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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杭州市生活饮用水健康风险评价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的对2016—2017年杭州市生活饮用水水质进行健康风险评价,为确保居民生活饮用水安全提供依据。方法收集2016—2017年杭州市主城区36份水源水、36份出厂水和288份末梢水中5种基因毒物质(砷、六价铬、镉、三氯甲烷和四氯化碳)及13种躯体毒物质(铅、汞、硒、氰化物、氟化物、硝酸盐、铁、氨氮、锰、铜、锌、铝和挥发酚)的监测数据,采用美国国家环境保护局推荐的风险评价模型评价经饮水途径引起的健康风险。结果水源水、出厂水和末梢水中5种基因毒物质和13种躯体毒物质浓度均在GB 5749—2006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参考限值范围内。水源水中化学污染物致癌风险、非致癌风险和总健康风险分别为2.18×10~(-5)/a、7.75×10~(-9)/a和2.18×10~(-5)/a;出厂水中化学污染物致癌风险、非致癌风险和总健康风险分别为1.08×10~(-5)/a、3.70×10~(-9)/a和1.08×10~(-5)/a;末梢水中化学污染物致癌风险、非致癌风险和总健康风险分别为1.96×10~(-5)/a、3.61×10~(-9)/a和1.96×10~(-5)/a。致癌风险和总健康风险由高到低依次为水源水、末梢水和出厂水,非致癌风险由高到低依次为水源水、出厂水和末梢水。结论杭州市生活饮用水中18种化学污染物的健康风险处于较低水平,且致癌风险远大于非致癌风险,致癌物中以六价铬风险最高,非致癌物中以氟化物和铝风险最高。  相似文献   

2.
目的初步评价北京市怀柔高氟地区饮用水源水中化学致癌污染物和非化学致癌污染物对人体健康的影响,筛选出重点污染物。方法选取北京市怀柔区2015年高氟地区饮用水源水,于枯、丰水期各采集1次水样,应用环境健康风险评价模型对通过饮水途径所引起的健康风险进行评价。结果化学致癌污染物通过饮水途径的健康总风险介于1.35×10~(-5)/a~2.45×10~(-5)/a之间,均值为1.93×10~(-5)/a。铬、镉、砷通过饮水途径所致健康危害的个人年风险分别为1.13×10~(-5)/a、4.62×10~(-6)/a和3.38×10~(-6)/a,均低于国际辐射防护委员会(ICRP)推荐的最大可接受值(5.0×10~(-5)/a);非化学致癌污染物通过饮水途径所致个人健康年风险依次为氟化物铜硝酸盐汞铁锌锰氨氮氰化物挥发酚,其中氟化物占非化学致癌污染物引起的健康总风险的57.8%;各类毒物个人健康年总风险均以化学致癌污染物为主,超过个人健康年总风险的99.8%。结论北京市怀柔区高氟地区饮用水水质健康风险以铬、镉、砷、氟化物污染物为主,应适时优先开展检测。  相似文献   

3.
目的 初步评估珠三角某市管网末梢水中化学污染物对人体健康产生的潜在风险。方法 于2015年1-12月,对珠三角某市160份管网末梢水中5种基因毒物质(砷、六价铬、镉、三氯甲烷和四氯化碳)和12种躯体毒物质(铅、汞、硒、氰化物、氟化物、硝酸盐、铁、氨氮、锰、铜、锌和挥发酚)进行检测,采用美国国家环境保护局(US EPA)推荐的健康风险评价模型对上述17种化学污染物通过饮水途径所引起的健康风险做出初步评价。结果 珠三角某市管网末梢水中化学污染物所引起的致癌风险介于3.10×10-10/a~2.92×10-5/a之间,非致癌风险介于0.08×10-11/a~95.24×10-11/a之间,总健康风险为3.66×10-5/a。个人致癌风险由高至低分别为六价铬>砷>三氯甲烷>镉>四氯化碳,个人非致癌风险由高至低分别为氟化物>硝酸盐>铅>铜>汞>硒>氨氮>铁>锌>氰化物>锰>挥发酚。结论 珠三角某市管网末梢水中17种化学污染物对人体健康产生的个人健康风险水平均在国际辐射防护委员会(ICRP)规定的最大可接受风险水平(5.0×10-5/a)范围内。  相似文献   

4.
目的了解济南市农村集中式供水化学污染物健康风险。方法对济南市10个区县农村集中式供水的末梢水进行分析,并采用美国环保署(USEPA)推荐的健康风险评价模型对饮用水中的主要污染物经饮水途径所引起的健康风险做出初步评价。结果济南市农村集中式供水砷的致癌风险度为3.29×10-6,6种非致癌化学物总的个人年健康风险为1.90×10-7。其中非致癌化学物风险度大小顺序为硝酸盐铁氟化物锰氨氮。结论济南市农村集中式供水砷的致癌风险处于较低水平,硝酸盐和砷是济南市农村饮用水首要控制污染物。  相似文献   

5.
目的 初步评估肇庆市农村地区饮用水部分项目健康风险,为饮用水风险管理和决策提供依据。方法 于2016年对全市农村饮用水铬、砷、镉、三氯甲烷、四氯化碳、铅、铜、汞、铁、锌、铝、硒、锰、氰化物、氨氮、氟化物、硝酸盐17个项目进行检测,应用美国环保署推荐的风险评估模型对上述项目通过饮水途径所引起的健康风险进行评价。结果 17个项目通过饮水途径引起的总健康风险为2.92×10-5/年,水中化学致癌物所致的健康风险度大于非致癌物质所致的风险度,占总风险的99.96%。化学致癌物所致健康风险由高至低依次为铬(VI)>砷>镉>四氯化碳>三氯甲烷,产生的平均个人年风险在2.59×10-5/年 - 3.92×10 - 9/年之间。非化学致癌物所致健康风险由高至低依次为铝>铜>氟化物>铅>硝酸盐>锰>汞、铁>锌>硒>氰化物>氨氮,产生的平均个人年风险在6.32×10 - 9/年 - 6.52×10 - 12/年之间。结论 肇庆市农村地区饮用水健康总风险低于国家辐射防护委员会推荐的5×10 - 5/年,应把饮用水中致癌物,特别是铬(VI)作为优先管理对象。  相似文献   

6.
目的对嵊州市农村饮用水中的重金属污染物进行调查研究,为制定自来水水质风险管理提供科学依据。方法对嵊州市农村饮用水水质监测数据,针对性计算出铅、铜、铁、锌、锰、镍、砷、镉和铬的年平均浓度,应用美国环保局推荐的健康风险模型对引起的健康风险度做出评价。结果嵊州市农村饮用水的总年均风险值为5.58×10~(-6)/a~24.50×10~(-6)/a,均值为13.65×10~(-6)/a,水中重金属的健康危害个人年平均风险由高至低依次为砷铬镉锌锰铜铅镍铁,基因毒物质重金属砷、铬、镉风险值占总年平均风险值的98%以上。结论嵊州市农村饮用水的9种重金属健康风险均低于美国环境保护署(USEPA)和国际辐射防护委员会(ICRP)推荐的最大可接受水平,不会对暴露人群构成明显危害,但砷、铬、镉应作为嵊州市农村饮用水优先治理的指标。  相似文献   

7.
目的评估兰州市丰水期、枯水期饮水健康风险,为该市饮用水健康管理提供科学依据。方法问卷调查兰州市城区居民饮水量,对2017年兰州市丰水期、枯水期饮用水中12种化学非致癌物(铁、锰、铜、铅、锌、汞、硒、硝酸盐、氨氮、挥发酚、氰化物、氟化物)和3种化学致癌物(镉、铬、砷)进行检测,并采用美国国家环境保护局推荐的健康风险评价模型对不同水期的上述15种化学污染物通过饮水途径所引起的健康风险做出初步评价。结果兰州市居民平均总饮水量(2.34±1.10)L/d,男性(2.55±1.14)L/d高于女性(2.13±1.01)L/d(Z=-6.608,P0.05)。丰水期、枯水期水样合格率均为97.62%。化学非致癌物健康风险枯水期、丰水期分别为7.37×10~(-9)/年、6.79×10~(-9)/年。化学致癌物健康风险枯水期、丰水期分别为分别为5.38×10~(-5)/年、4.94×10~(-5)/年,枯水期风险较丰水期高8.91%(P0.01);枯水期、丰水期均以镉的健康风险最大,分别占77.70%、60.32%。化学致癌物健康风险于枯水期在男性、女性分别为分别为5.53×10~(-5)/年、5.24×10~(-5)/年,男性风险较女性高5.53%(P0.01);丰水期在男、女性分别为分别为5.09×10~(-5)/年、4.82×10~(-9)/年,男性风险较女性高5.60%(P0.01)。化学致癌物健康风险占总风险的99.99%。结论兰州市枯水期饮用水健康风险高于ICRP最大可接受风险水平(5.0×10~(-5)/年),男性风险高于女性。应优先控制化学致癌物,尤其是镉。  相似文献   

8.
目的调查宜昌市农村饮用水中砷、氟化物和硝酸盐的含量,并进行初步健康风险评价。方法采集各县市农村集中式供水的出厂水和末梢水,测定其砷、氟化物和硝酸盐含量,并应用水环境健康风险评价模型对检测结果进行评价。结果宜昌市农村集中式供水中砷、氟化物和硝酸盐所致个人年风险均低于国际辐射防护委员会(ICRP)推荐的最大可接受风险水平(5.0×10~(-5)/a)。结论宜昌市农村集中式供水中砷、氟化物和硝酸盐不会对人群健康构成较大威胁。  相似文献   

9.
目的 对连云港市城区饮用水17种化学污染物的健康风险进行评估。方法 利用连云港市2019—2021年城区水质监测数据,采用美国国家环境保护署(US EPA)推荐的低剂量致癌风险评价方法,对饮用水中砷、镉、铬、铅、三氯甲烷和四氯化碳等6种致癌污染物,进行经口摄入途径终生致癌风险(R)评估;采用US EPA推荐的健康风险评价模型,对饮用水中汞、硒、氰化物、氟化物、硝酸盐氮、铝、铁、锰、铜、锌、挥发酚类等11种非致癌污染物和上述6种致癌污染物,采用危害指数(HI)进行经口摄入途径的健康风险评估。结果 以中位数为统计指标,6种致癌污染物中对成年人致癌风险最高的为砷(R=7.79×10-5),其次为铬(R=3.25×10-5)和三氯甲烷(R=1.51×10-5),均在人类可接受范围内,但存在潜在风险,需加强监控,其他3种致癌污染物致癌风险均为可忽略水平;监测的17种化学污染物,非致癌健康风险最高的为氟化物(HI=0.438),其次为砷(HI=0.164),最低的为挥发酚类(HI=1.03×10-4),所有化学...  相似文献   

10.
目的评估金华市农村生活饮用水的健康风险水平,为农村饮用水卫生管理提供依据。方法于2016—2018年采集金华市涉农乡镇2 032份饮用水水样,按GB/T 5750—2006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检验方法》检测砷、镉、六价铬、三氯甲烷和四氯化碳5种化学致癌物,以及铅、汞、硒、氰化物、氟化物、硝酸盐、铝、铁、锰、铜、锌和氨氮12种非致癌化学有毒物质,采用美国环境保护局(USEPA)推荐的健康风险评估模型评估这17种化学物通过饮水途径产生的健康风险。结果 17种化学物通过饮水途径产生的总体健康风险为34.81×10-6/a,其中5种化学致癌物的总致癌风险为34.80×10-6/a;12种非致癌化学有毒物质的总非致癌风险为6.65×10-9/a。5种化学致癌物的致癌风险占总体健康风险的99.98%,其中六价铬的致癌风险占总体健康风险的89.93%。完全处理、部分处理和未处理的水样的总体健康风险分别为31.68×10-6/a、34.78×10-6/a和34.77×10-6/a;出厂水和末梢水的总体健康风险分别为34.79×10-6/a和34.82×10-6/a。结论金华市农村生活饮用水中化学物质经饮水途径产生的总体健康风险处于较低水平,其中六价铬致癌风险相对较高,需引起重视。  相似文献   

11.
目的分析某市某区南水北调通水前后市政末梢水中各项非致癌物质水平及所致健康风险的变化。方法在某区15个街道设置21个市政末梢水监测点,2014年—2015年期间每月监测1次,监测挥发酚、氰化物、氟化物、氨氮、硝酸盐、铁、锰、铅、汞、铜、锌、硒共12项非致癌物质含量。以2014年全年监测数据作为南水北调通水前的本底值,分析南水北调通水后2015年全年市政末梢水中非致癌物质水平的变化,运用健康风险评价模型评价南水北调前后市政末梢水中非致癌物质所致个人健康风险的改变。结果南水北调通水后某区市政末梢水非致癌物质中的氟化物、硝酸盐含量下降,铁含量升高,氟化物、硝酸盐的个人年健康风险均下降,铁的个人年健康风险升高,差异均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市政末梢水年总健康风险为3.326×10~(-9),低于南水北调通水前的4.068×10~(-9),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南水北调通水前某区市政末梢水健康风险远低于USEPA、ICRP推荐的最大可接受风险水平,南水北调通水后市政末梢水健康风险明显下降。  相似文献   

12.
[目的]评价某市农村居民饮用地下水中化学污染物对人群带来的健康风险大小,为政府环保部门的治理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方法]对该市A、B、C、D、E 5个边远郊区所辖的1 945个行政村进行饮用地下水抽样调查,计算各区饮用地下水中砷、氟化物、硝酸盐、铁、锰的平均浓度,采用美国环保局推荐的健康风险评价模型对地下水中的化学污染物通过饮水途径所引起的健康风险作初步评价。[结果]该市农村地区地下水中砷的个人终生患癌风险为6.05×10-5;非致癌风险中,砷、硝酸盐、氟化物、锰、铁的终生健康危害指数分别为1.34×10-1、1.75×10-1、1.29×10-1、2.78×10-1、1.68×10-1。A、B、C、D、E区地下水中砷的个人终生患癌风险分别为2.08×10-5、0、1.25×10-5、8.99×10-5、1.03×10-4。均超过了USEPA推荐的可接受的致癌超额危险度1.0×10-6。各地区个人终生患癌风险排列顺序为E区﹥D区﹥A区﹥C区﹥B区。[结论调查地区饮用地下水的健康风险主要来自化学致癌物,需对农村地区饮用地下水中致癌物污染优先治理。  相似文献   

13.
目的 初步评估珠三角某市生活饮用水中化学污染物对人体健康产生的潜在风险。方法 于2015年1~12月,对该市水源水、出厂水和末梢水中5种基因毒物质(砷、六价铬、镉、三氯甲烷和四氯化碳)及12种躯体毒物质(铅、汞、硒、氰化物、氟化物、硝酸盐、铁、氨氮、锰、铜、锌和挥发酚)进行检测,采用美国国家环境保护局推荐的健康风险评价模型对上述17种化学污染物通过饮水途径所引起的健康风险做出初步评价。结果 水源水中化学污染物所引起的致癌风险、非致癌风险和总健康风险分别为3.75×10-5/a、206.27×10-11/a和3.75×10-5/a,出厂水中化学污染物所引起的致癌风险、非致癌风险和总健康风险分别为3.32×10-5/a、142.68×10-11/a和3.32×10-5/a,末梢水中化学污染物所引起的致癌风险、非致癌风险和总健康风险分别为3.37×10-5/a、150.34×10-11/a和3.37×10-5/a。致癌风险、非致癌风险和总健康风险由高到低均分别为水源水>末梢水>出厂水。结论 珠三角某市水源水、出厂水和末梢水中17种化学污染物对人体健康产生的健康风险水平均在国际辐射防护委员会规定的最大可接受风险水平(5.0×10-5/a)范围内。  相似文献   

14.
目的分析长江航道工程船舶饮用水重金属健康风险。方法采集长江中游荆江航道工程水域地表水、取水口水源水和航道工程船舶饮用水,检测铅(Pb)、镉(Cd)、砷(As)、铬(Cr)、铝(Al)、锰(Mn)、铁(Fe)、铜(Cu)、锌(Zn)含量,利用健康风险评价法(HRA)评价水质重金属健康风险。结果荆江航道工程水域地表水、取水口水源水和工程船舶饮用水Pb、Al、Mn、Fe、Cu、Zn非致癌风险(危害商,HQ)<1,Cd、Cr致癌风险水平(CR)在10^(-9)~10^(-6)/a范围,处于可接受水平;As的CR水平在8.05×10^(-8)/a^8.49×10^(-5)/a,部分超过国际辐射防护委员会(ICRP)推荐的可接受值(5.0×10^(-5)/a),但低于美国、WHO和中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中As限值10μg/L,视为安全。结论长江航道工程船舶饮用水重金属含量符合国家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但应加强水质风险评价;制备和储存的饮用水中发现危险因素时,采取针对性处理措施,保障船员饮用水安全。  相似文献   

15.
目的发现和控制影响部队官兵健康安全的饮水危害因素,为保证官兵饮水安全提供依据。方法采用普查的方法,对北京军区部队自备水源进行水质检测评价,并按所检指标超标频率进行风险评估。结果 360份自备水源水合格率为44.44%,超标项目有17项,全部合格的项目10项;极高风险指标为总大肠菌群1项,高风险指标为氟化物和菌落总数2项,中度风险指标为硫酸盐和硝酸盐2项,低风险指标为铬(六价)、色度、肉眼可见物、臭和味、浑浊度、p H值、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氯化物、铁、锰、挥发酚类12项,零风险指标为砷、镉、铅、汞、硒、氰化物、铝、铜、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10项。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5个地区风险指标的分布各不相同。结论应根据不同地区不同风险指标进行有针对性的水源治理。  相似文献   

16.
为了解北京市顺义区农村自备水源水质卫生状况,为顺义区农村改善水质提供科学依据,笔者于2005年对该区19个镇426个自然村434眼自备水源的水井水质进行了调查.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2001)进行检验和评价.检测指标包括铁、铬、锰、砷、铅、铜、锌、汞、色、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值、总硬度、氟化物、氯化物、硝酸盐氮、硫酸盐、耗氧量、挥发酚类、氰化物、氨氮、亚硝酸盐氮、细菌总数、大肠菌群、粪大肠菌群,共计26项.  相似文献   

17.
武汉市农村地区地下水健康风险评价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目的了解武汉市农村地区地下饮用水中化学污染物的健康风险。方法于2009年9—12月对武汉市A、B、C、D、E五个区所辖的1945个行政村进行地下水抽样调查,并采用美国环保局(USEPA)推荐的健康风险评价模型对地下水中砷、氟化物、硝酸盐、铁和锰经饮水途径所引起的健康风险作出初步评价。结果武汉市农村地区地下水总健康风险为2.87×10-6/a。B区、A区、C区、D区、E区地下水中砷的个人年致癌风险分别为0、2.86×10-7、2.00×10-7、1.07×10-6、1.50×10-6/a。个人年均健康风险排列顺序为E区(4.83×10-6/a)D区(3.45×10-6/a)A区(9.24×10-7/a)C区(6.40×10-7/a)B区(2.41×10-9/a)。结论 D和E农村地区地下水中的砷具有一定的致癌风险。  相似文献   

18.
上海闵行区城市供水水质健康风险评价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目的]通过对水源水和出厂水的健康风险评价,阐述闵行区目前城市供水水质状况和对人体健康的影响。[方法]选取2009年上海市闵行区黄浦江和大治河城市供水水源地水和该地区水厂出厂水检测数据,应用环境健康风险评价模型对通过饮水途径所引起的健康风险进行评价。[结果]城市供水水质基因毒物质个人健康年风险以六价铬最大,砷次之,镉最小,六价铬与砷合计占该类年总风险的98.33%,风险值均高于部分机构推荐的最大可接受风险水平1×10^-6/a,而低于国际辐射防护委员会(ICRP)推荐的最大可接受值5×10^-5/a;躯体毒物质个人健康年风险按大小顺序依次为氟化物〉铜〉铅〉(硝酸盐、氨氮、铁、锰、汞)〉锌〉氰化物〉硒〉挥发酚,其中氟化物、铜、铅合计占该类年总风险的78%以上,各毒物风险值均远低于国际机构推荐的最大可接受值1×10^-6/a,属于比较安全的范围;水质健康风险以基因毒物质为主,超过年总风险的99%。[结论]闵行区城市供水水质健康风险以基因毒物质六价铬与砷污染物为主,应加以优先检测与控制。  相似文献   

19.
某非规范垃圾填埋场地下水中污染物的健康风险评价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的评价华北某非规范垃圾填埋场地下水中污染物的健康风险。方法于2007年5月,采集华北某市附近一非规范垃圾填埋场附近5口有代表性的民用水井(即采样点1~5)水样,按照GB/T 5750—2006《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测定样品中的氨氮、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挥发酚、锌、六价铬、汞、锰、pH值、氟化物、总硬度指标,并进行健康风险评价。结果仅采样点2的水样中检出化学致癌性污染物(六价铬),其由饮水途径所导致健康危害的个人年风险为7.60×10-4/a。水样中非致癌污染物饮水途径健康危害的风险平均为16.060×10-9/a。不同采样点各种非致癌性污染物由饮水途径所致健康危害的个人年风险比较,由高至低依次为:采样点2(24.861×10-9/a)>采样点4(17.753×10-9/a)>采样点3(17.701×10-9/a)>采样点5(11.718×10-9/a)>采样点1(8.265×10-9/a)。各种非致癌性污染物由饮水途径所致健康危害的个人年风险比较,由高至低依次为:汞(5.694×10-9/a)>硝酸盐氮(5.178×10-9/a)>氟化物(3.186×10-9/a)>挥发酚(0.869×10-9/a)>锰(0.532×10-9/a)>氨氮(0.344×10-9/a)>锌(0.250×10-9/a)>亚硝酸盐氮(0.006×10-9/a)。结论采样点2地下水受致癌性污染物和非致癌性污染物污染比较严重,不宜作为饮用水源。  相似文献   

20.
目的 监测评估2015—2017年烟台市城市饮用水源地水环境健康风险。 方法 2015—2017年,对烟台全市17个市政水厂水源水监测点开展监测,监测频率为每季度1次,共检测204份水样。采用Excel 2007建立数据库,使用SPSS 17.0进行统计学分析,运用环境健康风险评价模型计算总健康风险。 结果 烟台地区饮用水源地水体总体合格率为86.71%,健康风险由大到小的顺序依次为氟化物>硝酸盐>锰>铁>锌>氨氮>(铜、铅、汞、硒)。成人和儿童的总健康危害风险分别为23.78×10-6/年、32.43×10-6/年,均为非致癌物质所致。 结论 烟台市政水源水中健康风险儿童高于成人,均为非致癌物质所致,硝酸盐和氨氮为主要的超标物质,氟化物所造成的平均个人健康风险较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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