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40 毫秒
1.
目的 了解1990-2016年金山区伤害死因及其所致寿命损失,为制订伤害防治措施提供依据。方法 利用1990-2016年金山居民伤害死亡监测资料分析伤害死亡率、标化死亡率、潜在寿命损失年、潜在寿命损失率、标化减寿率等指标。结果 1990-2016年,金山居民伤害死亡率为51.39/10万,占总死亡7.36%,位居死因顺位第4位。伤害所致潜在寿命损失率为13.24‰,按寿命损失率排名,位居全死因第2位。27年间,伤害标化死亡率、潜在寿命损失率和标化减寿率均呈下降趋势,前4位死因为交通事故、意外跌落、自杀和溺水。0~岁组首位死因为溺水(死亡率为11.24/10万),15~岁组为交通事故(死亡率为21.21/10万),65岁及以上组则是意外跌落(死亡率为59.78/10万)。按寿命损失率排序,前4位死因为交通事故、自杀、溺水与意外跌落,寿命损失率在1.12‰~6.36‰之间。结论 伤害已成为威胁金山居民生命安全的重大公共卫生问题,宜采取有针对性措施予以防控。  相似文献   

2.
朱晓云  陶莉  乔国良 《职业与健康》2012,28(9):1029-1032
目的了解1990—2010年上海市金山区居民伤害致死原因及其所造成的寿命损失,为制定伤害防治策略和措施提供参考依据。方法利用Microsoft Excel 2003对1990—2010年居民病伤死亡原因年报表中伤害死因资料进行汇总整理,计算各类伤害死因别死亡率、年龄组死亡率、潜在寿命损失(PYL)和潜在寿命损失率(PYLLR)等指标。结果 1990—2010年,金山区居民伤害死亡率为51.28/10万,占总死亡的7.58%,位居全死因顺位的第4位。金山区居民前4位死因是交通事故、意外跌落、自杀和溺水,死因别死亡率在6.19/10万~22.25/10万之间。男性和女性前4位伤害死因与全人群相同,死因别死亡率分别在7.28/10万~31.13/10万和5.11/10万~13.48/10万之间。0~14岁组前4位伤害死因为溺水、交通事故、意外跌落和自杀,15~44岁和45~64岁组前4位伤害死因均为交通事故、自杀、意外跌落和溺水,65岁及以上组前4位伤害死因分别为意外跌落、交通事故、溺水和自杀。按寿命损失率排序,前4位伤害死因为交通事故、自杀、溺水和意外跌落,潜在寿命损失率在1.16‰~7.26‰之间。结论伤害已成为严重威胁金山区居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大公共卫生问题。宜按具体工作目标来确定各类伤害危害的严重程度和防治的优先顺序,以期用较少的投入获得较大的伤害防治效果。  相似文献   

3.
目的 掌握2009—2018年沈阳市居民伤害死亡情况和潜在寿命损失,为相关部门的伤害预防策略的制定提供依据。方法 从沈阳市公安局调取伤害死亡数据,计算伤害粗死亡率和年龄标化率及其年度变化百分比(APC)、潜在寿命损失年(PYLL)和平均寿命损失年(AYLL)等指标。结果 2009—2018年沈阳市居民伤害标化死亡率从21.19/10 万下降到16.88/10 万,伤害死亡率男性高于女性(P<0.01)。前5位伤害死因为交通事故(9.09/10万)、自杀(2.52/10万)、溺水(0.98/10万)、意外中毒(0.97/10万)和他杀(0.80/10万)。60 岁及以上居民交通事故、自杀和意外中毒的死亡率在所有年龄组中最高。造成寿命损失的三大原因为交通事故、自杀和他杀,PYLL分别为158308、40494和16700.5人年。结论 2009—2018年沈阳市居民伤害死亡率呈下降趋势,交通事故是伤害死亡最主要的死因,应根据不同人群采取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尤其是男性和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  相似文献   

4.
目的 分析2014—2021年北京市西城区居民伤害死亡流行特征,为制定防控策略提供依据。方法 应用粗死亡率、标化死亡率和年度变化百分比(APC)等指标,分析伤害死亡特征。结果 2014—2021年西城区因伤害死亡3 137例,年均粗死亡率29.78/10万,标化死亡率为14.23/10万,粗死亡率及标化死亡率均呈上升趋势,APC值分别为9.24%和8.60%。伤害粗死亡率随年龄增加呈上升趋势(χ趋势2=155.65,P<0.001)。伤害死因顺位前五位为意外跌落、自杀、交通事故、意外中毒和溺水,其中意外跌落和自杀的粗死亡率呈上升趋势,APC值分别为6.66%和24.16%。不同年龄组人群伤害首位死因不同:0~<15岁组首位死因是意外跌落和交通事故;15~<45岁和45~<65岁组首位死因均为自杀;≥65岁组首位死因是意外跌落。结论 2014—2021年北京市西城区居民伤害粗死亡率及标化死亡率呈上升趋势,意外跌落、自杀和交通事故是主要死因。应针对主要伤害死亡谱和不同人群制订有效的控制策略,以降低居民伤害死亡率。  相似文献   

5.
目的了解2007—2015年盐边县居民伤害死亡特征,为盐边县制定居民伤害预防控制对策与措施提供依据。方法应用盐边县2007—2015年死因监测数据,对伤害死亡水平、死因构成及不同性别、年龄人群伤害死亡特征进行分析。结果 2007—2015年伤害粗死亡率为108.32/10万,标化死亡率为97.38/10万,居全死因顺位第2位;前5位死因为自杀、意外跌落、机动车辆交通事故、意外中毒、溺水。男性死亡率为142.44/10万,标化死亡率为134.85/10万;女性死亡率为72.25/10万,标化死亡率为61.72/10万;意外跌落和自杀分别是男、女性首位死因。不同年龄人群主要伤害死亡原因不同。结论盐边县伤害死亡率偏高,位居人群死亡原因第2位,应加强伤害的有效防制。  相似文献   

6.
金山区居民伤害死亡原因及控制策略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目的 ] 了解伤害死亡对各年龄组人群的危害程度及变化趋势 ,探讨伤害预防控制的对策。[方法 ] 按国际疾病分类第九版 (ICD -9)进行死因分类 ,统计分析伤害死亡率、潜在减寿年数 (YPLL)、标化YPLL、YPLL标化率。[结果 ] 金山区居民伤害死亡率仅次于呼吸系统病、循环系统病和肿瘤 ,居第 4位 ,占全区居民死亡人数的 7.0 3 %~ 8.77% ,前 4位伤害死因依次为交通事故 ( 3 4 .2 1% )、自杀 ( 2 0 .10 % )、意外跌落 ( 14 .18% )和溺水 ( 13 .75 % )。全人群非故意伤害和故意伤害标化死亡率分别为 40 .71/10万、9.95 /10万。经YPLL分析 ,伤害死亡死因位次由原来的第 4位升至首位 ,1~ 14岁儿童潜在寿命损失为 64 .61年 /千人 ,居各年龄组之首。 [结论 ] 伤害死亡对居民的危害和潜在寿命损失不容忽视 ,应当建立伤害报告信息管理系统 ,采取以社区为基础的干预对策控制伤害发生。  相似文献   

7.
目的了解张家港市居民伤害死亡现状及疾病负担,为制定伤害预防和控制措施提供科学依据。方法收集张家港市2011—2015年伤害死亡资料,分析伤害死亡原因和疾病负担。结果 2011—2015年,张家港市因伤害引起的死亡3 268例,平均死亡率为71.56/10万,标化死亡率42.49/10万,居全死因顺位的第3位。其中男性平均死亡率为75.61/10万,标化死亡率为51.12/10万;女性平均死亡率为67.65/10万,标化死亡率为33.97/10万。伤害的潜在减寿率(PYLLR)4.59‰。前5位伤害死因分别为意外跌落、道路交通事故、溺水、自杀、意外中毒,占全部伤害死亡的78.15%。首位伤害死因,男性为道路交通事故(占36.40%),女性为意外跌落(占38.34%)。75岁以上人群意外伤害死亡率最高,为569.04/10万,意外跌落为首位死因。结论伤害已成为张家港市居民死亡的主要原因之一,其中意外跌落和道路交通事故尤为突出,应制定相应的伤害防治策略,保障居民的生活质量。  相似文献   

8.
目的 了解201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监测点居民伤害死亡谱及疾病负担,为制定伤害预防控制措施提供科学依据。方法 利用死亡率、标化死亡率、潜在寿命损失年(years of potential life lost,YPLL)指标, 分析广西居民伤害死亡谱及所致的疾病负担。结果 2014年广西疾病监测点居民伤害死亡率为45.58/10 万、标化死亡率46.45/10 万,男性伤害死亡率为女性的2.36 倍。居民伤害死因前5 位依次为道路交通事故、意外跌落、其他意外伤害、溺水、自杀及后遗症。伤害首位死因0~14岁组为溺水、15~64岁为道路交通事故、≥65岁年龄组为意外跌落。伤害死亡前5位YPLL为道路交通事故、溺水、其他意外伤害、意外跌落和意外中毒。因伤害“早死”导致的YPLL为269 651.9人年、28.59年/人。结论 伤害给广西居民带来沉重的负担,不同性别及城乡之间伤害谱不尽相同,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有效的伤害预防控制策略和措施。  相似文献   

9.
目的 了解2015年株洲市居民伤害死亡水平、特征及潜在寿命损失情况,为伤害的预防和控制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方法 利用2015年株洲市死因监测资料,通过死亡率、标化死亡率、死因顺位、潜在减寿年数(PYLL)、平均潜在减寿年数(AYLL)等指标分析居民伤害死亡和减寿的主要原因,率的比较采用χ2检验。 结果 2015年株洲市居民伤害死亡率38.85/10万(标化死亡率为36.55/10万),男女标化死亡率分别为30.86/10万和44.70/10万,女性高于男性(χ2=44.51,P=0.000)。因伤害导致的潜在减寿年数是30 058人年,导致的平均潜在减寿年数为26.65年。道路交通事故、意外跌落、溺水、自杀和意外中毒是伤害的主要死因。0~岁年龄段以溺水为主,15~岁、45~岁年龄段以道路交通事故为主, 65~岁年龄段以意外跌落为主。 结论 伤害是2015年株洲市居民最主要死亡原因,疾病负担重,严重影响居民期望寿命的提高,应根据本地实际情况,针对不同人群特征开展伤害防治工作。  相似文献   

10.
目的通过对居民伤害死亡流行特征的分析,为采取预防措施提供依据。方法采用Access/DeathReg2005软件和Excel对2011年昆明市居民死因监测数据进行统计、分析。结果 2011年昆明市居民伤害死亡个案3222例,死亡率为60.29/10万,占全人群死亡的9.48%,居全死因谱的第四位。伤害的前五位死因分别为交通事故、意外跌落、自杀、意外中毒和其他伤害,其中男性死亡2298例,死亡率为84.85/10万;女性死亡924例,死亡率为35.06/10万,男性显著高于女性(P<0.05),是女性的2.49倍。不同年龄、性别伤害死亡原因差异较大,儿童组主要死因为溺水、交通事故和意外跌落;青年组以交通事故、自杀和意外中毒为主要死因;中年组以交通事故、意外跌落和自杀为主要死因;老年组以意外跌落、自杀和交通事故为主要死因。城市居民伤害死亡725例,死亡率为33.66/10万,农村人群死亡2497例,死亡率为78.28/10万,是城市的3.44倍。伤害造成潜在减寿损失75196.50人年,前5位减寿顺位为交通事故、意外跌落、自杀、意外中毒和其他伤害,分别占伤害潜在减寿损失的36.85%、12.44%、11.88%、10.65%和6.76%。结论伤害已经成为影响居民生命安全的主要原因,给国家、社会和家庭带来沉重的负担,应根据不同地区、年龄和性别的伤害死亡特点,制订有效的防控策略。  相似文献   

11.
目的 研究哈尔滨市区1988-2011年居民意外伤害死亡流行特征及对哈尔滨市区居民潜在寿命损失的影响,为哈尔滨市制定意外伤害防治策略、措施及相应卫生政策提供科学理论依据。方法 采用标化死亡率、潜在寿命损失年(YPLL)和潜在工作损失年(WYPLL)等指标对哈尔滨市区1988-2011年居民意外伤害死亡监测资料进行分析。结果 1988-2011年哈尔滨市区意外伤害总死亡数为26 149例,死亡率33.75/10万,标化死亡率为29.23/10万。0-14岁、15-64岁和≥65岁居民总体伤害水平分别为10.89/10万、34.80/10万和67.43/10万。1988-1999年和2000-2011年居民意外伤害的死亡率分别为39.56/10万和29.07/10万,标化死亡率分别为35.71/10万和24.04/10万。1988-2011年哈尔滨市区居民意外伤害YPLL为774 017.0人/年,YPLL率为9.99‰,标化YPLL率为9.65‰;WYPLL为483 159.0人/年,WYPLL率为6.23‰,标化WYPLL率为6.57‰。结论 机动车辆交通事故、被杀、自杀等意外伤害已成为目前哈尔滨市区居民减寿的主要因子和劳动力损失的主要原因,应针对哈尔滨市区伤害死亡谱和目标人群制定有效的控制策略和干预措施,以降低居民意外死亡率。  相似文献   

12.
目的 分析辉县市农村人群伤害死亡的死因特点,评价该人群伤害死亡的危害程度。方法 计算伤害死亡率、YPLL、YPLL率、WYPLL和WYPLL率等指标,对辉县市农村人群伤害死因进行分析。结果 1997~2001年辉县市农村人群的平均伤害标化死亡率为70.27/10万,男性高于女性;占总死因构成的9.65%,死因顺位居第四位;伤害死亡的标化YPLL率为21.60%,占全部YPLL的30.41%;标化WYPLL率为17.20‰,占全部WYPLL的34.56%,YPLL和WYPLL占总死亡的比重分别比全国水平高23.62%和30.42%,死因顺位高居第一。死亡率、YPLL率和WYPLL率均以交通事故、自杀、淹死、意外跌落居前四位。结论 伤害不仅成为严重危害辉县市农村人群生命健康的主要问题,而且也是造成当地劳动力人群YPLL和WYPLL的主要原因。  相似文献   

13.
目的了解2004—2005年广东省居民意外交通伤害死亡状况及其疾病负担情况。方法以广东省2004-2005年居民死亡原因登记系统数据和交通伤害抽样调查资料为基础,采用多级整群抽样方法,根据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在广东省抽取12个调查点,用描述性流行病学方法分析其居民交通伤害死亡情况,通过计算潜在寿命损失年(YPLL),评价交通伤害死亡的疾病负担。结果2004-2005年广东省居民意外交通伤害死亡3237例,交通伤害死亡率为21.3/10万,标化死亡率为20.1/10万,占伤害死亡的41.9%(3237/7721),占总死亡的3.2%(3237/99919)。交通伤害标化死亡率农村(21.9/10万)高于城市(16.3/10万),男性(29.2/10万)高于女性(11.0/10万)(均P〈0.01);交通伤害死亡主要集中在15~59岁年龄段,占全部交通伤害死亡的71.3%(2308/3237)。交通伤害死亡的主要人群是行人、骑摩托车者、骑自行车者,分别占交通伤害死亡的41.9%、20.1%、3.2%。12、1、2月的交通伤害死亡人数较多,分别为292、317和281例,占全年交通伤害死亡的9.0%、9.8%、8.7%;另一个高峰是夏季的6、7、8月,死亡人数分别为266、293和284例.占全年交通伤害死亡的8.2%、9.0%和8.8%。2004-2005年广东省因交通伤害死亡造成的YPLL为10.2万人年,YPLLR为674.2/10万,交通伤害死亡YPLL占伤害死亡YPLL的44.3%;其中农村和城市分别为7.7万人年和2.5万人年;男性和女性分别为7.4万人年和2.7万人年;15—29岁年龄组损失最高(3.8万人年),占该年龄组伤害YPLL的55.9%;30—44岁年龄组次之(3.4万人年),占该年龄组伤害死亡YPLL的49.3%。结论交通伤害死亡是广东省居民伤害死亡的主要原因,不仅危害青壮年人群健康和生命,还给个人、家庭和社会带来沉重的负担,政府应尽快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干预。  相似文献   

14.
目的对比评估交通伤及其他主要死因对期望寿命前死亡的影响。方法应用寿命损失年数(YPLL)及有关的期望寿命前死亡评估指标。结果2000年,辽宁省城市居民死亡中男性交通伤死亡仅占2.3%,但其所致的YPLL及潜在工作损失年数(WYPLL)在全死因所致YPLL及WYPLL中的构成比则分别升高至9.2%及7.8%。女性交通伤死亡仅占死因构成的1.1%,但其所致的YPLL及WYPLL在全死因所致YPLL及WYPLL中的构成比分别升高至3.8%及4.6%。脑血管病缺血性心脏病所致的YPLL及WYPLL在全死因所致的YPLL及WYPL中的构成比明显低于其死因构成比。男性人群中肿瘤所致的YPLL及WYPLL在全死因所致的YPLL及WYPLL中的构成比与其死因构成比接近,而女性人群中则高于死因构成比。每一人道路交通伤亡所致的YPLL/d及WYPLL/d均明显超过其他主要死因。每一人道路交通伤死亡所致的VYPLL/d为正值,而其他主要死因的VYPLL/d均为负值。结论交通伤对期望寿命前死亡的影响非常明显地大于脑血管病、缺血性心脏病及肿瘤等,已成为导致人群潜在寿命损失年数的主要原因之一。  相似文献   

15.
陈辉 《中国卫生统计》2007,24(6):584-585,589
目的了解武汉市两所医院颅脑外伤住院患者的临床流行病学分布特征及其经济负担和寿命损失情况,初步评估颅脑外伤所致的疾病负担。方法对武汉市两所部属三甲医院近四年的颅脑外伤病例进行回顾性病案资料分析,分析脑外伤所致的卫生资源消耗,利用潜在寿命损失年、潜在工作损失年、潜在价值损失年等指标评价脑外伤所致的寿命损失。结果两所医院2000~2003年脑外伤住院患者数量呈逐年增加的趋势,年平均增长率为11.8%。脑外伤患者的人均住院费用和日均住院费用均呈上升趋势,年增长率分别为6.84%和5.12%。总医疗费用、人均住院费用、日均住院费用均以交通事故居首位,交通事故导致的医疗费用占总费用的52.81%。住院期间病死率为6.79%,平均死亡年龄40.5岁,平均每例死亡带来的潜在寿命损失年数、潜在工作损失年数、平均潜在价值损失年数分别为36年、29年、5年。交通事故的YPLL、WYPLL居首位,VYPLL以高处坠落伤居首位。结论脑外伤所致的人群寿命损失远远高于其他的伤害类型,所带来的医疗费用亦高于其他类型的伤害。必须重视对道路交通伤害和高处坠落伤害的预防和研究,以降低脑外伤的发生率,才能有效地减少脑外伤所致的各种损失和负担。  相似文献   

16.
朱晓云  陶莉 《上海预防医学》2005,17(10):463-465,467
[目的]了解1990~2004年金山区伤害死亡特点及发展趋势。[方法]对卫生和公安部门提供的死亡资料用Access建立数据库,描述伤害的死亡水平和主要死亡原因,并计算伤害的死亡率、YPLL率及WYPLL率等指标。[结果]1990~2004年金山区伤害标化死亡率为44.00/10万,位居全死因顺位的第4位;伤害的标化YPLL率和标化WYPLL率为12.84‰和9.46‰,分别占全死因YPLL和WYPL的35.04%和43.14%,按YPLL和WYPLL计,伤害位居全死因的第1位;金山区伤害死亡男性高于女性。15~59岁是伤害死亡的高发年龄组。伤害死亡最常见的发生地点是道路及家庭。机动车辆交通事故、自杀、意外跌落和溺死是金山区最主要的4类伤害死因。自1990年起,机动车辆交通事故呈现急剧上升的态势,已成为金山区第1位的伤害死因。[结论]伤害所带来的疾病负担十分巨大,应针对不同类型的伤害和不同人群特点采取综合性的防治措施。  相似文献   

17.
1991-2005年中国人群伤害死亡状况与变化趋势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目的 分析1991-2005年中国人群伤害死亡状况和变化趋势,为伤害干预工作的开展提供依据.方法 2004-2005年数据来自于全国第3次死因回顾抽样调查,覆盖我国内地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160个疾病监测点,共调查142 660482人年.通过计算粗死亡率、潜在寿命损失年(YPLL)、潜在工作寿命损失年(WYPLL)和标化死亡率来描述伤害死亡状况,计算标化死亡率时以2000年人口普查数据作为标准人口,将每5岁作为1个年龄组进行标化;1991-2000年数据来自于全国疾病监测系统,由145个监测点组成,覆盖1000多万人口,计算不同年代伤害死因构成比,分析伤害死亡的变化趋势.结果 2004-2005年调查地区共计有伤害死亡个案87 753例,其中男性59 664例,女性28 089例;城市23 308例,农村64 445例.伤害粗死亡率为61.51/10万,占全死亡的10.10%,标化死亡率为58.45/10万,是中国人群的第4位死因;伤害的YPLL为1579.61人年/10万,伤害的WYPLL为1721.41人年/10万,占总死亡WYPLL的32.34%.男性和女性伤害粗死亡率分别为81.76/10万和40.31/10万,标化死亡率分别为79.96/10万和36.25/10万,男性死亡率约为女性的2倍.城市和农村伤害粗死亡率分别为48.66/10万和68.01/10万,标化死亡率分别为44.08/10万和66.25/10万,农村伤害死亡率约为城市的1.4倍.15~44岁人群伤害死亡率为48.94/10万(35 497/72 531 671),约占总死亡的40%,是该年龄段人群第1位的死因.2004-2005年调查地区的前5位伤害死因依次为交通事故、自杀、跌倒、溺水、中毒,死亡个案分别为29 669、18 678、10 901、7752、4857例,粗死亡率分别是20.80/10万、13.09/10万、7.64/10万、5.43/10万、3.40/10万;交通事故死亡的构成比从1991年的15.00%(1551/10 338)上升到2005年的33.79%(14 792/43 774),呈现逐年增加的趋势,自杀死亡的构成比从1991年的26.66%(2756/10 338)下降到2005年的20.46%(8955/43 774),跌倒死亡的构成比从1991年的5.15%(532/10 338)上升到2005年的12.87%(5630/43 774).结论 伤害死亡是导致中国人群早死的首要疾病,交通事故是第1位的伤害死因,与20世纪90年代相比,中国人群伤害死因谱已经发生了转变.  相似文献   

18.
目的了解广东省2004-2005年居民伤害死亡模式,为伤害预防控制提供基础信息。方法采用分层整群随机抽样方法抽取广东省12个市县作为调查点,调查对象为2004-2005年调查点户籍人口中的所有伤害死亡病例。使用伤害死亡率描述不同类别伤害的死亡水平,估计伤害导致的平均潜在寿命损失年,以及伤害死亡、寿命损失和潜在工作寿命损失占总死亡的比例。结果2004-2005年12个调查点共有7721例伤害死亡病例,其中男性4950例,女性2771例,城市1795例,农村5926例。全人群伤害死亡率为50.8/10万(标化率为47.8/10万),其中农村为55.2/10万(标化率为52.7/10万),城市为40.0/10万(标化率为37.9/10万);男性伤害死亡率(64.0/10万,标化率为61.6/10万)高于女性(37.0/10万,标化率为33.5/10万)(P〈0.01)。伤害是居民死亡的第4位原因,占全部死亡的7.7%(7721,,99919);无论城乡、男女,5~39岁人群伤害死亡占总死亡的比例最高,伤害是该年龄组的第1位死因。有意伤害和无意伤害死亡的比例分别为20.0%(1544/7721)和78.6%(6072/7721),农村15~59岁女性有意伤害死亡的比例最高,达到31.9%(408/1280)。死亡率位于前5位的伤害分别是交通伤害(21.3/10万)、自杀(8.8/10万)、意外跌倒(6.5/10万)、意外溺水(5.6/10万)、意外中毒(2.6/10万);0—14岁人群导致死亡的主要伤害是意外溺水占伤害死亡的54.7%(350/640),15—59岁人群导致死亡的伤害主要是意外交通事故占伤害死亡的51.3%(2308/4506),60岁及以上老年人导致死亡的伤害主要是意外交通事故、意外跌倒、自杀,分别占伤害死亡的31.0%(796/2576)、28.7%(746/2576)、21.2%(545/2576)。全省每年伤害死亡导致的潜在寿命损失年(YPLL)估计为116万人年,占全死因YPLL的35.6%,去除伤害死因后,期望寿命将增加1.28岁。结论交通伤害是广东省人群伤害的首位死因,伤害造成的社会经济损失较严重。必须加强广东省居民伤害的预防和控制。  相似文献   

19.
目的掌握四川省死因监测点1989—2008年伤害死亡变化趋势。方法应用1989—2008年四川省死因监测资料,对伤害死亡及其构成比进行趋势变化分析。结果1989—2008年,四川省死因监测地区伤害死亡一直位居总死因的第4位,各年度构成比占总死因构成的比例在6.14%~10.01%之间;总标化死亡率由1989年的63.28/10万下降到2008年的43.83/10万,平均下降速度1.91%,标化死亡率男性(68.74/10万)高于女性(40.43/10万),农村(65.36/10万)高于城市(51.29/10万);但男性和女性、城市和农村的粗死亡率、标化率均呈下降趋势(P〈0.01);居前6位的伤害种类为自杀、交通事故、淹死(溺水)、意外跌落、中毒、其他意外事故和有害效应;运输事故呈上升趋势,平均增长速度为13.59%。结论四川省监测地区伤害死亡水平呈下降趋势,在女性群体和城市中较为显著,伤害死亡种类主要为自杀、交通事故、运输事故、淹死(溺水)、意外跌落、中毒等。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