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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20例声带息肉摘除术中,采用静脉复合麻醉、气管内插管、高频喷射给氧,观察到麻醉过浅、不完善易引起名种并发症,故本文强调芬太尼、咪达唑仑、丙泊酚等联合用药,完善表麻,避免麻醉过浅,术中密切监护,充分给氧,确保手术安全。1资料和方法1.1一般资料本组男性84例,女性36例,30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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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科自 2 0 0 0年 1月~ 2 0 0 3年 2月用降纤酶治疗突发性聋患者 46例 ( 4 8耳 ) ,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现报告如下。1 资料与方法1 .1 临床资料按中华耳鼻咽喉科学会 1 996年 1 0月上海制定的突发性聋的诊断标准选择病例。 91例按入院时间的先后随机分为两组 ,降纤酶组 46例 ( 4 8耳 ) ,男 2 0例 ,女 2 6例 ;年龄 1 3~ 73岁 ,平均 5 2岁。病程 4h~ 2个月 ,平均 8.5d。左耳 2 7例 ,右耳 1 7例 ,双耳 2例。对照组 :45例 ( 4 6耳 ) ,男 2 4例 ,女2 1例 ;年龄 1 4~ 69岁 ,平均 5 1岁。病程 3h~ 1 .5个月 ,平均 7.5d。左耳 2 4例 ,右耳 2…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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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心理健康,是指人在各种环境中能保持一定的良好的心理效能状态。一个心理健康的人,能随条件环境的变化而不断调整自己内部心理结构以达到与外界的平衡,护理人员在工作生活中碰到这样与那样不如意的事情,也会产生不良的情绪反应,心理结构和情感结构受到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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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格列汀是一种新型抗糖尿病药物,属二肽基肽酶Ⅳ(DPP-Ⅳ)抑制剂,由Bristol-Myers Squibb和Astra Zeneca联合开发。该药降血糖作用明显,副作用小,患者顺应性好,安全性高,已被广泛用于2型糖尿病的治疗。本文综述了沙格列汀关键中间体(S)-N-叔丁氧羰基-3-羟基金刚烷甘氨酸(化合物3)及其两个重要中间化合物3-羟基-1-乙酰金刚烷(1)和2-(3-羟基-1-金刚烷基)-2-乙醛酸(2)的合成方法并对其优缺点进行了简单评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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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泪囊炎泪道阻塞合并鼻腔鼻窦疾病时,传统方法需分次手术。在鼻内镜下手术治疗慢性泪囊炎多有报道[1-3],鼻内镜下鼻腔泪囊吻合术于1921年由Mosher首次开展,之后方法不断改进发展,目前在临床应用较为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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唇裂和腭裂是一种常见的先天畸形疾病。我院自1991年1月至1996年12月共收治唇裂、腭裂患儿210例,其中5岁以下者170例,最大者9岁,最小老两个月。下面将手术治疗的护理体会介绍如下。1术前护理1.1患儿应在健康情况下进行手术患儿入院后,护士应密切观察患儿营养发育、体温、消化、精神状态和局部皮肤有无炎症等情况,如有不良反应立即报告医生,做适当处理。1.2配合医生做好术前有关化验及检查如肝功能、血常规、血液交叉试验、尿常规、胸大片和心电图等。1.3督促患儿执行好饮食医嘱术前三天开始用液管或汤匙喂奶和流食,使患儿术后适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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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炎炎夏日的到来,多种口腔疾病也进入了高发期。以下口腔病,我们应该严加提防。牙疼夏天人们都喜食冷饮,强烈的冷刺激可使较严重的龋齿发生疼痛,此时再不治疗就有可能引发牙髓病、根尖周病、颌骨炎症等一系列并发症。同时,吃过多的冷饮可加重各种原因引起的牙本质敏感。因此应及时治疗龋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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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比较不同方法切除声带息肉的疗效,探讨声带息肉手术方式的选择。方法回顾性分析2009年1月~2010年12月收治的声带息肉患者165例,其中使用支撑喉镜下喉电动切削系统手术治疗75例,支撑喉镜下喉钳夹手术90例,术后1个月复查纤维喉镜,以声带运动、边缘光滑、发音质量为指标进行评价,比较两组的疗效。结果支撑喉镜下喉电动切削系统手术治疗的总有效率为9 6%,支撑喉镜下喉钳夹术治疗的总有效率为8 8.9%,两者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 5),但两组对广基息肉的治愈率分别为97.5%、77.5%,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在治疗广基息肉方面,喉电动切削系统优于支撑喉镜下喉钳夹手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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鼻前庭囊肿手术径路及方法的改进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科自1987年7月~2002年1月对82例鼻前庭囊肿病人进行了手术治疗。现就手术径路及方法的改进分析如下。1 资料与方法 临床资料:82例中男22例,女60例,年龄14~66岁,左侧39例,右侧43例,门诊手术52例,住院手术30例。所有病人都经过4个月~14年的随访。将病人随机分为A、B(三组。A组单纯鼻前庭进路手术,B组经唇龈沟与鼻前庭联合进路手术,C组鼻翼加鼻前庭联合进路手术。手术均在局麻下进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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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第5期《大众健康》发表了《少女有庄严的性权利》,1998年第6期《人之初》又刊登了《少女也有性权利吗?》。经查询方知均系出自潘绥铭先生的原作《少女的性权利是什么?》(以下简称《性》文)。因为文章的核心是性法律问题,所以本文专门要从性法学方面与潘先生讨论一下与此有关的在法律方面的问题。我认为,《性》文在法律方面有如下四个错误,现在提出来有请法学界和潘先生批评指正。一、对性权利概念的错误虚构《性》文认为,性权利“是女性与生俱来的天赋人权”,而且是广泛存在的,因为这种“性权利体现在一切性生理和性心理活动过程中”,还因为“女性的性权利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