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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2 毫秒
1.
我国自1995年起在全国推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2003年起并入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护理学专业初级(士)资格考试,2008年5月12日《护士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条例》明确规定,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通过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  相似文献   

2.
注重专业理论知识教学 应对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2008年5月12日开始实施的《护士条例》作出新规定:“申请注册人员必须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专业、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趴上二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这就意味着应届毕业生可以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相似文献   

3.
在我国,“护士”一词的启用已有96年的历史。我国近年对护士定义是: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依照有关条例规定从事护理活动,履行保护生命、减轻痛苦、增进健康职责的各级卫生技术人员。护士不但是各级医院人员结构中必不可少,而且是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  相似文献   

4.
2008年5月12日,我国第一步规范护士行为的行政法规(《护士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意味着护理事业从此步人了法制化管理的轨道。《条例》是维护护士合法权益,规范护理行为,保障医疗护理安全,促进护理事业发展的重要法规。自国务院颁布以来,为使我院护理人员既要充分理解《条例》对维护护士合法权益,改善护士福利待遇、劳动保护、工作和学习条件,加强护理队伍建设,  相似文献   

5.
根据《护士条例》规定,护士岗位实行准入制度,护士必须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后才能申请执业注册。凡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的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护理(士)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这就意味着学生由以前的毕业后  相似文献   

6.
2008年1月23日国务院第206次常务会议通过了<护士条例>,自 2008年5月12日起施行,它的颁布与实施填补了我国护士立法的空白,对推进我国护理事业的健康发展具有深远的历史影响和现实意义,它是我国护理事业发展史上一个重要的里程碑.同时,该条例的颁布实施也为全国150多万护理工作者营造了有法可依的执业环境,这无疑对广大护理人员来说是一件好事.<护士条例>共六章三十五条,详细说明了在医疗卫生机构中护士应履行的权利和义务,同时也对医疗卫生机构提出了相应的要求与规定 [1].条例颁布实施近一年来,通过学习与实践,笔者感触很深的是:条例对提高我国护理人员地位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相似文献   

7.
《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已于2008年5月4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08年5月12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8.
贯彻落实《护士条例》 保障护理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吴美福 《吉林医学》2008,29(8):619-620
2008年1月23日国务院第206次常务会议通过了《护士条例》,自2008年5月12日起施行,它的颁布与实施填补了我国护士立法的空白,对推进我国护理事业的健康发展具有深远的历史影响和现实意义。它将成为我国护理事业发展史上一个重要的里程碑。同时,该条例的颁布实施也为全国147万护理工作者营造了有法可依的从业环境。这无疑对广大护理人员来说是一件好事,《护士条例》共六章三十五条,详细说明了在医疗卫生机构中护士应履行的权利和义务的同时,也对医疗卫生机构提出了相应的要求与规定。  相似文献   

9.
王玉梅 《吉林医学》2008,29(8):620-621
我国第一部护士行政法规《护士条例》,已于2008年1月23日国务院第206次常务会议通过,并将于2008年5月12日正式实施。这是护理业的一大事件,也必定是护理工作的一个新的里程碑。  相似文献   

10.
随着护理事业的发展及教育体制的革新,各高等职业院校扩大招生面,学生理论知识相对久缺,到基层医院上班的大部分是专科毕业生,不能直接从学校毕业而获得执业资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注册、执业管理制度规定》护士执业必须取得执业证书,而执业证书的获取必须参加全国执业考试,成绩合格者方可注册,  相似文献   

11.
卫生部于1993年颁布《护士管理办法》,建立了护士执业许可制度,要求受聘于医疗卫生机构从事护理专业技术工作者必须按照《护士管理办法》的规定,取得《护士执业证书》并进行执业注册。在2006年度的护士执业再注册过程中,发现有部分护士的继续教育学分未达到标准要求,现将其原因加以分析并提出几点建议:1基本情况我院共有护理人员60名,其中,副主任护师4名,主管护师55名,护师1名。2006年度注册时,学分达标40名,未达标12名,达标率71.6%。学分未达标者中,副主任护师1名,主管护师10名,护师1名;病房4名,门诊5名,其它3名。对未达标者要求在规定时间…  相似文献   

12.
马妹  金云玉 《吉林医学》2009,30(10):942-942
《护士条例》在2008年1月23日国务院第206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8年5月12日起执行。《护士条例》的颁布与实施填补了我国护士立法的空白,对推进我国护理事业的健康发展具有深远的历史影响和现实意义,它将成为我国护理事业发展史上一个重要的里程碑。  相似文献   

13.
广西护士执业考试成绩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凌玉 《医学文选》1999,18(3):452-453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国家建立护士执业许可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制度,以提高护理队伍素质和护理工作质量,保证医疗和护理安全,保护病人和护士的合法权益。按照卫生部的统一部署,自1995年以来,我区组织参加了5次全国护士执业考试,本文通过对我区1997~1999年连续3年护士执业考试成绩作多层面分析,提出影响我区护士执业考试成绩的主要原因和对策。1 资料和方法11 资料来源 我区1997年至1999年护士执业考试成绩。自1998年以来我区加强了考务工作管理,因此统计分析1997年至1…  相似文献   

14.
按照《护士条例》,凡符合规定条件之一,并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的毕业生(包括2009年在校毕业生),可报名参加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新规定出台后给在校生毕业前拿到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开了绿灯,护理专业的绝大部分学生都想在毕业前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相似文献   

15.
护士执业考试云南考绩分析云南省卫生厅科教处,云南省中等医学教育研究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六条“凡申请护士执业者必须通过卫生部统一执业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方可进行护士执业注册,从事护理工作”的规定,卫生部于1...  相似文献   

16.
护士规范化培训手册的应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苏琰 《华夏医学》2007,20(5):1056-1057
护士规范化培训,是加强护士队伍建设,提高护士队伍整体素质,规范护士执业行为,提高护理服务质量和专业技术水平的重要途经,如何使护理专业院校毕业后在医院从事临床护理工作的护士达到卫生部《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护师水平[1],是护理部教学管理人员的在肩重任。20  相似文献   

17.
新《护士条例》规定,2008年开始护理专业毕业生毕业当年可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CLEN),学校将直接参与报名、培训和考试工作。CLEN一次性通过率能反映出学校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直接影响学校的招生和就业。为此,我校本着"四负责"、"四贴近"的教学理念,以"出口旺"带动"入口旺",促进护理专业教学计划、教学方法、毕业考试等方面与CLEN接轨,对提高护生CLEN通过率和就业率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相似文献   

18.
2008年我国颁布实施的《护士条例》(简称《条例》)规定:护士执业应先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书。目前,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CLEN)的主要人群是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学生《。条例》在这点上的最大变化是应届毕业生不再需要在医院工作一年就可以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且就业前必需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书。我国自1995年推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以来,考试的方法和大纲也在不断发生变化,2011年实施的新大纲进行了重大调整:①考试科目由原来的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整合为专业实务和实践能力;②考试内容的编排形式由学科变化成系统,即由原来的5门课程变化为21章,具体内容更加全面,还新增了中医、精神护理等考试内容,且涉及疾病的种类也在增多。③临床病例成为知识考点背景,且题量增大。新大纲的变化要求考生除了掌握扎实的医学基础知识外,更要加强对临床疾病的全面学习与掌握,同时要求考生具备较强的临床实践知识和综合分析能力。笔者具有多年的教学经验,并参加了数届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前辅导教学,下面以《儿科护理学》为例,浅析如何改变护生的培养过程,以适应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新大纲的变化。  相似文献   

19.
为加强护士管理,提高护理质量,保障医疗和护理安全,保护护士的合法权益,特制定以下方法: 1本办法所称护士是指按本方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职业证书》并经过注册的本院护理专业技术人员。  相似文献   

20.
翟伟娜 《中国民康医学》2008,20(18):2213-2213
为加强护士管理,提高护理质量,保障医疗和护理安全,保护护士的合法权益,特制定以下方法: 1本办法所称护士是指按本方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职业证书》并经过注册的本院护理专业技术人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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