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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分析洛阳市孕产妇死亡和死因变化规律,提出降低孕产妇死亡率的干预措施。方法:收集、整理2005~2008年洛阳市孕产妇死亡资料进行回顾性分析。结果:洛阳市4年孕产妇死亡率平均为47.27/10万,整体呈逐年下降趋势。前4位死因依次为产科出血、妊娠合并内科疾病、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羊水栓塞。结论:加强孕产期保健及系统管理,尤其是高危孕妇的筛查、转诊及分级管理,强化产科急救、转诊能力的培训,加强产科与多学科间协作,加大健康教育力度可有效降低孕产妇死亡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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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探讨育龄妇女死亡原因,提出干预措施,降低育龄妇女病死率。方法:对洛阳市部分地区2005/2008年1748例育龄妇女死亡进行回顾性调查。结果:育龄妇女死亡前4位原因为意外伤害、恶性肿瘤、脑血管疾病、心血管疾病。意外伤害中以中毒、车祸、外伤占前3位。疾病死亡以恶性肿瘤占首位,其次是心脑血管系统疾病。结论:关心妇女身心健康,强化健康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定期妇女健康体检,降低育龄妇女病死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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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掌握该市孕产妇死因变化趋势及死亡相关因素,为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制定行之有效的干预措施。方法:对2001~2005年孕产妇死亡监测数据和资料进行整理,分析孕产妇死因构成及影响孕产妇死亡的相关因素(包括生物、环境、经济文化、医疗保健服务等)。结果:该市2001~2005年孕产妇死亡率为72.08/10万,其中城市区为44.67/10万,农村为86.79/10万。死亡的前3位病因依次是产科出血、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羊水栓塞。农村孕产妇死亡率高于城市,且与当地群众的经济收入,社会发展及医疗保健服务水平有关。结论:要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工作的重点应放在农村。开展健康教育,加强基层网点建设,提高基层医疗保健服务质量,是降低孕产妇死亡率的重要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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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2000~2004年出生缺陷监测及动态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的:了解洛阳市围产儿出生缺陷发生动态变化、种类、分布及相关因素,为制定和采取预防措施提供决策依据。方法:按照国家出生缺陷监测中心制定的出生缺陷诊断及统计标准对围产儿进行监测。结果:2000~2004年洛阳市出生缺陷发生率平均值为11.65‰,逐年呈现v型波动,并有上升趋势;出生缺陷前6位依次为:神经管畸形、多指(趾)、总唇裂、脑积水、外耳畸形、先心病;分布显示农村明显高于城市,35岁以上孕母是出生缺陷的高发人群。结论:预防出生缺陷的工作重点在农村,应加强优生优育的宣传,提高婚前医学检查质量,有效开展围产期保健和产前诊断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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