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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事件中战备医疗队组织实施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为应对各种突发事件、重大意外伤害事故和抢险救灾等医疗救治工作的实际需要,做到及时、有效地救护伤病员,保障人民的健康和生命安全,依照“平战结合、军民结合”的原则,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建立一支快速反应部队是非常必要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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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汶川大地震发生以来,全国各地众多医疗队根据属地卫生行政机关的命令参加抢险救灾。医疗队代表国家进行应急处置与救援表明行政法律属性。发生地震的县级或县级以上行政机关应该作为各地医疗队责任承担主体。在救灾一线,可以不适用民事相关的法律规定,包括病历书写和医疗侵权举证责任倒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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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医疗责任保险,对医疗执业过失给患者造成的损害进行充分赔偿,保障患者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优化医疗公共秩序方面有重要的促进作用。由于我国医院主体是公立医院,侵权法人身损害赔偿相对于综合医院尚未到重大程度,并且综合性医院每年发生的医疗过失案件基本确定,选择合适医疗责任保险模式,如医疗责任保险信托等,能促进医疗责任保险的发展。实践表明,商业性医疗责任保险不宜成为我国医疗责任保险的主体。建立独立的医疗过失纠纷调解鉴定机构,才能保证医疗责任保险顺利开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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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发展医疗纠纷调解,可以妥善化解医疗纠纷。针对医疗纠纷的特殊性,从理论和实践角度,建立符合医疗纠纷内在要求的调解制度,可以加快解决医疗争议。在调解过程中选择公正、合理的依法调解程序,增强调解协泌的法律效力,便于有效处理医疗纠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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