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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以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增强长护服务体系的可持续性,世界各国纷纷在配置使用公共长护资金时,有侧重地进行待遇设计,以规范、引导长期护理需求,发展居家社区护理。本文基于服务购买理论,将典型国家的长期护理保障待遇模式总结为“机构待遇资格限定型”与“居家待遇水平倾斜型”两类,并介绍了其待遇设计。我国长期护理保险正处于起步阶段,应通过公共保险购买机制优化服务利用结构、引导资源合理配置,有机结合待遇资格限定、差异化待遇水平、额外支持等多元待遇设计,建立健全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的多层次长护服务体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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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益严重的人口老龄化与不断增加的长期护理需求,对长期护理服务质量提出了更高要求,但我国目前仍缺乏行之有效的全面质量监管体系。德国已建立了成熟的长期护理服务质量监管制度,包括相对完善的监管体系、科学规范的监管标准与活动、独立专业的第三方监管机制和及时有效的质量信息社会公示制度等。我国可借鉴德国的经验,探索并完善我国长期护理服务质量监管制度,更好地保障服务对象权益,提升长期护理保险基金利用效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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