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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性防卫能力强奸案的犯罪学特点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目的:探讨精神发育迟滞女性被奸案特征及性防卫能力问题。方法:采用自编性罪错调查表对50例经司法鉴定为无性防卫能力的强奸案,与50例以正常女性为性侵害对象的强奸案进行比较。结果:无性防卫能力女性被奸案在案犯年龄、犯罪动机、是否熟人、犯罪时间地点、被奸次数,以及案发时案发后受害人的反应等方面均存在显著性差异。结论:无性防卫能力女性被奸案存在一定特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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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探讨精神分裂症患者杀亲行为的特征及相关的精神病理学的差异。方法采用自编犯罪学调查表对61例精神分裂症患者以亲属为凶杀对象的凶杀案,与68例以非亲属为凶杀对象的凶杀案进行比较。结果①两组凶杀行为的主要原因均为幻觉、妄想,但对照组的关系妄想(χ2=4.04,P<0.05)及未经诊治问题突出(χ2=4.09,P<0.05);②在凶杀行为的决意实施方面,研究组计划、预谋明显少于对照组(χ2=5.27,P<0.05);③作案工具的选择方面,研究组绝大多数是随机取得(χ2=18.08,P<0.01);④受害人中研究组以配偶(28/61,45.90%)及母亲(24/61,38.24%)为多见,对照组以邻居为多见(27/68,39.71%)。结论精神分裂症杀亲行为的犯罪学特征更具有代表性。精神分裂症患者的密切接触者,是受害人中的重点预防对象,对于密切接触者的卫生宣教有利于凶杀预防。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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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通过对1271例精神病司法鉴定案例特征的分析,探讨了精神病司法鉴定中精神分裂症患者与非精神分裂症患者伤害行为的特点。对象:1997年~2004年,我院共进行1271例精神病司法鉴定。依据国际疾病分类第十版(ICD-10)、中国精神障碍分类和诊断标准(第三版)(CCMD-Ⅲ),实施伤害行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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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时期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案例比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目的探讨我院不同时期所进行的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案例特点。方法对我院1987年-1996年司法鉴定的292例(A组)与1997年-2003年鉴定的1097例(B组)案例,按鉴定类型、疾病种类、犯罪类型等进行对照分析。结果责任能力、受审能力、申办户口等的例数显著增多,性防卫能力、服刑能力鉴定例数显著减少且评定标准趋严;在责任能力鉴定中,精神正常者、精神发育迟滞(MR)患者的比例显著增多,应激障碍者显著下降;MR和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的责任能力评定明显趋严。强奸犯罪的亦显著改变。结论应加强对司法精神病学,尤其是责任能力评定的研究,以便更加规范、客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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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探索精神疾病司法鉴定中精神病患者的防御方式及与责任能力评定的关系。方法对2006年10月~2007年11月进行的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案例中的被鉴定人进行一般资料收集、责任能力判断、防御方式测查,共收集精神病患者70例,正常者34例。然后,进行对照分析。结果精神病患者与正常者之间在防御方式结果上无显著差异,分值均较高。结论进行精神疾病司法鉴定的被鉴定人有类似的防御方式。在司法鉴定阶段,防御方式测试是一个不敏感的测试工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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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探讨精神病司法鉴定中分裂症患者MMPI结果的特征。方法 在我院2004年~2005年鉴定中的刑事案例中,分成分裂症组34例和未见精神病性症状组30例,并设罪犯对照组和正常人对照组,收集一般资料,完成MMPI,并对数据进行统计学处理。结果 四组的MMPI结果彼此间存在统计学显著性差异。结论 伴有危害行为的分裂症患者的MMPI结果具有特征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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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探讨精神病司法鉴定中无精神病者暴力犯罪的特点。方法将我院2003~2008年鉴定中的无精神病案例,分成暴力犯罪组和非暴力犯罪组,调查一般人口学、提请鉴定方面、犯罪学特征、精神检查等方面的资料,并对数据进行统计学检验。结果两组在年龄、性别、自己强调有精神病、前科次数、犯罪诱因、犯罪动机、犯罪后表现、拘禁反应的发生比例等方面存在显著性差异,其他方面差异无统计学意义。结论应加强对既往资料、犯罪学特点等多方面的分析,以提高精神病司法鉴定的准确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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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分裂症患者暴力行为特征对照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的:探讨精神分裂症患者暴力行为具体特征。方法:对我院2003年至2006年进行的673例鉴定案例中的实施暴力行为并且具有精神分裂症诊断的58例,设为研究组;实施暴力行为但不具有精神科诊断的66例,设为对照组。收集一般资料,进行BPRS、PANSS、HAMD、SDSS、MMPI、韦氏智力测查,然后进行数据分析。结果:研究组病理动机占53%;两组在BPRS、PANSS、HAMD、SDSS结果上均存在显著性差异;两组在一般资料、MMPI、韦氏智力测查结果之间无显著性差异。结论:应进一步加强对精神病人暴力犯罪研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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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探讨首发精神分裂症患者凶杀案的特征及相关的精神病理学差异。方法采用自编犯罪学调查表对首发精神分裂症62例凶杀案,与已确诊为精神分裂症的64例凶杀案进行比较。结果两组凶杀行为的主要原因均为幻觉、妄想,但首发精神分裂症的被害妄想(χ2=9.63,P<0.01)及病理性防卫更为突出。作案动机中首发精神分裂症的病理动机多见(χ2=10.50,P<0.01),已确诊为精神分裂症的现实动机增多(χ2=8.11,P<0.01)。结论精神分裂症凶杀行为的犯罪学特征相对稳定。精神病理症状早期识别及有效治疗对于预防凶杀行为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