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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卫生监督体制改革是转变卫生防疫机构职能 ,加强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一项重大改革。根据卫生部要求 ,结合宁夏实际 ,提出我区卫生监督体制改革的基本思路。一、卫生监督现状及体制改革的必要性(一 )卫生法律体系逐步完善1982年《食品卫生法 (试行 )》颁布 ,赋予卫生防疫站食品卫生监督执法权和卫生行政部门对食品卫生监督工作的领导职责 ,标志着卫生工作由过去的行政管理走上了法制管理的轨道。此后 ,全国人大又陆续颁布了《药品管理法》、《国境卫生检疫法》、《传染病防治法》、《母婴保健法》、《红十字法》、《献血法》和《执业医师…  相似文献   

2.
《食品卫生法》于1996年3月1日正式实施,食品卫生监督执法主体由卫生防疫机构转变为卫生行政部门.为适应执法主体的转换,县卫生局按照卫生部6号文件精神,提出“稳定卫生防疫机构,理顺  相似文献   

3.
宁波市卫生监督执法体制转换及运行机制的探讨浙江省宁波市卫生防疫站(315010)程志华王仁元周乃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卫生部卫办发[1996]6号文件精神和浙江省卫生厅“关于改革和完善公共卫生监督执法体制的通知”精神,为使我市今后卫生监...  相似文献   

4.
《肉品卫生》2003,(10):9-11
今年以来,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认真执行《食品卫生法》,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国务院和卫生部加强食品卫生监督执法的工作部署,加大食品生产经营各环节的监督执法力度,查处了一批违反食品卫生法的典型案件,使违法犯罪分子得到应有的处理,切实保障了人民身体健康。主要做法是:  相似文献   

5.
<正> 自《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实施以来,通过卫生监督执法城市的卫生水平有了较大改善,如何更好地开展乡镇公共卫生监督执法管理,是当前探讨的课题。卫生部卫办发(1996)6号文件精神,完善乡镇公共卫生监督执法管理机制,建立新的与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公共卫生监督执法管理体系,乡镇已是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建立乡镇公共卫生监督运行机制,是防止传染病暴发流行和食物中毒等特  相似文献   

6.
随着《食品卫生法》的正式颁布实施,现行的以各级卫生防疫机构为执法主体的食品卫生监督执法体制已不适应食品卫生法制建设的需要。为理顺现行的食品卫生监督执法体制,笔者提出了当前卫生行政部门应成立食品卫生监督执法队的机构改革设想,并对其必要性进行了论述,对成立执法队以后的执法办法进行了探讨。一、当前卫生行政部门成立食品卫生监督执法队的必要性1.是体现国家监督、强化行政执法的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下简称食品卫生法)第二条规定:“国家实行卫生监督制度”,第三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食…  相似文献   

7.
1995年10月30日《食品卫生法》颁布实施后,为适应其执法主体调整的需要,体现和强化卫生行政执法,根据卫生部(1996)第6号文件《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公共卫生监督执法体制的意见》精神,各地结合实际情况,进行了卫生监督体制改革的探索和尝试,出现了多种...  相似文献   

8.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及相关卫生法律、法规的逐步出台和食品卫生法律体系的日趋完善,食品卫生工作已步入法制管理的轨道。但由于法律本身、执法体制、监督手段、人们的法律意识等因素的制约,影响了《食品卫生法》的全面贯彻实施。1 原因分析1.1 法律本身不完善1.1.1 《食品卫生法》无相应的实施细则,法中有些条款在卫生部规章及正式出版的《食品卫生法释义》中也无对应的详细解释,操作性差,不便于监督人员具体操作。如《食品卫生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除了与第一款有重复意义外,还由于未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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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玉民  张永生  姚玉涛 《职业与健康》2006,22(23):2089-2090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下称《食品卫生法》)正式颁布10年来,随着法律建设的不断完善,卫生法制工作也逐步得到加强,特别是《行政诉讼法》和《行政处罚法》的颁布实施,对监督执法不断走向法制化轨道起到很大的促进作用。为了解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存在的违法经营行为,掌握卫生监督机构运用和执行卫生法律法规方面存在的不足,进一步确定今后食品卫生监督执法的重点,有的放矢地进行食品卫生监管,现对我市1996-2003年中的529宗违反《食品卫生法》行政处罚案例进行分析讨论,并结合当前食品卫生管理现状提出加强食品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建议。  相似文献   

10.
自1995年10月30日颁布《食品卫生法》以来.我国卫生监督执法工作面临着一种全新的形势,建立适合我国国情和卫生监督新体制,已成为摆在卫生行政部门面前的迫切任务。作为既是卫生执法主体又是领导卫生事业的卫生行政部门,该如何从体制、机制上适应新形势要求,做好体制转变后的衔接工作,现就目前卫生监督体制建设问题谈一些浅见。1.随着《食品卫生法》的正式颁布施行,卫生行政部门真正成为卫生监督执法主体,直接从事执法工作已成为现实。这符合行政权力的基本法理和我国法制建设要求,与制订发布的卫生法律法规相协调,有利于公正执法,增强卫生执法权威性与执法力度。2.建立卫生行政部门公共卫生监督所是一种过渡性体制,并非固定模式。卫生部(96)6号《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公共卫生监督执法体制的通知》一文中对建立公共卫生监督体制问题作了较为明确的规定,全国不少地方已按文件精神相继建立了公共卫生监督所,由卫生行政部门、防疫站领导分任所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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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食品卫生法》的正式颁布标志着我国卫生法制事业进入了一个新阶段。但执法主体转换后出现的问题及对食品卫生监督工作的影响日渐突出,因此探讨一种与现行法律法规及国情相适应的食品卫生监督执法体制已是目前公共卫生执法工作的当务之急。1 当前食品卫生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1)工作效率降低,行政不作为行为增加。由于《食品卫生法》规定的执法主体为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卫生局),而监督队伍仍保留在卫生防疫机构(卫生防疫站)内,导致了执法主体与执法队伍的分离,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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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卫生监督体制改革之际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提高食品卫生监督执法水平和工作效率 ,给卫生监督执法体制的改革提供一些情况 ,我们对吕梁地区 1 3个县 (市 )近几年来的食品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状况及存在问题进行了分析 ,并提出了改善对策。1 存在问题1 .1 监督体制不顺 ,存在相互“扯皮”的现象。《食品卫生法》修改以后 ,执法主体由原来的卫生防疫机构变成了卫生行政部门。执法主体发生了改变 ,但监督人员队伍没有变。出现了执法主体与执法队伍分离的情况 ,给监督管理工作带来诸多不便。同时因为利益的驱动 ,出现了卫生行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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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卫生监督行政执法体会王七金1杨克成2(1芜湖县卫生防疫站2411002芜湖市卫生局)我国公共卫生监督执法领域,以1995年10月30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为标志和契机,各地加快了卫生行政执法的步伐和进程,根据卫生部《关于进一步改革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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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卫生防疫站自身发展的需要,青州市卫生防疫站1994年以来改革传统卫生监督体制,实行综合监督执法,将原来职能相近的食品卫生科、环境卫生科及消杀科合并为卫生监督科,竞争上岗,划片管理,对《食品卫生法(试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综合监督执法。通过对卫生监督队伍加强领导,规范化管理,专业知识培训及执法培训,全面提高了监督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推动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全面发展,开创了卫生监督工作的新局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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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正式颁布实施后,提高食品卫生监督执法力度成为各级食品监督机构的主要议题,并采取了相应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应注意到,目前的监督执法力度离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需继续努力,在现有水平上进一步提高执法力度。 一、完善卫生监督体制 卫生部6号文件下发后,各地卫生行政部门积极行动,组建“公共卫生监督所”,但由于6号文件没有明确规定“公共卫生监督所”的组建方式和模式,于是把原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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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食品卫生工作因其条件差,交通不便,区站执法服务半径长以及目前监督体制没有理顺等因素影响,乡镇食品卫生成为全区卫生监督的难点及薄弱点,笔者现就张店区乡镇食品卫生监督管理现状作一分析。1 现状分析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规定,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在管辖范围内行使食品卫生监督职责,因此自《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颁布以来,张店区的食品卫生监督管理模式为一区一站制,区防疫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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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1 《食品卫生法》理顺了食品卫生监督体制 新近颁布的《食品卫生法》调整了食品卫生执法的主体,明确规定:县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在管辖范围内行使食品卫生监督职责。这是顺应法理和卫生事业发展的必然趋势,以及卫生监督体制改革深入发展的结果。卫生行政监督具有行政、司法双重性,体现了既要运用行政手段,又要运用部分司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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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下简称《食品卫生法》)的颁布和实施,为卫生行政部门在运用法律手段,严格执法提供了重要法律依据,但在食品卫生监督执法过程中也遇到了一些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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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已于1995年10月30日公布实施。新的食品卫生法实施后其卫生执法主体已由卫生防疫站变为卫生行政部门,把卫生监督统一置于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之下,集中现有的人力、财力、物力,发挥现有资源的综合效益,有利于提高执法能力,有利于树立执法的良好形象,从而理顺了食品卫生行政执法关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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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食品卫生执法主体转换的体会孙德平(宿州市卫生防疫站234000)《食品卫生法》第32条规定,食品卫生监督机构是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管辖范围内的食品卫生监督工作,作为卫生行政部门的办事机构——宿州市公共卫生监督所,代表卫生局行使《食品卫生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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