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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1960年全国外科学术会议,以病理分类为基础,把颅脑损伤分为轻、中、重三种类型的标准,现将我院自1959年至1962年9月共收治的重型颅脑损伤16例的治疗情况报告如下。临床资料:1.性别年龄;男性13例,女性3例。6个月1例,1—10岁者2例,11—20岁者4例,21—40岁者8例,一例未记载。2.受伤原因:交通事故6例,军事训练事故5例。工地事故3例,其他2例。3.损伤类型:脑挫裂伤7例,开放性颅脑损伤4例,颅内血肿6例。16例中伴有颅骨骨折者11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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颅脑火器伤主要于战时发生,伤情变化快,早期死亡率很高。我们观察一组因火器伤早期死亡的125例中,颅脑伤占第一位(29.6%)。现将野战条件下,火器性颅脑伤伤后7天内死亡,且资科完整的36例分析于下。一般资料性别和年龄 36例均为男性,年龄为17~31岁。受伤情况枪伤12例,炸伤24例。34例穿透伤,内盲管伤19例,贯通伤10例,切线伤5例;头皮软组织伤合并闭合性脑损伤2例。受伤部位(以入口部位计)为额部14例,颞部13例,顶部7例,枕部2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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