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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致早产的因素及干预措施的探讨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根据1976年世界卫生组织(WHO)规定,以末次月经计算,妊娠满28周(196天)至未满37周(即孕不足269天)的分娩为早产。目前早产约占所有分娩数的5%~10%。早产儿中约有15%于新生儿期死亡,另有18%虽能存活,但留有智力障碍或神经系统的后遗病。据有关资料统计,围产儿死亡中约有75%与早产有关。因此降低早产儿出生率是提高人口素质,降低围产儿死亡率中亟待解决的课题。1 导致早产的因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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