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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落实《食品卫生法》及《餐饮业卫生管理办法》,加强卫生监督,济南市卫生监督部门于2003-03-13-2003-03-17对济南市市区部分餐饮单位进行了现场调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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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分析了我市查处的一起违法业户虚假标注厂名、厂址案。1 案情介绍1998年 11月 10日 ,济南市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在对青岛市古德食品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进行检查时 ,发现该单位生产的面包外包装标注的厂名为“青岛古德食品有限公司” ,地址为“青岛市台柳路 90号” ,与该业户卫生许可证的厂名、厂址不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二十一条之规定。根据《食品卫生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 ,依法责令其改正 ,并罚款50 0 0元。该单位在法定期限内交纳罚款 ,此案终结。2 案例分析2 1 该业户卫生许可证上写的厂址是“济南市天桥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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