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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09 毫秒
1.
目的了解台州市市售海带和紫菜中铅、镉含量。方法于2017年8—10月从台州市9个县(市、区)的农贸市场和超市采集98份海带和142份紫菜样品进行铅、镉含量检测,采用单因子污染指数法评价铅、镉的污染状况。结果海带、紫菜中铅含量的检出范围分别为未检出(ND)~2.00 mg/kg、ND~1.50 mg/kg,铅的检出率分别为83.67%和83.10%,超标率分别为6.12%和7.04%。海带、紫菜中镉的检出范围分别为ND~0.70 mg/kg、0.20~6.60 mg/kg,镉的检出率分别为95.92%和100.00%,超标率分别为0.00%和23.24%。海带、紫菜中铅的单因子污染指数分别为0.23、0.24,均为轻度污染水平;海带、紫菜中镉的单因子污染指数分别为0.13、2.20,海带中的镉含量属于正常背景值水平,而紫菜处于重度污染水平。结论台州市海带、紫菜中铅的污染水平较轻,但紫菜中的镉含量需引起重视。  相似文献   

2.
目的分析2013—2015年舟山市市售海产品铅、镉、甲基汞污染情况。方法 2013—2015年在舟山市具有代表性的农贸市场采集海水鱼类(40种240份)、软体类(15种90份)和甲壳类(8种48份)海产品共63种1 134份,采用石墨炉原子吸收光谱法测定铅、镉含量,采用液相-原子荧光联用法测定甲基汞含量,依据GB 2762—2012《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评价海产品的食用安全性。结果 1 134份海产品样品中,检出铅含量0.011 5~0.555 mg/kg,超标率为0.44%(5/1 134);镉含量0.000 3~0.328 mg/kg,超标率为0.26%(3/1 134);甲基汞含量ND~0.302 mg/kg,未检出超标。铅2013年和2015年超标率分别为0.79%和0.53%,2014年未检出超标样品;镉2013年超标率为0.79%,其他年份未检出;甲基汞3年均未检出超标样品。5份铅超标海产品为海水鱼类和甲壳类,样品分别为鲨鱼、雪刹鱼、剥皮鱼、对虾和红狮头,检测值分别为0.555、0.532、0.518、0.554和0.532 mg/kg(标准:≤0.5 mg/kg)。3份镉超标海产品均为海水鱼类,样品分别为炮弹鱼、橡皮鱼和鲨鱼,检测值分别为0.184、0.164和0.162 mg/kg(标准:≤0.1 mg/kg)。结论舟山市市售海产品铅、镉、甲基汞污染处于较低水平,部分甲壳类海产品铅含量和海水鱼类铅、镉含量超标,需引起重视。  相似文献   

3.
目的分析宁德市各类食品中重金属铅和镉污染水平和趋势,为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采取防控措施提供依据。方法从各类超市、农贸市场、餐饮单位等处采集10类155份样品开展重金属铅和镉的监测。结果 10类155份样品中,铅检出率87.1%,超标率12.3%,平均0.461mg/kg(0.005-5.66mg/kg),含量最高为茶叶类(5.66mg/kg),禽畜肝脏类超标100.0%;镉检出率47.7%,超标率6.5%,检出范围0.001-0.566mg/kg,平均0.055mg/kg,最高含量为紫菜(0.566mg/kg),仅粮食类镉超标12.5%。结论宁德市售食品存在铅、镉的轻度污染。  相似文献   

4.
目的 了解深圳市福田区食品中铅、镉污染状况.方法 采集粮食类、禽畜肉类、蔬菜类、水产品等食品,进行铅、镉的检测.结果 对161份样品进行铅和镉含量检测,铅含量范围为0.020~0.665 mg/kg,检出率为27.95%,其中3份样品铅含量超过国家标准,超标率为1.86%;镉含量范围为0.002~9.000mg/kg,检出率64.60%,有9份样品镉含量超过国家标准,超标率为5.59%.其中水产品镉检出率为63.64%,镉超标率为21.21%.结论 2011年福田区主要食品中少数存在铅、镉污染,部分样品特别是水产品镉污染较严重,应进一步加强监测,控制污染,保障人群的健康.  相似文献   

5.
目的了解山东西北部地区农村土壤中铅、镉和蛔虫卵污染情况。方法选择3个县的60个行政村(监测点)采集农田土壤各1份,检测铅、镉和蛔虫卵。结果铅含量在14.1~35.4 mg/kg(x25.46 mg/kg),镉含量在0.069~0.18 mg/kg(x0.119 mg/kg),除1份土样铅略高外,其余土样铅、镉含量均小于土壤自然背景值。蛔虫卵检出率为28.33%,活卵检出率为20.00%。结论该地区农田土壤基本上未受到铅、镉的明显污染,但某一局部区域有铅轻度污染;蛔虫卵及活虫卵检出率较高。该地区农村环境保护及改厕、粪便无害化处理工作有待加强。  相似文献   

6.
为了解南通市售水产品重金属污染情况,笔者于2006-2011年在全市8个县(区)的食品批发市场、超市、农贸市场采集水产品(鱼类、贝类、甲壳类)共121份样品进行铅、镉、汞含量测定.按照GB/T5009.12-2003石墨炉原子吸收光谱法测定铅,检出限为0.005 mg/kg;按照GB/T 5009.15-2003石墨炉原子吸收光谱法测定镉,检出限为0.1 μg/kg;按照GB/T 5009.17-2003原子荧光光谱分析法测定汞,检出限为0.15 μg/kg.按照CB 2762-2005《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对检测结果进行评定.国家标准中,鱼类:铅≤0.5 mg/kg,镉≤0.1 mg/kg;贝类铅、镉均≤1.0 mg/kg;甲壳类铅、镉均≤0.5 mg/kg;水产品甲基汞≤0.5mg/kg.结果显示,水产品中铅含量的范围为<0.005~0.920 mg/kg,均值为0.077 mg/kg;镉含量的范围为<0.000 1~1.480 mg/kg,均值为0.167 mg/kg.  相似文献   

7.
目的了解苏州市吴江区部分食品重金属污染现状。方法 2016-2018年随机采集苏州市吴江区范围内种植生产或销售的食品样品,按照GB 5009.12-2017《食品中铅的测定》和GB 5009.15-2014《食品中镉的测定》中石墨炉原子吸收法,检测铅(Pb)、镉(Cd)含量,依据《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进行评价。结果采集并检测12大类食品706件,其中706件检测铅,412件检测镉。各类食品中铅含量范围为<0.005~1.0 mg/kg,检出率为70.4%,镉含量范围为<0.000 1~0.33mg/kg,检出率为79.9%;其中,铅超标样品为18件,超标率2.55%,坚果及其籽类3件、水八仙6件、蔬菜8件、蛋及蛋制品1件;镉超标样品为4件,超标率0.97%,分别为海产品3件、蛋及蛋制品1件。结论苏州市吴江区部分食品受到重金属铅、镉污染,有不同程度的超标,存在一定的食品安全隐患。  相似文献   

8.
目的初步了解郑州市售坚果中铅、砷、汞、镉4种有害元素的污染状况,为有关部门加强监管提供科学依据。方法从郑州市超市和农贸市场随机采集各类坚果168份,采用石墨炉原子吸收光谱法测定样品中的铅和镉,原子荧光光谱法测定砷和汞,并按照GB 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NY/T 1042—2014《绿色食品坚果》对检测结果进行评价。结果 168份样品中,铅、砷、汞、镉的检出率分别为53.0%、31.0%、19.0%、63.7%,合格率分别为96.4%、98.8%、100.0%、91.1%,含量的平均值分别为0.036 mg/kg、0.031 mg/kg、0.830μg/kg、0.050 mg/kg。花生、葵花籽中铅、砷、镉的含量较高;各类坚果中汞的含量较低。结论郑州市售坚果中有害元素的含量总体较低,但部分产品存在不同程度的污染,应引起重视,加强监管,确保坚果的质量安全。  相似文献   

9.
北京市市售食用菌中铅和镉污染状况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的 了解北京市市售食用菌中铅、镉的污染状况。方法 于2007年3至5月从北京市25个市场(14个农贸市场、11个超市)采集14种共146份食用菌样品,按照《食品中铅的测定》(GB/T5009.12-2003)和《食品中镉的测定》(GB/T5009.15-2003)要求的方法检测食用菌中铅、镉的含量。结果检测发现食用菌中铅含量为未检出-1.592mg/kg,检测样品铅含量均低于《食用菌卫生标准》(GB7096—2003),食用菌干品镉含量为未检出~0.550mg/kg,均低于《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GB2762-2005)。食用菌干品的铅、镉含量远高于鲜品,干品与鲜品铅含量均值之比为7.5,镉含量均值之比为9.6。结论 北京市市售食用菌中铅、镉含量处于安全范围,污染较轻;且不同品种或同一品种不同产地食用菌铅、镉含量差异很大。  相似文献   

10.
目的 了解江西省市售儿童餐具中24种元素迁移含量,为江西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提供数据支持。方法 从江西省11个地市的各大超市、零售店采集5类共102份儿童餐具,采用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分析测定。结果 102份儿童餐具中100份检出有1种或多种元素迁移,总检出率为98.0%,迁移含量范围为ND~0.493 mg/kg,铅、镉迁移检出率分别为26.5%和6.9%,铅、镉最大迁移量为0.301、0.000777 mg/kg,均未超过限量值。结论 江西省市售儿童餐具中元素迁移普遍存在,迁移含量相对较低,但关乎特殊人群膳食健康,建议制定相关标准,加强监管力度。  相似文献   

11.
熊丽  王艳敏  李娟  周鸿  袁娅 《现代预防医学》2021,(10):1780-1783
目的 对江西省市售竹纤维餐具中有害物质迁移含量进行调查。方法 从江西省11个地市的各大超市、网店采集48份竹纤维餐具,采用2020年国家食品污染和有害因素风险监测工作手册方法对样品中甲醛、三聚氰胺、苯代三聚氰胺、尿素、铅、镉、砷等7种物质迁移量进行检测。结果 甲醛检出率为100.0%,超标率为18.8%(9/48),迁移量范围为1.98~114 mg/kg;三聚氰胺检出率为100.0%,超标率为66.7%(32/48),迁移量范围为0.44~14.1 mg/kg;尿素、铅的检出率分别为4.2%、6.2%,均未超标;苯代三聚氰胺、镉、砷未检出。结论 江西省市售竹纤维餐具中甲醛和三聚氰胺迁移较为严重;尿素、苯代三聚氰胺以及铅、砷、镉的迁移量均处于较低水平。  相似文献   

12.
目的 测定南通市市售海产品中铅、镉、砷、汞、无机砷及甲基汞含量,了解其污染状况,为安全生产和食用海产品提供依据。方法 取四类18种海产品可食部位粉碎均匀后,使用微波消解处理样品,应用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ICP-MS)测定海产品中铅、镉、砷含量,原子荧光光谱仪测定海产品中汞含量,液相色谱-原子荧光谱仪测定海产品中甲基汞和无机砷含量;依据《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7)评价结果,采用单因子污染指数法(single factor polltion index, Pi)和重金属综合污染指数法(heavy metal polltion index,MPI)评价污染程度。结果 四类18种海产品中铅、镉、砷、汞的检出率都为100.00%,无机砷检出率为50.00%,甲基汞检出率为5.56%。对照限量标准,有1份鱼中铅含量超过限量标准,铅含量合格率94.44%,镉、砷、汞、无机砷、甲基汞含量合格率均为100.00%;Pi显示鱼类的铅中度污染、镉和无机砷轻度污染,双壳类无机砷轻度污染,软体类镉轻度污染,MPI:鱼类>双壳类>甲壳类>软体类。结论南通市市售海产品普遍存在...  相似文献   

13.
目的了解丽水市食品中铝含量。方法 2014年在丽水市大型超市、农贸市场、早餐供应点和路边摊等地随机采集婴幼儿食品、肉类、水产品类、乳类、蛋类、茶类和面制食品等7类样品共90份,按《国家食品污染和有害因素风险工作手册》中方法测定铝含量。结果 7类样品均有铝检出,总检出率为73.33%;其中水产品、乳类、茶类和面制食品的检出率均为100.00%,肉类检出率最低为36.00%。铝含量检出范围为0.24~396.71 mg/kg,均值为45.79 mg/kg。其中油条中铝含量检出范围为46.63~251.44 mg/kg,超标率达50.00%。结论丽水市7类食品中铝含量均较安全,但油条中的铝残留量存在超标现象,应引起重视。  相似文献   

14.
目的了解某地自产稻米重金属污染情况,为探寻食品安全长效保护机制提供依据。方法采集当地6个大米生产县区65个乡镇农户家自产稻米样品402份。按照GB 2762—2017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方法进行检测和评价。结果稻米铅、镉、无机砷、总汞检出率分别为56.22%、 96.26%、 37.56%、 83.96%、 100.00%。总体合格率为68.41%,超标率为31.59%, 6县区均有超标。镉超标率为29.60%,最高检出值为1.53 mg/kg, 2份大米镉检出值超过1.00 mg/kg。结论结果存在一定程度的重金属污染,特别是镉污染较为严重,应协同多部门加强本地区大米重金属的监测分析工作,建立符合本地区的食品安全保护的长效机制,确保食品安全。  相似文献   

15.
王芳  杨文英  王宝旺  雷凯 《现代预防医学》2007,34(22):4300-4301
[目的]了解通州区内部分食品中化学污染物污染状况。[方法]按照国家标准GB/T5009中的方法分别对食品中的铅、镉、色素、苯甲酸、山梨酸和有机磷农药进行检测。[结果]2004~2006年共对12类435件食品进行了检测,检测280件铅、镉,其中216件样品检出铅,检出率为77.14%,检测结果范围﹤10~430μg/kg,超标样品有11件,为蔬菜7件、水果3件、生羊肉2件,超标率为3.93%,其中有230件样品检出镉,检出率为82.14%,检测结果范围﹤1.0~110000μg/kg,超标样品有34件,超标率为12.14%,分别为生羊肉6件,猪肾28件,猪肾中检测最高值超出限值109倍;检测25件果冻中柠檬黄、苋菜红、胭脂红、日落黄和亮蓝5种色素,其中有16件样品检出柠檬黄,其余4种色素分别有3件样品检出;对80件酱油,20件醋中苯甲酸、山梨酸进行了检测,其中97件样品中检出苯甲酸,46件样品中检出山梨酸;对30件蔬菜水果中12种有机磷进行了检测,结果均未检出。[结论]通州区内农产品中铅、镉的污染与产品种类有关,猪肾中镉的污染最严重,建议百姓食用时应加以重视,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应加强对此类农产品的监督检测;通州区内部分食品中食品添加剂、有机磷农药的卫生状况较好,总体上讲2004~2006年通州区部分食品中的化学污染物含量呈下降趋势。  相似文献   

16.
目的了解厦门市售水产品中铅、镉、铬、砷与汞5种重金属元素污染状况,为其限量标准制定和风险评估提供依据。方法2018年在厦门市6区超市和农贸市场抽取189份样品,采用微波消解-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测定重金属元素,并分析检出率、超标率和元素含量。结果样品中铬和砷总检出率均为100.0%,其余3种元素总检出率分别为铅>镉>汞;干制类中铬、镉、铅、砷含量检出值高于其他4类样品;各元素在5类样品中总超标率为砷>镉>铅>铬>汞。仅腌制类未检出超标样品。结论厦门市售水产品中存在一定程度重金属污染,干制类污染情况相对严重,应加强监管并采取控制措施。  相似文献   

17.
目的了解龙岩市部分地区农田土壤中铅、镉含量所处土壤标准级别现状,为合理的农业生产提供依据。方法用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或者火焰原子吸收法测定两县市144份农田土壤中铅、镉含量并进行统计分析。结果统计结果表明,144份农田土壤中铅、镉含量变化范围分别为1.22~252.5mg/kg、未检出~0.469mg/kg,平均值分别是106.5mg/kg、0.156mg/kg。铅、镉含量符合国家土壤环境质量一级标准限制值分别占总量的25.7%、61.1%,符合国家土壤环境质量二级标准限制值分别占总量的74.3%、38.9%,三级标准限制值均未符合。公里沿线和工厂附近农田土壤中铅、镉含量相对会比较高。结论综合情况表明,目前我市两县市农田土壤中铅、镉含量均符合二级标准以上的要求,总体而言农田土壤铅、镉受污染程度较低。  相似文献   

18.
目的了解保定地区食品中铅、镉、镍、铬、汞、砷的污染情况。方法采用国家标准检测方法采样、检测保定地区7类食品共253个样品,按GB 2762─2012《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评价检测结果,用单因子污染指数法评价水产品污染程度。结果水产品中镍含量平均值在0.24 mg/kg~0.66 mg/kg,明显高于其他食品;河蟹中总砷的含量最高,平均值为1.54 mg/kg,水产品中总砷检出率100.0%;3种水产品有50.0%以上样品受到铬污染,约30.0%样品受到铅污染,均达到轻度污染水平,镉的污染数量略少,只有25.0%虾蟹受到轻度污染。谷物中镍含量也偏高,最高为小米0.394 mg/kg;畜禽类的肝肾中总铬含量高于肉中含量。结论所有食品的有害元素含量均没有超标,常用食品仍处于安全的范围,但对于个别的元素,虽然没有标准限值,仍要引起重视。  相似文献   

19.
目的了解河北省农田土壤重金属含量及污染现状,评价重金属对人体产生的健康风险。方法应用分层随机抽样法,全省范围抽取2 700个行政村,每个村随机选择农田土壤采集1份样品,共2 700份;按照国家标准方法检测样品中铅、镉、铬含量;运用健康风险评价模型评价重金属产生的健康风险。结果 2700份样品中重金属含量由高到低为铬(35.01mg/kg)、铅(15.8 mg/kg)、镉(0.1 mg/kg);铅、铬浓度范围分别为0.1~170.6和2.24~140 mg/kg,含量均未超标;镉浓度范围为0.01~10.71 mg/kg,13.74%的样品镉含量超出国家二级标准;镉富集系数最大,为1.33;E市铅、镉和L市铬含量最高,分别为28.8、0.34、76.14 mg/kg;重金属对成人、儿童产生的年均超额危险度由高到低均依次为铬(1.42×10~(-8)、1.42×10~(-8))、镉(0.83×10~(-8)、1.40×10~(-8))、铅(0.92×10~(-10)、8.06×10~(-10)),对儿童产生的年均超额危险度之和(2.91×10~(-8))高于成人(2.83×10~(-8));铅、镉对成人、儿童产生的年均超额危险度地区分布一致,不同市土壤中铬对成人、儿童产生的年均超额危险度一致,均为1.42×10~(-8),均低于可接受水平(10~(-6))。结论河北省农田土壤铅、铬含量和86.26%样品中镉含量符合国家二级标准,E、F、H、K和L市农田土壤面临铅、铬污染,已受到镉污染;重金属对儿童产生的健康风险比成人大;铬是该省土壤产生健康危害的主要污染物,应为优先控制的污染物。  相似文献   

20.
[目的]建立一种石墨炉原子吸收光谱法测定海产品中铅的实验方法,并对深圳海域海产品中铅含量进行调查。[方法]有代表性采集深圳海域3个海区及1个海鲜批发市场海产品,样品冻干制成干粉,经微波消解后,采用氯化钯+磷酸二氢铵为基体改进剂,用石墨炉原子吸收法测定海产品中铅,并对海产品的铅污染状况进行评价。[结果]采用氯化钯+磷酸二氢铵作为混合基体改进剂,能有效提高铅测定的灰化温度和灵敏度,可消除样液中2%以内氯化钠造成的基体干扰。方法线性范围为0~40μg/L,线性相关系数为0.996,检出限为0.008mg/kg(以湿重计),精密度为4.2%~8.2%,国家标准参考物质的分析结果在证书值范围内。鱼类、贝类、螺类中以湿重计算的铅平均含量分别是0.012、0.41、0.49mg/kg,其含量范围为ND~0.034mg/kg、0.29~0.56mg/kg、0.40~0.60mg/kg。贝类与螺类铅含量比较接近,远远高于鱼类的含量。与水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限量标准比较,深圳海域所有海产品中铅的含量全部符合该标准的要求。[结论]该方法灵敏、准确、可靠,根据相应标准对海产品中铅含量进行单因子污染评价,深圳海域海产品未受到铅污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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