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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探讨小剂量 1 31 碘 (1 31 I)治疗儿童 Graves病的疗效。方法 1 31 I剂量降至常规计算用量的 1/2~ 2 /3,1次顿服 ,3个月为 1个疗程 ,进行疗效复查 ,总剂量 37~ 185 MBq。结果 4 2例患儿中 ,痊愈 38例 ,治愈率为 90 .5 % ;显效 2例 ,占 4 .8% ;无效 1例 ,占 2 .4 % ;1例出现早发甲状腺功能低下 (甲低 ) ,经治疗后恢复。治愈总疗程 1~ 3个 ,时间 3~ 9个月。痊愈病例中 ,服药 1个疗程治愈 17人 (44 .8% ) ,2个疗程治愈 16人 (42 .1% ) ,3个疗程治愈 5人 (13.1% ) ,观察 3~ 5年 ,38例治愈患者中未出现甲状腺功能亢进症复发或晚发甲低。结论 小剂量 1 31 I是治疗儿童 Graves病安全、有效的方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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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探讨小剂量^131碘(^131I)治疗儿童Graves病的疗效。方法 ^131I剂量降至常规计算用量的1/2~2/3,1次顿服,3个月为1个疗程,进行疗效复查,总剂量37~185MBq。结果 42例患儿中,痊愈38例,治愈率为90.5%;显效2例,占4.8%;无效1例,占2.4%;1例出现早发甲状腺功能低下(甲低),经治疗后恢复。治愈总疗程1~3个,时间3~9个月。痊愈病例中,服药1个疗程治愈17人(44.8%),2个疗程治愈16人(42.1%),3个疗程治愈5人(13.1%),观察3~5年,38例治愈患者中未出现甲状腺功能亢进症复发或晚发甲低。结论 小剂量^131I是治疗儿童Graves病安全、有效的方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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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评价分析县级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工作状态。方法随机选取申报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的县(市、区),采用现场考核指标、查阅既往综合管理资料的方式进行综合考核评估。每个县(市、区)选取5所小学采集8~10岁学生尿样20份、健康问卷调查30名5年级学生及采集学校所在村居民户食用盐20份。结果全省抽查管理指标综合评分平均为84.7分,抽查的18个县区管理指标综合评分均超过80分,达到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的要求。居民户盐碘均值为30.21mg/kg,合格碘盐食用率为94.78%。8~10岁儿童尿碘中位数288.3μg/L,5年级学生碘缺乏病健康教育平均得分为4.2分。结论碘缺乏病防治协调力度存在不足;防治工作缺少必要经费;居民户合格碘盐食用率保持90%以上;8~10岁学生尿碘中位数高于适宜水平;学生基本掌握了防治碘缺乏病知识。我省申报考评的153个县(市、区)均达到了实现县级消除碘缺乏病目标。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