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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和县1997年孕产妇死亡率为281.16/10万,引起政府领导及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针对各种原因,采取相应的干预措施,已连续6年无孕产妇死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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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焕月 《中国初级卫生保健》2004,18(12):43-45
近年来,我市认真实施《母亲安全工程》,狠抓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等工作,但2003年孕产妇死亡率仍为111.34/10万,在全区排列倒数第一,其主要原因是躲孕、躲生现象严重,住院分娩率低、旧法接生率高。针对我市孕产妇死亡率居高不下的现状,为及时总结妇幼保健管理工作经验和揭示工作的不足,有效地降低孕产妇死亡率,现对我市2000--2003年168例孕产妇死亡进行分析,旨在探讨干预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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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通过对孕产妇死亡资料的分析,探讨孕产妇死亡率的变化趋势和死亡相关因素,以便制定有效地干预措施,进一步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方法:采用回顾性研究的方法,对2001~2006年广东省茂名地区孕产妇死亡情况进行分析。结果:6年来茂名市孕产妇死亡率比全国孕产妇死亡率低,产科出血为首位死亡原因,妊娠合并内科病第二位,羊水栓塞为第三位。结论:应加强政府支持力度、强化妇幼保健管理、提高各级医疗保健机构高危妊娠诊治水平及孕产妇系统管理质量,提高住院分娩率,可有效降低孕产妇死亡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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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了解孕产妇的死因、死因构成及其影响因素,探讨有效降低孕产妇死亡率的干预措施。方法:统计吉林省2007年孕产妇死亡个案卡,分析孕产妇的死因构成、分娩地点构成、死亡地点构成、影响死亡的主要因素、评审和延误原因。结果:吉林省2007年孕产妇死亡59例,其中直接产科原因死亡31例,间接产科原因死亡28例。产科出血占死因构成第1位。在省市级医院分娩者占29.03%,在县级医院分娩者占32.26%,在个体单位分娩者占3.23%。死亡地点在省(市)级医院占51.62%,在县(区)级医院占35.48%,乡(镇)级医院占3.23%,个体单位占1.61%,家中占6.45,途中占1.61%。可避免死亡占44.07%,不可避免死亡占55.93%。结论:要加大监管力度,加强机构建设,提高产科质量,提高高危筛查管理水平,以降低孕产妇死亡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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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1988~1991年浙江省孕产妇死亡与干预措施进行分析。结果显示,通过孕产妇死亡评审并采取干预措施,使孕产妇死亡率由1988年的48.5/10万下降到1991年的34.7/10万。孕产妇死因中。前5位死因依次为产科出血、心脏病、妊高征、肝病、羊水栓塞。实践证明,通过孕产妇死亡评审,并采取有针对性的干预措施,对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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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10年孕产妇死亡监测与干预措施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目的:进一步探讨降低孕产妇死亡率的有效措施。方法:采用回顾性统计调查的分析方法,对1994~2003年阳江市孕产妇死亡个案表、调查报告及评审结果进行系统整理与分析。结果:1994~2003年10年间,阳江市活产数281282例,孕产妇死亡79例,死亡率为28.08/10万。调查发现孕产妇死因前5位依次为产科出血、妊高征、羊水栓塞、重度贫血及妊娠合并心脏病、肝病等,孕产妇死亡原因仍然是以产科直接原因为主。结论:死亡原因与孕产妇本人与家庭成员的保健意识有关;政府应重视母亲安全工程,卫生行政部门应加大对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的执法、监督、管理力度,开展健康教育,提高住院分娩率,提高产科人员的技术水平,从而降低孕产妇的死亡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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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孕产妇死亡干预措施的研究 总被引:6,自引:1,他引:6
本文报告了降低河南农村孕产妇死亡率研究组在河南省7个县孕产妇死亡社会因素调查的基础上,对其中济源、禹县、巩县3个试点县所进行的降低孕产妇死亡干预措施的研究。两年来实施8项干预措施,使3个县孕产妇死亡率由148.75/10万下降到67.76/10万,降低了54.44%。为贫困县和山区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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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产妇死亡是代表一个国家和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及卫生工作水平的综合性的重要指标之一,自1984年参加全国21省、市、自治区孕产妇死亡调研协作组以来,为掌握济源市孕产妇死亡的主要原因和影响因素,制定降低孕产妇死亡率的适宜干预措施提供科学依据,我们对1984~2000年的监测资料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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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了解玉林市孕产妇死亡情况,为制定降低孕产妇死亡率的措施提供依据。方法:按要求填写孕产妇死亡报告卡,每年由市卫生局组织专家进行死亡评审,对2005~2010年孕产妇死亡报告卡、调查资料、评审资料进行统计分析。结果:2005~2010年孕产妇平均死亡率为19.41/10万,2007年最低,为13.26/10万,2005年最高,为35.09/10万。2005~2007年孕产妇死亡率逐年下降,2008年死亡率开始上升,2010年有所下降。结论:从死因构成看,产科出血导致的死亡居于第1位,占31.67%。6年孕产妇死亡原因排位前3位分别是产科出血、羊水栓塞、内科合并症。应制定有效的干预措施,降低孕产妇死亡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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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分析2001~2005年泸州市孕产妇死亡原因,探讨降低孕产妇死亡率的干预措施。方法:通过三级保健网收集孕产妇死亡资料,结合十二表格评审方法,对2001~2005年泸州市213例孕产妇死亡病例进行死因及相关因素分析。结果:2001~2005年5年间泸州市孕产妇死亡率呈下降趋势。213例死亡孕产妇中前5位死因依次为:产科出血137例,占64.32%;内科合并症36例,占16.90%;妊娠期高血压疾病18例,占8.45%;产褥感染11例,占5.16%;羊水栓塞7例,占3.29%。孕产妇死亡与文化程度、经济收入、地域分布及产前接受保健情况等因素有关。213例死亡孕产妇评审结果为:可避免死亡160例,占75.12%,创造条件可避免死亡46例,占21.60%,不可避免死亡7例,占3.69%。结论:泸州市孕产妇死亡率有很大的下降空间,通过加强各级产科建设、落实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提高住院分娩率、加大健康教育力度、对贫困孕产妇实行资金救助等措施,可有效地降低本辖区孕产妇死亡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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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根据孕产妇死亡评审结果分析大同市孕产妇死亡率及孕产妇死亡的死因构成及其影响死亡的主要因素,提出针对性的干预措施,有效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方法:收集整理2007~2010年山西省大同市孕产妇死亡资料共15例,进行回顾性分析及统计。结果:2007~2010年大同市孕产妇死亡率分别为16.99/10万、16.08/10万、25.55/10万、0/10万,其中2010年没有死亡的孕产妇,4年孕产妇死亡率平均为14.59/10万,孕产妇死亡的主要死亡原因的前4位分别为:羊水栓塞、产后出血、其他疾病、先心病。影响死亡的因素,以个人家庭及居民团体知识技能、资源不足,以及县乡两级医疗保健系统知识技能、资源、管理系统问题为主。结论:降低孕产妇死亡率需要社会各部门密切配合,进一步提高孕产妇保健意识和产科服务质量,加大健康教育宣传力度,提高各级医务人员助产技术和急救水平,完善医疗救助体系是降低孕产妇死亡的关键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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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产妇死亡影响因素与干预措施 总被引:3,自引:2,他引:3
目的:分析孕产妇死亡现状、了解相关因素与孕产妇死亡率的关系,探讨降低孕产妇死亡率的干预措施。方法:采用2000~2004年我国孕产妇死亡数据及全球154个国家的孕产妇死亡数据,用直线相关和Logistic回归分析等统计方法分析孕产妇死亡相关因素。结果:人均国民总收入(r=-0.389)、享有足够的环境卫生设施的人口百分比(r=-0.664)、女性成人识字率(r=-0.722)、城市化人口百分比(r=-0.593)、采用避孕措施的比例(r=-0.742)、产前保健覆盖率(r=-0.473)、分娩时有专业医护人员护理的比例(r=-0.705)等因素与孕产妇死亡率呈负相关,总和生育率(r=0.336)与之呈正相关。不同水平的孕产妇死亡率,其影响因素各有不同。结论:我国降低孕产妇死亡率重点在边远地区和农村,孕产妇死亡率水平不同的沿海、内陆、边远三类地区,应采取不同的策略,做好围产保健、计划生育、住院分娩等工作,以降低我国孕产妇死亡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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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安全是当今世界各国关注的重要问题.我国政府向世界承诺了到2000年孕产妇死亡率下降50%,密云县的研究是WHO 母亲安全研究项目之一。通过对1985~1988年的孕产妇死亡回顾分析,死亡漏报率为27.3%,出生漏报率为18%,并找出死亡漏报的原因。纠正后孕产妇死亡率为114/10万,几乎为北京市平均孕产妇死亡率的3倍,也稍高于全国的94.1/10万。又采用美国、挪威和WHO 的方法进行孕产妇死亡病例的综合评审。宏观评审得知,造成孕产妇死亡的第1位因素是孕妇、家庭、居民团体及医疗保健人员的知识和技能问题,占72.7%;性质评审结果是可避免死亡占39.7%;直接产科原因占死因构成的60.6%,其中产科出血占第1位,产褥感染和妊高征为第2、3位;特征分析中,发现产前检查少于3次者占63.6%,死亡时间在产时及产后占72.7%。根据调查研究结果,制定了有针对性的降低孕产妇死亡率的干预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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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2007年吉林省孕产妇死亡分析与干预措施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目的:分析吉林省孕产妇死亡的死因、死因构成、影响因素及其变化趋势,探讨有效降低孕产妇死亡率的干预措施。方法:采用回顾性研究的方法,对吉林省2005~2007年孕产妇死亡个案卡进行统计,分析孕产妇死亡率、死因构成、分娩地点构成、死亡地点构成、影响死亡的主要因素、评审和延误及其变化趋势。结果:3年来吉林省孕产妇死亡率逐步下降,波动在29.92/10万~34.61/10万之间,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死亡构成农村高于城市;产后出血为首位死因,子宫破裂所占比例逐年升高;发生在县级以上医院的死亡比例逐年增加;影响孕产妇死亡的主要因素为个人、家庭、居民团体问题和各级医疗保健人员及机构问题。结论:降低孕产妇死亡率需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提高基层妇产科、妇幼保健人员的业务素质,增强群众自我保健意识;在加强机构建设,提高产科质量的同时,还应加强临床工作者与妇幼保健工作者的横向联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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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分析新会区孕产妇死亡率及死因相关因素,探讨干预措施,以期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方法:根据新会区各镇监测点提供的资料,对新会区1996~2005年的孕产妇死亡情况进行整理、统计、分析。结果:10年间辖区内户口的孕产妇平均死亡率22.28/10万,由1996年的27.01/10万下降至2005年的16.57/10万;2001~2005年新会区流动人口孕产妇平均死亡率80.59/10万。孕产妇死亡率呈下降趋势,流动人口孕产妇死亡率明显高于辖区内户口的孕产妇死亡率,差异具有显著性(P<0.01)。孕产妇死因顺位依次为:产科出血、羊水栓塞、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妊娠合并心脏病、血栓栓塞。结论:需继续加大健康教育力度,杜绝非法接生,加强产科人员业务技术培训,提高围产期保健质量。应加强流动人口孕产妇管理,控制流动人口孕产妇死亡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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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惠娥 《中国生育健康杂志》2006,17(6):366-367
孕产妇死亡是反映一个国家和地区经济、文化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之一,也是反映妇产科质量和妇幼保健水平的敏感指标。为探讨本市1996至2005年期间孕产妇死亡的主要因素,分析1996~2000年和2001~2005年期间变化趋势,制定有效的干预措施,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提供有价值的依据,现将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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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及出生缺陷发生率是妇幼保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准确的监测及有效干预措施是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出生缺陷率的根本保证。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