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中老年保健》2011,(12):4-4
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2011年第3期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公告汇总。根据《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和《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以下产品进行了公告。1.开封大宋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肾宁散胶囊",其功能主治为"消炎,利尿,消除浮肿及尿蛋白。  相似文献   

2.
新闻     
《家庭医生》2010,(12):5-5
国家药监局:保健食品无治疗作用 近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测辖区内广告发布情况及发布的违法广告公告进行了汇总,通报并移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的违法药品广告共18465次,违法医疗器械广告共949次,违法保健食品广告共5431次。  相似文献   

3.
《中老年保健》2012,(5):4-5
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曝光了"结石通茶"等4种药品、医疗器械违法广告。这4种药品、医疗器械的广告宣传的功能主治、适用范围超出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内容,并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等内容,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和《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有关规定,对上述违法广告的产品及生产企业进行了处理,将违法广告依法移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应通过正规渠道购买药品和医疗器械,并在医师或药师的指导下使用。不要相信违法广告的宣传。  相似文献   

4.
《中老年保健》2012,(3):4-5
为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监督管理,严厉整治违法发布广告行为,进一步规范广告发布秩序,根据《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和《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现将其中违法情节严重、违法发布广告频次高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予以汇总发布。  相似文献   

5.
《中老年保健》2013,(7):4-5
2013年1月至3月期间,违法情节严重、违法发布广告频次高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主要有:一、西安澜泰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复方鼻炎膏",其功能主治为"消炎,通窍。用于过敏性鼻炎,急、慢性鼻炎及鼻窦炎"。广告宣称"非物质文化遗产,只需打喷嚏就能好;重建鼻腔屏障,不易复发;排除肺内浊气,拔掉鼻炎病根"等。二、黑龙江乌苏里江制药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生产的药品"罗珍胶囊",其功能主治为"清肝降火,镇静安神。用于肝火亢盛型高血压,改善眩晕、头痛、头胀、失眠等症状"。该药品为处方药,禁止在大众媒介发布广告。广告宣称"安全绿色,无依赖性,适合长期服用;多年高血压3个月降到正常值;康复后绝不复发,10年内复发包治"等。三、青海晶珠藏药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双红活血胶囊",其功能主治为"藏医:活血祛瘀,  相似文献   

6.
<正>近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测辖区内广告发布情况及发布的违法广告公告进行了汇总,并于日前公布了其中违法情节严重、违法发布广告频次高的药品、医疗器械相关内容。一、沈阳飞龙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茸杞补肾健脾茶(广告中宣传名称:延生护宝茶)",其功能主治为"补肾助阳,益气健脾。适用于肾阳虚证所致的腰膝酸软,畏寒肢冷,精神不振,气短,夜尿频多,大便溏薄等症"。广告宣称"1盒见效,8小时肾腺同洗,15天后体内毒素减少,肿胀的腺体逐渐回缩,服用30天后尿急等全部消失"。  相似文献   

7.
为了加强药品广告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违法发布药品广告行为,规范药品广告发布秩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药品管理法》和《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要求各省、市、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加大对违法药品广告的监测力度。2006年1月至3月,各省、市、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以发布《违法药品广告公告》等方式予以通报并移送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的违法药品广告共计9371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其发布的《违法药品广告公告》中,对违法发布广告情节严重的药品及其生产企业予以汇总。要求各省、市、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  相似文献   

8.
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获悉,为了严厉打击违法发布药品广告行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06年11月15日印发通知,对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布的《违法药品广告公告》中情节严重的药品广告予以汇总。违法原因分别为:处方药品在大众媒介发布广告、未经审批擅自发布、擅自篡改发布内容等。违法发布广告的药品名称及其生产企业序号药品名称广告中标识名称药品生产企业名称1一把抓口苦口臭河南禹州市药王制药有限公司2山玫胶囊六合通迈承德御室金丹药业有限公司3补肾填精丸二十六位帝皇丸承德御室金丹药业有限公司4巴桑母酥…  相似文献   

9.
《中老年保健》2014,(4):5-5
2013年9月至11月期间,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通报并移送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的违法药品广告15797条次、违法医疗器械广告1573条次、违法保健食品广告1405条次。其中,总局对以下lO个违法情节严重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进行了汇总通报。  相似文献   

10.
《中老年保健》2012,(8):4-4
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曝光了"强肾养心胶囊"等6种药品违法广告。这6种违法药品广告发布频次高,违法情节严重,宣传的功能主治、适用范围超出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内容,并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等内容,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曝光的药品广告具体违法事实如下:  相似文献   

11.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了2007年第3期违法药品广告公告汇总,对各省级药监部门监测到的违法情节严重厂违法发布广告频次高的10个药品广告予以曝光。这些广告中均含有大量不科学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根据《违法广告公告制度》的有关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测到的违法情节严重、违法发布广告频次高的药品广告进行了汇总。  相似文献   

12.
《中老年保健》2012,(6):4-4
现将本期公告中违法情节严重、违法发布广告频次高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予以汇总发布。  相似文献   

13.
行业资讯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印发《2005年第一期违法医疗器械广告公告汇总》显示,今年7-8月,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测发现违法医疗器械广告共211次,擅自篡改审批内容、未经审批擅自发布最为突出,各占76%和24%。这是该局首次发布违法医疗器械广告公告,以此为标志,我国违法医疗器械广告公告制度正式建立。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施行违法医疗器械广告公告制度,将加大对违法发布医疗器械广告的曝光,提高公众识别违法医疗器械广告的能力,警示违法发布医疗器械广告的企业,对规范医疗器械广告发布秩序,…  相似文献   

14.
近日,国家工商总局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发布联合公告,曝光了"强阳保肾丸"等10个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违法广告。此次曝光的违法广告多为处方药广告,如北京御生堂集团石家庄制药有限公司的"强阳保肾丸"、吉林省抚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活力源口服液"、吉林天强制药有限公司的"麝香抗栓丸"、湖北威士生物药业有限公司的"谷丙甘氨酸胶囊"、辽宁天铖制药有限公司的"黄豆苷元片"。另外,四平神农制药有限公司的"复方蚂蚁活络胶囊"、  相似文献   

15.
·专家评广告· 据国家工商部门的检查表明,违法广告主要问题有:一是夸大产品功效,如将批准的功能主治"健脾柔肝,益气,用于肝郁脾虚所致的胸胁胀痛,脘腹胀痛",改为治疗各种病毒性肝炎的特效药:二是非药品宣传药品功效,将保健品当成药品来推销:三是在大众传播媒介上发布国家禁止发布的处方药广告:四是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宣传增强性功能的药物广告:五是广告中使用专家、患者的名义证明药品、医疗器械的功效:六是保健食品广告宣传治疗疾病:七是医疗广告宣传国家禁止宣传的诊治乙肝、癌症等医疗广告.有关专家提醒广大群众,避免遭受非法医疗广告侵害的最好办法是"四不":不看、不信、不传、不用.  相似文献   

16.
《中老年保健》2011,(8):5-5
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集中曝光了“赐富牌化维纤胶囊”、“智灵牌冬虫夏草胶丸”等四种保健食品违法广告。这四种保健食品大量发布含有不科学表示产品功效断言、利用专家为产品功效作证明、暗示具有疾病治疗作用等内容的违法广告,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目前,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经将这些违法广告移送有关部门查处。  相似文献   

17.
直通车     
药品名称:乙肝灵胶囊药品生产企业名称:陕西东泰制药有限公司违法事实:1、为处方药,禁止在大众媒介上发布广告;2、超出药监部门批准的功能主治范围;3、利用专家、医疗学术机构名义为产品功效作证明;4、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5、宣传治愈率或者有效率的。  相似文献   

18.
北京市食药监局发布的4月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违法广告公告显示,属于严重违法违规的广告共计321条,涉及129种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多达52种处方药广告在大众媒介违法宣传……违法和虚假广告之风越演越烈,已经成为医疗卫生领域的一大顽疾。  相似文献   

19.
《中老年保健》2013,(2):4-5
日前,国家局在监督检查中发现,"远红外腰椎痛消贴"等3种医疗器械的广告宣传内容超出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内容,含有不科学表示产品功效的断言和保证等内容,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现将违法医疗器械广告予以曝光。同时,提醒消费者:患有疾病应在医生的指导下治疗,不要相信违法广告的宣传。曝光的3种医疗器械广告具体违法事实如下:一、郑州寸草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远红外腰椎痛消贴",其批准的适用范围为"腰椎退变引起疼痛的辅助治疗"。广告宣称"战胜椎间盘突出的不出血的中药手术刀;不怕病情重,越重越管用;颈椎病求医五年不见好,巧遇良药一朝愈"等。二、成都牧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风痛康膜走珠器"(广告中宣传名称:谷德宝骨细胞修复液),其批准的适用范围为"腰椎间盘突出等及软组织损伤等人群的辅助治疗"。广告宣称"细胞治骨之父;细胞修复治服美国名  相似文献   

20.
《长寿》2010,(6):59-59
国家药监局2010年4月13日发布了关于2010年第1期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公告汇总的通知(国食药监稽[2010]142号)。同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要在医生或药师的指导下购买药品:保健食品没有治疗作用,不能代替药品,请谨慎购买。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