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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探讨阶段性护理干预对精神分裂症患者的康复效果。方法对100例精神分裂症患者实施3个月的护理干预:采用焦虑自评量表(SAS)、抑郁自评量表(SDS)、症状自评量表(SCL-90),自制患者满意度调查表,评价护理效果。结果SAS、SDS、SCL-90评分均高于干预前(均P〈0.01);满意度评分(88.12±8.35),显著高于常规护理(55.18±10.22,P〈0.01)。结论阶段性护理干预有利于精神分裂症的全面康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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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探讨心理干预和行为矫治对强迫症患者治疗效果的影响。方法将60例强迫症患者随机分为观察组(30例)和对照组(30例)。两组均给予常规药物治疗及常规精神科护理;观察组在此基础上予6周的心理干预和行为矫治。运用症状自评量表(SCL-90)、抑郁自评量表(SDS)评定疗效。结果观察组干预后SCL-90评分中,强迫、人际关系、抑郁、焦虑、恐怖、偏执、精神病性格因子显著低于对照组(P〈0.05,P〈0.01);SDS评分显著低于对照组(P〈0.01)。结论心理干预和行为矫治可降低强迫症患者抑郁、焦虑、恐怖、精神病症状,促进疾病康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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