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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了解医患双方对医患纠纷人民调解认知的差异,从而对医患纠纷人民调解的健康发展提出具有针对性的对策和建议。方法 对广州市6家医疗机构219名医务人员和290名患者进行问卷调查。结果 医方对医患人民调解的知晓情况比患方更好,但总体水平偏低;医患双方均怀疑医患纠纷人民调解解决纠纷的能力;医患双方更看重人民调解的公平公正中立和专业化调解优势;医患双方对医患纠纷人民调解的作用有良好共识。结论 加强宣传力度、创新宣传形式,提高医患双方知晓率和知晓水平;完善调处机制,提高纠纷调处能力;保持中立、维护公平;加强专业性优势建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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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分析人民调解参与医患纠纷调处案例的影响因素,进一步完善这一纠纷解决机制.方法 选取广东省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2010年10月至2011年12月调处的273例案例,从医方因素、患方因素、调解员因素、医患双方综合因素4个方面进行分析.结果 在人民调解下,医方因素对案例的调处成功率和调处时效的影响没有明显不同;人民调解对患方承受的死亡、伤残及无明显损害案例的调解成功率,分别为68.57%、55.81%、76.80%,经卡方检验得知P<0.05,差异有统计学意义;通过医院报案的案例,调处时效明显要比其他方式短.结论 人民调解机制优势可以有效规避案例因素的影响,但要重视伤残案例的调处,并鼓励医方积极报案,提高调处效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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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是一种快速、合理、正确解决各类纠纷的有效方式.浦东新区在2006年8月成立了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医调委"),引入人民调解机制化解医患纠纷."医调委"运行两年来,成效显著:①群体性突发重大医患矛盾减少,政府满意.②司法诉讼医患矛盾数量减少,减轻了法院压力,节约了司法资源.③纠纷赔偿额与诉讼途径相仿,化解所需时间明显减少.且医调委是免费调解的,医患双方均满意.④性质较为接近的医患纠纷其处理方式虽然不同,但赔偿金额相差不大.人民调解解决纠纷其耗费时间明显低于诉讼途径,充分显现了人民调解简便、快捷的优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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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旭声 《中国农村卫生事业管理》2011,31(9):949-950
近年,各地纷纷尝试“人民调解”或称“第三方机制”处理医患纠纷机制的实践.文章分析了松阳县于2009年12月成立的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印发的推进医患纠纷人民调解的工作意见,对其组织框架、工作机制、运作方式等提出对策思考,以期达到期望的第三方机制参与的医患纠纷调解效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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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通过对人民调解机制解决医患纠纷的可行性进行分析,探讨解决医患纠纷的新途径,以更好地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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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区卫生信访工作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理论为指导,遵循中共中央"三个最大限度"的总要求,从建立医疗纠纷投诉处理机制,医患矛盾排查分析、干预机制和多元化医患纠纷调处机制入手,探索有效防范、处理医患纠纷的方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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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例医患纠纷赔偿案例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的对5家综合性医院的300例医患纠纷赔偿案例进行综合评估,分析目前医患纠纷赔偿机制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对策。方法300例医患纠纷案例从解决途径、处理时间、保险理赔等方面作综合分析、评估。结果①目前几种医患纠纷解决途径存在不足。②当前医疗责任保险体制存在缺陷。结论医患纠纷处理赔偿需要完善第三方医疗责任保险理赔机制,建立医疗损害风险保险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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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通过对人民调解机制解决医患纠纷的可行性与效益性分析,探讨解决医患纠纷的新途径,以便更好地保护医惠双方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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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医疗纠纷频发,原有纠纷解决途径不足之处显现,随着人民调解相关法规制度的颁布,运用人民调解机制处理医疗纠纷在全国各地广泛开展。分析自2011年起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实施前后医患纠纷各解决途径例数、例数百分比、赔付金额百分比等资料,显示人民调解工作开展后,司法诉控途径解决纠纷呈下降趋势,有效缓解医患矛盾激化。至2015年度,人民调解途径已超过医患自行协商和法院诉控,成为医院解决纠纷的最主要途径。通过四年多的探索,认为其具有专业、独立、高效、公正、便捷、和谐等优势,并在实践基础上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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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俊华 《江苏卫生事业管理》2011,22(6):203-204
近年来,苏州市创新思路,积极探索,建立专业性医患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大力推行医疗责任保险,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初步探索出一条运用人民调解和医疗责任保险相结合化解医患纠纷的新路子。在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和医疗责任保险两项重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的基础上,2009年12月市政府又以市长令的形式出台了《苏州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进一步推进了我市医患纠纷调处工作健康有序发展,使我市平安医院创建工作又迈上一个新的台阶。我们的主要做法介绍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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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月1日《人民调解法》颁布实施,标志着人民调解工作从此全面步入法制化、规范化的发展道路。《人民调解法》为人民调解专业拓展提供了法律依据。在新形势下,将人民调解机制全面引入医患纠纷解决领域,寻找乡土中国与医患和谐的法律结点,鼓励并发展人民调解机制不失为一条有效、经济、公正的医患纠纷解决之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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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模式"表明,以第三方调解为基础和核心,联合鉴定、卫生、综治、司法、公安等部门,建立沟通衔接、联络配合的合作机制,充分利用各方合力,实行多部门联动调处,对于治理社会"医闹"、推动调解协议的落实,并最终化解医患矛盾、调处医患纠纷,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为了更好的发挥调处机制作用,还应该从做好事前监管与纠纷预防,引入保险机制参与纠纷调处,建立医患纠纷调处绩效评估指标体系以及建立鉴定人参与纠纷调解或出庭作证制度等几个方面出发,进一步优化并完善该机制,使多部门联动调处在化解医患矛盾过程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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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入人民调解机制解决医患纠纷初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人民调解是一种快速、合理、正确解决各类纠纷的有效方式。“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简称“医调委”)利用人民调解工作网络和法院认可的人民调解确认制度,建立化解医患纠纷的长效机制。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ADR)因其在纠纷解决方面表现出来的特殊价值与优点,在美国、加拿大、新加坡、台湾等地成为解决医疗纠纷的有效途径。“医调委”属群众性组织,是独立于患方、医方、政府之外的第三方;具有较高的公信力和法律效力。“医调委”与街镇人民调解工作室联动,符合中国国情,具有专业性、保密性、经济性等诸多优点,将成为解决医患纠纷的途径。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