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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难治性青光眼半导体激光经巩膜睫状体光凝术 总被引:6,自引:2,他引:6
目的 评价半导体激光经巩膜睫状体光凝术治疗难治性青光眼的效果和安全性。方法 68例 (69眼 )接受治疗 ,术后随访 6~ 17月。分析末次治疗后第 6月的眼压、视力和眼部症状。结果 无光感组 (3 6眼 ) :光凝术前眼压 (61.16± 12 .44 )mmHg(1mmHg =0 .13 3kPa) ,末次光凝术后第 6月后 3 3眼眼压 (2 9.67± 6.79)mmHg。 3眼眼球萎缩 ,12眼需 2次或多次治疗。光感及光感以上组 (3 3眼 ) :光凝术前眼压 (5 1.72± 13 .85 )mmHg ,末次光凝术后第 6月眼压 (2 1.42± 8.2 2 )mmHg。其中 11眼需要 2次或 3次光凝术 ,4眼 3次光凝术后眼压仍高于 2 1mmHg。结论 半导体激光经巩膜睫状体光凝术是一种简单、安全、有效的治疗难治性青光眼的方法 ,但常需要重复治疗。 相似文献
2.
难治性青光眼睫状体光凝术的围手术期护理 总被引:1,自引:1,他引:1
尹玉 《眼外伤职业眼病杂志》2006,28(2):141-142
半导体激光经巩膜睫状体光凝术治疗难治性青光眼是一项新的技术,具有疗效显著和副作用少等优点。2003年5月~2004年8月我科应用此方法治疗68例难治性青光眼。临床实践中体会到科学完善的围手术期护理在保证临床疗效、减少患者术中痛苦和避免手术并发症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现将相关经验总结报告如下。 相似文献
4.
5.
6.
目的观察睫状体光凝术对晚期青光眼的止痛效果.方法34例36眼青光眼以半导体激光经巩膜的睫状体光凝术,于角膜缘后1.0~1.2 mm处3个象限做18~20个光凝点,能量为1500mW,每个光凝点的光凝时间为0.2秒,术后随访6月以上.结果术前平均眼压(53.92±16.33)mmHg(1 mmHg=0.133 KPa),术后第2周平均眼压(27.29±10.99)mmHg,经统计学处理两者差异具有非常显著意义,(t=8.117,P=0.001).术前轻度疼痛7眼,重度疼痛22眼,剧痛7眼;术后第2周无痛22眼,轻度疼痛12眼,重度疼痛2眼;术后1月有10眼仍有疼痛,测眼压在40.18 mmHg及以上,遂进行第二次光凝术,术后疼痛消失,眼压在40 mmHg以下.结论睫状体光凝术对控制晚期青光眼的眼压和减轻其疼痛效果良好. 相似文献
7.
外伤性视神经损伤是头面部钝性外伤常见的并发症之一。患者受伤后视力损伤严重,治疗效果不显著,严重者可致失明。通过加强心理护理、健康教育及用药指导,有助于外伤性视神经损伤患者的康复。现将2013-01-2013-12我院眼科收治的50例患者外伤性视神经损伤综合护理要点总结如下。 相似文献
8.
目的:探讨变性近视后巩膜加固术后的临床观察与护理体会,方法:对20例(29眼)术后病人有效地实施护理措施,及时处理并发症。结果:20例(29眼)视罗较术前提高或不变者占89.66%,下降者占10.34%,结论:后巩膜加固术是阻止高度近视发展的有效方法,同时加强术后的护理是确保手术成功的重要保证。 相似文献
9.
我国同情用药制度正处于初步探索阶段,尚未颁布正式的管理办法与具体的实施细则,有待进一步优化和完善。日本通过拓展性临床试验制度实现了未批准药品的提前使用,在信息获取、目标患者、知情同意、申请主体、实施计划书、拒绝给药的处理,以及药品费用、实施期限、意外损害补偿、拓展性临床试验批准后资料审查等方面有明确的规定。其中,当企业以“制度正当性事由”拒绝给药时,主治医师还可向日本厚生劳动省提出申请,由厚生劳动省进行许可评估,最大化为患者争取药品。这一“拒绝给药”的再处理,是日本独有的规定,尽最大可能保障了药品可及性。本文通过分析日本拓展性临床试验制度,建议我国可通过进一步搭建同情用药信息平台、发挥医师主导作用、保障企业利益、重视伦理审查,以及对药品费用支付问题进一步明晰,以完善和优化我国同情用药制度。 相似文献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