有干预对象采取了随访干预、药物干预、综合心理社会干预等措施。在干预前、接受干预2年后分别进行问卷调查,调查问卷包括自行设计的一般情况问卷及肇事肇祸危险度评估表。问卷包括患者个人的基本情况、经济状况及疾病状况;评估表包括患者半年内暴力行为分级评估及暴力行为次数评估、处理方案、工作情况、住院情况等。结果139例重性精神病患者中,男性占53.24%(74/139),平均年龄为(48.3±10.5)岁,平均精神病史为(21.8±11.7)年,未婚占56.12%(78/139),高中及以下文化程度者占89.93%(125/139);无业人员占73.38%(102/139);84.89%(118/139)家庭年收入在5万以下。干预前患者的暴力行为分级为0~5级,分别为0、87、34、11、5、2例,干预后则分别为105、20、11、3、0、0例;干预前以1级和2级的为主,分别占62.59%和24.46%,干预后以0级的为主,占75.54%,干预后患者暴力行为等级明显低于干预前,其构成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1)。结论实施社区综合干预对减轻患者暴力行为,降低肇事肇祸率有着积极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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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分析广州市越秀区社区精神卫生工作现状和康复措施落实情况。[方法]对越秀区22个街道办事处2008~2010年社区精神疾病防治康复工作情况进行分析。[结果]2008~2010年越秀区精神病患病率分别为0.62%、0.62%、0.63%;病人的监护率分别为91.83%、95.64%、97.34%,显著好转率分别为88.16%、88.18%、90.91%,参与社会率分别为79.53%、83.93%、86.76%,参与康复训练率分别为85.00%、89.29%、92.49%,治疗率分别为60.17%、62.01%、65.49%,肇事率分别为0.28%、0.24%、0.03%。[结论]越秀区开展社区精神疾病防治康复工作是卓有成效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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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分析广州市越秀区社区精神卫生工作现状和康复措施落实情况。[方法]对越秀区22个街道办事处2008-2010年社区精神疾病防治康复工作情况进行分析。[结果]2008~2010年越秀区精神病患病率分别为0.62%、0.62%、0.63%;病人的监护率分别为91.83%、95.64%、97.34%,显著好转率分别为88.16%、88.18%、90.91%,参与社会率分别为79.53%、83.93%、86.76%,参与康复训练率分别为85.0%、89.29%、92.49%,治疗率分别为60.17%、62.01%、65.49%,肇事率分别为0.28%、0.24%、0.03%。[结论]越秀区开展社区精神疾病防治康复工作是卓有成效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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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了解广州市城乡社区精神分裂症患者的治疗现状。方法采用分层整群随机抽样方法,从广州市12个区(县级市)中,抽取一个有农村建制的区和一个无农村建制的区,在每个区内随机抽取1个街道(镇),采用卫生部下发的《精神分裂症患者精神卫生服务利用调查问卷》,调查抽中区域内所有登记的精神分裂症患者,并比较调查结果的城乡差异。结果共调查了140例城区患者和141例农村患者。精神分裂症的时点治疗率城市为70.72%(99/140),农村为66.67%(94/141),总体为68.68%(193/281),终生未治疗率仅为6.41%(18/281)。城乡两组患者在从未就诊人数、从未服药治疗人数、从未住院治疗人数、最近1周未服药人数、患者服药率方面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而最近1年未治疗人数,农村明显高于城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对症状出现的原因,农村组说不清楚的占52.5%,城区组认为受了精神刺激者占60%。在从未接受任何治疗的原因、最近1年没有接受治疗的原因、没有复查的原因中,农村组经济比较困难所占比例高于城区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我市社区精神分裂症患者服药率达到国家规划要求。农村居民对精神分裂症发病因素的认识不如城市居民,应提高农村居民对精神卫生知识的知晓水平及获得社区精神卫生服务的能力。经济困难影响了农村患者的服药治疗,今后要加强对其医疗救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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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掌握广州市越秀区近几年梅毒发病特点和流行特征。[方法]对2006~2010年越秀区梅毒发病资料进行分析。[结果]2006~2010年累计报告梅毒3 908例,年均发病率为67.31/10万;合计死亡3例,病死率为0.08%。3 908例梅毒患者中,一期梅毒占12.36%,二期梅毒占12.56%,三期梅毒占2.71%,胎传梅毒占1.87%,隐性梅毒占70.50%。2006~2010年梅毒发病率分别为52.31/10万、60.67/10万、76.04/10万、74.01/10万、73.30/10万。2006~2010年梅毒年均发病率,较高的为城中村的矿泉街道(131.24/10万)、北京街道(107.50/10万)和登峰街道(102.90/10万);男性为71.09/10万,女性为62.63/10万;最高的为25~34岁(115.55/10万)、≥65岁(112.78/10万)。3 908例病人中,离(退)休人员占18.24%,家务待业者占15.35%,商业服务人员占12.38%,工人占9.11%,农民占0.84%,干部职员占6.06%,其他人员占20.93%,不详占10.02%。[结论]广州市越秀区梅毒疫情较为严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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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做好越秀区重性精神病人的监护管理,降低肇事肇祸率,为制订重性精神病人的长效管理机制提供科学依据。方法对全区有潜在暴力倾向的病人,即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障碍、分裂情感性精神障碍、偏执性精神病、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六种重性精神病人进行全面的摸底排查、登记建卡、诊断复核和肇事肇祸危险性的评估。结果越秀区登记在册精神病人7 243人,精神疾病检出率6.38‰,登记在册六种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共6 280人,对其中4 148例患者进行诊断复核和肇事肇祸危险性的评估,肇事肇祸危险度1~5级899人,占评估病人21.67%;1~5级患者中规则治疗率49.10%,不规则治疗率14.01%,未治疗率36.88%。结论诊断复核现场评估率偏底,六大病种患者失访率偏高,肇事肇祸危险性1~5级患者规则治疗率偏低,说明重性精神病人监管力度不够,应积极开展社区康复服务,加强社区重性精神病人的监护管理,降低肇事肇祸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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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研究广州市越秀区居民近年主要死因构成、重要疾病死亡率变化趋势及疾病谱的变化,为制定今后社区慢性病综合防治策略和措施提供科学依据。方法采用DeathReg2005统计软件对2004--2008年广州市越秀区全人群死因监测资料进行整理分析。结果近5年越秀区居民死因构成前5位依次是恶性肿瘤、心脏病、脑血管病、呼吸系统疾病、损伤和中毒;恶性肿瘤以肺癌的死亡率最高,死亡率为52.57/10万,其次是肝癌,死亡率为27.19/10万。结论广州市越秀区居民以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疾病等慢性病为主要死因,其中肺癌的死亡率居所有癌症死亡率的首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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