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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了解孕产妇死亡率、死亡原因,制定相应干预措施,进一步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方法采用回顾性研究方法,对北京市西城区2006-2010年户籍孕产妇死亡资料进行分析。结果 5年内西城区户籍孕产妇死亡率平均为16.15/10万,死亡原因以间接产科原因为主,西城区户籍孕产妇死亡主要与医疗保健因素尤其医疗保健人员的知识技能、管理有关。结论加强人户分离孕产妇的保健管理,提高产科技术人员的水平,提高妊娠合并症的综合救治能力是降低孕产妇死亡率的关键环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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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通过评审结果分析甘肃省孕产妇死亡的基本情况及死亡原因,为妇幼保健工作有针对性地采取防治措施和制定政府指导方案提供依据.方法 严格按照<甘肃省孕产妇死亡评审工作规范>、<孕产妇死亡评审标准>(全国)和世界卫生组织推荐的个案孕产妇评审要求(即十二格表评审法)对2010年甘肃省孕产妇死亡原因及相关问题进行分析.结果 孕产妇死亡以直接产科原因为主,占69.39%;孕产妇首要影响因素评审中个人家庭知识占34.69%,3个延误评审中就诊延误占40.21%,医疗部门延误占58.76%,可避免死亡占95.92%.结论 经济水平落后、孕产妇缺乏自我保健意识、高危孕产妇管理不到位及医务人员系统知识技能不足等是孕产妇死亡的危险因素,并且大多数孕产妇死亡是可避免的死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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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分析长沙市2001-2010年孕产妇死亡情况,探讨孕产妇死亡率的变化趋势、主要原因和变化特征,为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制定相关干预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方法 采用回顾性调查方法收集长沙市10年间孕产妇死亡报告卡、死亡调查报告以及评审结果,进行系统整理和分析. 结果 2001-2010年长沙市孕产妇平均死亡率为20.46/10万,呈下降趋势(P<0.01),农村下降趋势较城市明显.城市、农村孕产妇平均死亡率分别为9.52/10万与24.79/10万,城市显著低于农村(P<0.01).孕产妇死亡率随着住院分娩率的升高而下降.孕产妇的主要死亡原因为产科出血、妊娠合并内外科疾病、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和羊水栓塞,第一位死因由产科出血变成妊娠合并内外科疾病. 结论 加强孕产期保健管理,健全妇幼保健三级网络,提高住院分娩率,加强高危妊娠管理,提高乡镇卫生院及县级孕产妇急救中心急救能力,是降低孕产妇死亡率的有效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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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探讨广州市越秀区孕产妇死亡原因及相关因素,以采取相应有效的干预措施.方法 收集越秀区12家产科医院2006-2010年死亡孕产妇40例,对孕产妇死亡原因及相关因素进行回顾性分析.结果 2006-2010年越秀区孕产妇死亡原因居前三位的是:妊娠合并心脏病、妊娠合并重症肺炎和重度子痫,孕产妇死亡与文化程度低、经济收入低、计划外妊娠以及产检次数少等因素密切相关.结论 加强个人及家庭保健意识,提高产前检查率,建立和完善重症孕产妇转诊机制,有效提高孕产妇抢救成功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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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通过对青岛市2001-2010年孕产妇死亡资料的分析,了解孕产妇系统管理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提供科学依据。方法采用回顾性分析的方法,对2001-2010年孕产妇死亡病历资料及评审结果、十二格表分类进行分析比较。结果青岛市10年间产妇总数为739 919,活产数为742 308,孕产妇死亡83例,孕产妇死亡率平均11.18/10万。孕产妇死亡率逐年下降,从2001年的18.61/10万,降至2010年的9.09/10万。孕产妇死亡前5位原因依次为产后出血、羊水栓塞、妊娠高血压疾病、肺栓塞、先天性心脏病。结论青岛市近10年孕产妇死亡率逐年下降。要进一步降低全市孕产妇死亡率,必须继续提高全市尤其农村地区产科诊疗水平,提高孕妇自我保健能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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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分析兰州市2010—2014年孕产妇死亡现状,探讨影响因素,为降低兰州市孕产妇死亡率提供科学依据。方法收集2010—2014年兰州市孕产妇死亡报告卡进行回顾性分析。结果2010—2014年兰州市孕产妇死亡45例,平均孕产妇死亡率30.4/10万,2014年的孕产妇死亡率在2010年的基础上下降了60.6%。孕产妇死因的前3位依次是产科出血、妊娠合并症和羊水栓塞。死亡的孕产妇中,文化程度初中及以下、家庭年均收入4000元以下、产前检查次数少于5次者所占比例较高。结论兰州市2010—2014年孕产妇死亡率明显下降。建议加强产科人员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加强孕产妇的系统管理,重视高危孕产妇的分级管理;加强孕期保健知识的宣传,提高孕产妇的自我保健意识;建立高效孕产妇的转诊制度,开通“绿色转诊通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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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了解射阳县孕产妇死亡原因及相关因素,为制定有效的干预措施提供依据.方法:对射阳县2001-2010年孕产妇死亡调查表、妇幼保健工作年度报表以及评审资料进行分析.结果:2001-2010年全县孕产妇死亡率为13.52/10万,其中,2009年、2010年实现了孕产妇零死亡;主要死因为产科出血,占45.54%.结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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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莉苹 《安徽预防医学杂志》2015,21(2):147-148
孕产妇死亡是指在妊娠期或妊娠终止后42d之内的妇女,不论妊娠时间和部位,由于任何与妊娠或妊娠处理有关的或由此而加重了的原因导致死亡,但不包括意外原因如车祸、中毒、自杀等导致的死亡。孕产妇死亡率是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重要指标,也是反映母婴安全的重要指标[1]。为了解安庆市孕产妇死亡原因及影响因素,现对2008~2013年安庆市孕产妇死亡监测资料进行汇总分析,报道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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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分析北京市孕产妇死亡时间变化趋势及孕产妇死亡原因、分娩地点等因素对孕产妇死亡时间的影响。方法 通过北京市三级妇幼保健网络收集报表及孕产妇死亡病例资料(包括孕产妇原始个案调查资料)。每季度组织北京市级专家对孕产妇死亡病例进行评审,明确疾病诊断和死亡原因。将北京市1995-2010年全部372例孕产妇死亡病例资料录入,对死亡时间、死亡原因及相关因素进行x2检验。结果 北京市孕产妇死亡率呈逐年下降趋势,从1995-2000年平均死亡率27.9/10万,下降到2006-2010年的14.8/10万(120/812 457),降幅46.9%。1995-2010年产后出血、羊水栓塞及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导致的24h内孕产妇死亡106例,占133例产后24h内死亡总数的79.7%。随着产后出血、羊水栓塞及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死因构成比由1995-2000年的47.8%(64/134)下降到2006-2010年的37.5%(45/120),产后24h内死亡比例也由40.2%(54/134)下降到28.3% (34/120),死亡时间的变化与直接产科死亡原因的下降趋势一致(x2=59.109,P<0.05)。2006-2010年间接产科因素死亡如妊娠合并心脏病、脑血管疾病、肺栓塞死亡构成呈上升态势,其53.2% (33/62)的死亡发生在产前或产后120 h以后。市级医院分娩产妇24h内死亡占其死亡总数的29.0%(29/100),而家中或私人诊所分娩52例,其中43例(82.6%)为产后24h内死亡,分娩地点选择与产后死亡时间差异有统计学意义(x2 =24.500,P<0.05)。结论 北京市孕产妇死亡时间已由产后24h逐渐转变为产前或产后更长时间,孕产妇死因构成以及服务提供如住院分娩是影响孕产妇死亡时间的重要因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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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2010年全国孕产妇死亡率变化趋势 总被引:4,自引:1,他引:4
目的 了解1996-2010年全国孕产妇死亡率和主要死亡原因的变化趋势及地区的差异变化。方法 采用以人群为基础的全国孕产妇死亡监测网的数据,1996-2005年覆盖了内地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176个监测区(县),2006年后扩大至336个区(县),统计1996-2010年全国不同时间、不同地区孕产妇死亡率、死因别死亡率、下降幅度和年平均下降速率。应用Cochran-Armitage趋势检验及Poisson检验,对1996-2010年的孕产妇死亡率、死因构成及地区间差异的变化趋势进行分析。结果 全国孕产妇死亡率从1996年的64.7/10万下降到2010年的30.0/10万,下降53.2%;2010年农村孕产妇死亡率(30.1/10万)高于城市(29.7/10万),西部(46.1/10万)高于中部(29.1/10万)及东部地区(17.8/10万)。东、中、西部地区孕产妇死亡率下降幅度分别为37.76%、57.02%和66.27%。地区间差异在逐渐减少,2006-2010年间,农村孕产妇死亡率下降为城市的1.82倍,西部地区为东部地区的3.0倍。产科出血死亡的构成比从1996年的47.9%下降到2010年的27.8%,但仍是导致全国孕产妇死亡的首要因素。结论 全国孕产妇死亡率呈下降趋势,地区间孕产妇死亡率仍存在差异,但差异逐年减小,农村和西部地区仍是孕产妇死亡干预的重点;产科出血仍是各地区的主要死亡原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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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根据孕产妇死亡评审结果分析大同市孕产妇死亡率及孕产妇死亡的死因构成及其影响死亡的主要因素,提出针对性的干预措施,有效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方法:收集整理2007~2010年山西省大同市孕产妇死亡资料共15例,进行回顾性分析及统计。结果:2007~2010年大同市孕产妇死亡率分别为16.99/10万、16.08/10万、25.55/10万、0/10万,其中2010年没有死亡的孕产妇,4年孕产妇死亡率平均为14.59/10万,孕产妇死亡的主要死亡原因的前4位分别为:羊水栓塞、产后出血、其他疾病、先心病。影响死亡的因素,以个人家庭及居民团体知识技能、资源不足,以及县乡两级医疗保健系统知识技能、资源、管理系统问题为主。结论:降低孕产妇死亡率需要社会各部门密切配合,进一步提高孕产妇保健意识和产科服务质量,加大健康教育宣传力度,提高各级医务人员助产技术和急救水平,完善医疗救助体系是降低孕产妇死亡的关键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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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研究并分析2000~2010年潍坊市孕产妇死亡情况,探讨孕产妇死亡的主要原因及变化趋势,寻求降低孕产妇死亡率的有效途径。方法:根据潍坊市所辖县(市、区)妇幼保健院(站)上报的2000年1月~2010年12月孕产妇死亡原始记录及市级孕产妇死亡病例评审情况,对孕产妇死亡原因进行回顾性分析。结果:2000~2010年潍坊市出生活产数875 511例,死亡孕产妇123例,平均孕产妇死亡率为14.05/10万。前5年平均孕产妇死亡率为21.10/10万,后6年平均孕产妇死亡率为8.66/10万,下降了12.44/10万,下降幅度明显。孕产妇前4位主要死亡原因分别为产科出血、羊水栓塞、妊娠合并内科疾病、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结论:降低潍坊市孕产妇死亡率的措施包括:加强基层医院产科质量建设和专业技术培训,提高其对高危妊娠的识别、处理水平及转诊及时率;提高孕产妇系统保健率,加强孕产妇高危专案管理;加大健康教育宣传力度,提高孕产妇及家庭成员的自我保健意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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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分析吉林省孕产妇死亡情况,了解孕产妇系统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为制订有效降低孕产妇死亡率的干预措施提供科学依据。方法:回顾性分析吉林省2004~2009年孕产妇死亡的病例资料及评审结果,采用WHO十二格表进行分析。结果:①活产数变化:5年来吉林省孕产妇活产分娩数量略有增加,但增长幅度不显著。②孕产妇死亡率:2004~2009年吉林省孕产妇死亡率呈持续平稳的下降态势,2009年达27.12/10万,低于全国水平。③城乡孕产妇死亡构成比:5年间死亡构成比农村高于城市,但农村孕产妇死亡构成比呈下降态势。④死亡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住院分娩率逐年增高,并以县(区)医院及省(市)医院为主。⑤死亡孕产妇孕期保健率:孕期保健率逐年提高,高危孕产妇管理率均在93%以上。⑥死因构成比及顺位:前5位死因依次为:产科出血、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妊娠合并心脏病、羊水栓塞、肺栓塞。⑦直接产科原因与间接产科原因所致死亡:2007~2009年直接产科原因导致的死亡为95例(53.98%),间接产科原因导致的死亡为74例(42.05%)。⑧WHO十二格表分类:2007~2009年吉林省死亡孕产妇以医疗保健机构的知识技能问题占主要原因(45.20%),其次为个人家庭的知识技能原因(19.86%)。结论:①2004~2009年吉林省孕产妇死亡率呈逐年下降的趋势。②专业培训和孕期保健是母婴健康的保障。③随着孕产妇死因构成比的变化及服务需求的提高,探索新的服务与管理模式保障母婴安康更加显得十分必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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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分析北京市2011 - 2018年异位妊娠死亡情况,探讨影响异位妊娠孕产妇死亡的因素,为进一步制定干预措施提供依据。方法 采用SPSS 19.0统计软件对北京市2011 - 2018年所有异位妊娠死亡孕产妇个案资料进行描述性统计分析。 结果 2011 - 2018年北京市异位妊娠死亡15例,死亡专率为0.83/10万。异位妊娠死亡孕产妇的平均年龄为(33.60±1.18)岁,其中中学及以下文化程度者占40.00%,孕次≥2者占66.67%;出现症状到医院时间超过2 h者占80.00%,院前呼吸心跳停止者占60.00%;首诊医院为私人/一级医院者占33.33%,早期未行超声者占73.30%。结论 北京市异位妊娠死亡率下降,但死亡占比上升。加强健康教育,提高育龄期妇女的自我保健意识是降低异位妊娠死亡率的重要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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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了解2000-2005年中国孕产妇死亡发生的主要特征、死亡率变化趋势、主要死亡原因及其变化.方法 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孕产妇死亡监测网内采用以人群为基础的流行病学调查方法.结果 2000-2005年中国农村孕产妇死亡率高于城市,边远地区高于内地、沿海;全国孕产妇死亡率由53.0/10万下降到47.6/10万,农村由67.2/10万下降到59.2/10万,城市由28.8/10万下降到27.6/10万,下降幅度分别为10.2%、11.9%和4.2%.2000年全国孕产妇死亡前3位死因为产科出血、妊娠期高血压和羊水栓塞,2005年前3位是产科出血、心脏病和妊娠期高血压,但产科出血始终是第一死因,导致产科出血的主要原因是胎盘滞留、宫缩乏力和子宫破裂.结论 2000-2005年全国孕产妇死亡率无趋势变化,主要死因是产科出血.降低农村及边远地区孕产妇死亡率和提高诊治产科出血基本技能是实现<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0-2010年)>降低孕产妇死亡率目标的关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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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对深圳市罗湖区1996-2010年孕产妇死亡原因进行分析,为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提供对策及依据。方法以回顾性研究方法,采用深圳市罗湖区1996-2010年15年间全部75例孕产妇死亡的病历资料,重点对37例妊娠合并非直接产科原因死亡孕产妇进行分析。结果 37例死亡孕产妇中,重症肝炎、心脏病、恶性肿瘤为主要原因。结论加强妊娠合并内外科疾病、传染性疾病、感染性疾病等相关疾病早期诊断及治疗,特别是加强妊娠晚期合并症的识别和急救处理水平,是降低非直接产科原因孕产妇死亡率的有效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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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7例孕产妇死亡状况及相关因素分析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目的:分析湖北省孕产妇死亡状况、孕产妇死亡率、主要死亡原因及相关因素。方法:采用流行病学回顾性研究方法,对1998~2001年各市、县(区)妇幼保健机构上报的737份孕产妇死亡个案卡、相关的个案调查报告以及全省孕产妇死亡监测报表进行分析。结果:4年平均孕产妇死亡率为48.76/10万。前5位死亡原因依次为:产科出血、妊高征、羊水栓塞、妊娠合并心脏病、产褥感染。其中产科出血占54.3%。影响孕产妇死亡率的主要因素单因素非条件Logistic回归分析显示,计划内比计划外直接产科原因死亡的几率小,孕产妇从分娩到死亡时间越短越是直接产科原因导致的死亡。旧法接生、生育次数多、接生人员技术水平差、怀孕次数多、人流引产次数多、居住在边远贫困地区、分娩地点医疗水平差、经济水平差、年龄大都是直接产科原因死亡的促进因素。737例死亡孕产妇做过产前检查的占76.0%,产检次数大于5次的只有22%。分娩地点与死亡地点在家中或转诊途中的分别为40.4%、41.7%,非医务人员接生的占20.5%。结论:湖北省孕产妇死亡率略低于全国的平均水平;主要死因为产科出血、妊高征、羊水栓塞、妊娠合并心脏病、产褥感染。需要进一步提高产前检查质量和数量,加强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提高住院分娩率,加强高危孕产妇管理和危急重症的救治,可进一步降低湖北省孕产妇死亡率。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