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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探讨埃索美拉唑诊断性试验对胃食管反流病(GERD)的诊断价值.方法 采用随机、双盲、多中心临床研究.选择三家消化专科治疗中心门诊有烧心或(和)反酸症状的患者作为研究对象.先行胃镜检查,将入选患者分为反流性食管炎和非糜烂性反流病,所有患者均行24 h食管pH监测,以内镜下显示反流性食管炎和(或)24 h pH监测阳性诊断为GERD.采用随机方法分别将入选患者分成治疗组和对照组,治疗组予埃索美拉唑40 mg,每天1次,对照组予安慰剂治疗,疗程均为2周.治疗前及治疗过程中,患者和医师记录烧心程度和频率.结果 完成研究者共217例(治疗组105例,对照组112例).治疗组和对照组第1周的第6、7天无症状及第2周症状完全消失比例分别为76.2%和7.1%(χ2=107.175,P=0.000),73.3%和4.5%(χ2=109.337,P=0.000).以第1周的第6、7天无症状作为埃索美拉唑诊断性试验阳性标准,治疗组的敏感性和特异性分别为87.7%和42.5%;以第2周症状完全消失作为埃索美拉唑诊断性试验阳性标准,治疗组的敏感性和特异性分别为84.6%和45.0%;以上两种判断方法的Youden指数分别为0.362和0.296.分别以症状下降至治疗前的50%、75%及100%为阳性判断标准的敏感性和特异性,分别为95.4%和32.5%,87.7%和32.5%,84.6%和45.0%.结论 埃索美拉唑诊断性试验诊断GERD的敏感性和特异性达87.7%和42.5%,对GERD诊断价值高;疗程7 d,以第6、7天无症状作为判断方法更符合经济成本-效益的原则. 相似文献
12.
目的探讨影响肠易激综合征(IBS)患者就医行为的因素。方法2009年采用整群、分层和随机抽样方法,在广州市、惠州市的8个城市社区和农村6个自然村中抽取常住城乡居民4000人进行面访式问卷调查,收集符合罗马Ⅱ诊断标准的IBS患者,记录其人口学资料、过去1年中的肠道症状、既往史、就医情况、生活事件及应对方式等。并将IBS患者分为就医组和未就医组,先后采用单因素和多因素分析,比较两组之间各影响因素的差异。结果共收集到符合罗马Ⅱ标准的IBS患者237例,其中53例因肠道症状就医过,就医率为22.4%。经过多因素分析并同时控制年龄、性别的影响后发现,就医偏好(OR=1.81,95%CI=1.27~2.58)、每次腹痛持续时间较长(OR=1.41,95%CI=1.01—5.14)及存在肠外症状(OR=2.14,95%CI=1.06~4.33)是影响IBS患者就诊的主要因素。结论IBS患者每次腹痛持续时间较长和肠外症状是影响其就医的因素,就医偏好对患者是否就医也有一定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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胃食管反流病食管黏膜损伤程度的影响因素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的探讨胃食管反流病(gastroesophageal reflux disease,GERD)患者中,影响食管黏膜损伤严重程度的因素。方法将消化专科门诊具有典型反流症状,并经24h食管pH监测异常或(和)胃镜检查证实的GERD患者,分为非糜烂性反流病组、轻度糜烂性食管炎组和重度糜烂性食管炎组。比较3组患者一般情况和食管pH监测指标。用logistic回归分析年龄、性别、食管裂孔疝、烟酒嗜好、幽门螺杆菌感染和食管酸暴露程度对食管损伤严重程度的影响。结果共有156例患者纳入本次研究,其中非糜烂性反流病组83例,轻度糜烂性食管炎组51例,重度糜烂性食管炎组22例。重度糜烂性食管炎组患者的平均年龄和合并食管裂孔疝比例显著高于轻度糜烂性食管炎组和非糜烂性反流病组(P〈0.05)。食管pH监测指标中卧位长反流次数在严重的食管黏膜损伤患者中显著增加(P〈0.05)。食管裂孔疝是食管黏膜损伤程度的独立相关因素(OR=15.032,95%CI:3.767-22.723,P〈0.01)。结论GERD患者中高龄、男性、合并食管裂孔疝和卧位反流增加的患者中严重的食管黏膜损伤更加常见,食管裂孔疝在食管黏膜损伤的进展过程中起着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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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探讨广东省社区人群排便习惯的状况,以及调查对象自己认为的排便习惯异常与罗马Ⅱ定义中的排便习惯异常的一致性.方法 采用整群、分层、随机抽样的方法在广东省内对广州市、惠州市及农村三地区的常住人口中18~80岁的居民进行面访式问卷调查,调查内容涉及被涮查者的人口学资料及排便习惯等.结果 实际调查4103名;男性1878名,女性2225名;平均年龄(42.81±14.13)岁.在回答排便频率的4056名(缺失47名)中,每日排便1次者为2972名(73.3%).排便次数在3次/d至3次/周的为3951名(97.4%).270名(6.6%)自诉排便习惯异常者,排便频率(OR=2.03.95%CI:1.54~2.67)、大便性状(OR=2.75,95% CI:2.35~3.22)及排便费力(OR=3.56,95% CI:2.49~5.11)与其自诉的排便习惯异常密切相关.在3949名(缺失154名)中,按定义界定排便习惯异常者为644名(16.3%).被调查人群自己认为排便习惯异常与按定义界定排便习惯异常两者的一致性较差(Kappa=0.312).结论 将人群中正常排便频率界定为3次/d至3次/周是合适的,调查人群中自己认为排便习惯异常的比例明显低于罗马Ⅱ标准实际检出的比例,两者的一致性较差.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