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正> 《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第25条规定,“承办人在调查终结后,应当对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性程度进行合议并作好记录,——依照有关卫生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作出下列处理意见——”,但《卫生行政处罚程序》没有就有关合议组织的组成形式及合议方式等作出明确的规定。《行政处罚法》没有规定“合议”是行政处罚的必经程序。在具体的卫生行政处罚工作中,如何正确、合理、科学地适用卫生行政处罚程序中的合议制度,没有一个相对统一的观点。笔者谈谈对卫生行政处罚程序中合议制度的一点理解。  相似文献   

2.
浅谈卫生监督违法案件案由的制作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正> 随着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进一步开展,卫生监督执法工作逐渐规范化。近几年来,卫生部根据卫生监督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陆续制定颁布了《卫生行政处罚程序》和《卫生行政执法处罚文书规范》。卫生行政处罚作为要式行为,卫生行政部门在作出行政处罚的过程中都能统一使用卫生部制定的程式化文书。这些处罚文书如《案件移送书》、《合议记录》、《案件调查终结报告》、《听证笔录》、《结案报告》等都设定有“案由”栏目,设定这一栏目,可使卫生监督违法案件的基本情况一目了然,有利于卫生监督人员办案过程中开展针对性  相似文献   

3.
卫生行政处罚是由卫生行政机关依法给予违法的卫生行政管理相对人的行政法律制裁。通常表现为对违法的卫生行政管理相对人权利的限制或课以新的义务。对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权益产生直接的较大影响。为了充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国家以基本法律的形式颁布了《行政处罚法》,将行政处罚纳人严格的法制管理轨道,足见国家对此的高度重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其关键在于让当事人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从形式和实质两方面都落到实处,尤其是后者.显得更为重要。在卫生行政处罚决定作出过程中,为防止专断,采纳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内容的合理部分必然要求通过合议来实现.这是由合议的目的所决定的。而现行的《卫生行政处罚程序》对卫生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仅规定了一次合议(卫生行政机关履行告知义务前的合议),因而在程序上缺乏对采纳当事人陈述和申辩内容的合理部分的保障。本文针对这一不足,论述了在卫生行政处罚决定程序中实行“两次合议制”的必要性,并提出了相应建议。  相似文献   

4.
<正> 江北区卫生监督所自1998年设立卫生监督管理科,专门行使卫生监督执法的内部管理和权限制约的职能。近5年来在卫生监督执法实践中积极探索卫生行政处罚“调查取证、合议裁量、审核执行三分离制度”,使卫生行政处罚的合法、公正原则得到保证。在卫生行政处罚合议前后的审核把关中,我们  相似文献   

5.
<正> 1 案情简介 在1998年4月28日食品卫生监督检查活动中发现,某酒楼加工销售生食海水产品,市卫生行政部门以违反《食品卫生法》第9条第3、12项规定为由,在经过立案、合议、告知及业主的陈述和申辩等程序后,依第42条之规定,在1998年5月20日作出了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并送达该酒楼。该酒楼以被查获的生食海水产品是代邻居加工的生食海水产品为由,于1998年5月31日申请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复议,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在市卫生行政部门答辩后经复议于  相似文献   

6.
作者对浙江省金华县一起个体酒坊无卫生许可证生产经营白酒引发行政复议与诉讼一案从卫生监督文书的制作、行政处罚程序以及听证等方面进行了分析,认为该案虽然以原告一个体酒坊撤诉、金华县卫生行政部门胜诉而告终,但在查处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如卫生监督人员制作的《现场卫生监督笔录》等缺少事实构成要件;卫生监督文书的形式不当,以《卫生监督意见书》的形式对查封的70kg白酒作出了“予以销毁”的处理;案件的调查取证工作只有1名食品卫生监督员参加等等。并结合本案的情况,根据法律、法规以及行政规章的规定,提出了金华县卫生行政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属于一事再罚,也不属于听证的范围。  相似文献   

7.
<正> 《传染病防治法》的贯彻落实,在很大程度上有赖于监督工作的落实。《传染病防治法》是“预防为主”制,但不能少了纠正与处罚。而行政处罚又是易引起行政争议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传染病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是代表国家意志,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依法行政的表现形式,一经送达相对  相似文献   

8.
内部控制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之我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卫生行政处罚存在着自由裁量权,不正确运用会侵害行政相对人利益,滋生腐败。作者探讨了一些卫生行政部门内部控制自由裁量权的合议、备案等方法和对策。  相似文献   

9.
1案情简介某县卫生监督机构在日常食品卫生监督执法时,发现某学校食堂未取得食品卫生许可证擅自从事饭菜供应活动。该县卫生行政部门在取得确凿而充分的证据材料后,经过法定程序,以违反《食品卫生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食品卫生法》第四十条之规定,对该学校依法做出行政处罚决定。该学校以食堂不需要办理卫生许可证为由,在法定救济期间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该县卫生行政部门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该县卫生行政部门在提交答辩状时,将卫生部“关于食品卫生监督有关问题的复函”(卫监食发[93]第5号)(以下简称复函)…  相似文献   

10.
2011年12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修改版开始实施,标志着职业卫生监督的职能由卫生行政部门平移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放射诊疗卫生行政处罚的实施也随之发生了相应的变化。1职业卫生监督职能平移前全市三年放射诊疗卫生行政处罚情况  相似文献   

11.
对食品卫生行政处罚案件进行评查分析,不仅能反映出我市食品卫生生产经营者遵守《食品卫生法》和有关食品卫生管理规范,依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情况,而且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出卫生行政部门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和有关食品卫生管理规范的情况,有利于卫生监督及时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寻求对策,加大卫生行政执法力度和深度,提高卫生行政执法水平。  相似文献   

12.
1案情简介1998年 8月 13日在经常性职业卫生监督过程中发现 ,某银行营业部拒绝对其视屏作业人员进行职业性健康检查。在多次通知无效的情况下 ,市卫生行政部门以违反《济南市职业病防治卫生监督条例》第 2 0条、第 2 1条规定为由 ,在经过收集证据、立案、合议、予先告知及听取银行有关人员陈述和申辩等程序后 ,依据第 35条之规定 ,在 1999年 4月 30日作出了罚款4 0 0 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并送达该银行。该银行以其全部人员已在另一家医院进行了查体为由拒不接受处罚。市卫生行政部门于 1999年 6月 10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本案于 1999年 7月 …  相似文献   

13.
卫生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应用性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正> 为进一步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过程中的处罚行为,卫生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行政处罚法)、《卫生行政处罚程序》中的规定,制订了《卫生行政执法处罚文书规范》(1998—07—08),该规范对21种处罚文书分别提出具体适用范围和制作要求。在这些文书中,大多数为原使用的27种文书所没有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属于此类。在实际工作中,能够准确合理地应用,是每一位卫生监督员面临的现实问题,本文以食品卫生行政处罚为例,探讨“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应用性及可操作性。1 制作“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根据和意义 《行政处罚法》制订的目的是为了规范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  相似文献   

14.
卫生行政部门作为食品卫生行政执法主体 ,行使监督执法权。在对相对人作出较重的行政处罚决定之前 ,按《食品卫生行政处罚办法》中的规定 ,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当事人要求听证的 ,卫生行政部门应进入听证程序 ,必须组织听证。目前 ,国家尚无有关食品卫生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的明确规定 ,实际上存在一个如何操作的问题。笔者就此谈一些在实际工作中的做法和体会 ,供同道参考。1 听证前的准备1.1 听证提出 卫生行政部门在作出责令停止生产经营、吊销卫生许可证、较大数额的行政处罚等决定之前 ,向当事人发出“行政处罚听证告…  相似文献   

15.
卫生法制宣传教育把卫生法律规范的内容向社会做广泛的传播 ,使人们能够得到充分理解、认识和受到教育 ,从而自觉地遵守卫生法律规范的一种活动。卫生行政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开展监督活动 ,其根本目的是为了保护人民健康 ,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卫生法制教育是作为卫生监督重要手段之一 ,为实现上述目的而日益被卫生行政部门重视、采用。1 目的卫生法制宣传教育具有积极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规定“实行行政处罚 ,纠正违法行为 ,应当坚持处罚和教育相结合 ,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通过对相…  相似文献   

16.
卫生监督是卫生执法行为中最常见的一种形式,它是卫生行政执法机关所采取的单方的强制性监督检查,其结果可能会引起卫生行政处罚行为和强制执行行为的产生。因此,规范卫生监督行为是贯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的基础。《广东省劳动安全卫生条例》(下简称《条例》)和《广东省劳动安全卫生监察办法》(下简称《办法》)为我市劳动卫生监督提供了法律保障,所以,依据《条例》和《办法》来规范职业卫生监督显得日益重要。1 职业卫生监督的主要内容  综合《条例》和《办法》的有关规定,汕头市职业卫生监督内容可分为6大类24项。11 …  相似文献   

17.
2005年常州市卫生行政处罚案卷质量分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卫生行政处罚是卫生行政部门对违反卫生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实施的法律制裁。从卫生行政部门角度而言,卫生行政处罚是卫生行政部门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从受处罚的当事人角度而言,卫生行政处罚是其为自己的违法行为而承担的行政法律责任。因此,卫生行政处罚案卷的质量能够反映出卫生行政部门及卫生监督员的办案能力和行政执法行为的规范情况。为进一步规范卫生行政处罚行为,推进本市卫生行政部门及卫生监督员依法行政办案能力,我们将常州市2005年度食品卫生、医政执法、公共场所、职业卫生等各专业卫生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认真审阅与分析,现将有关情况分析如下。  相似文献   

18.
卫生监督法律、法规的顺利实施,除卫生监督执法主体(卫生行政部门)与法律调整对象依法认真履行法定权利和义务以外,还得益于良好的社会环境与有关部门的大力配合。建立完善的卫生监督协理制,是卫生执法工作的需要,也是卫生行政部门执法力量不足的补充,更是增强卫生执法力度的有效保障。为了加强卫生执法工作,规范部门协调配合,实施卫生监督协理制是一种有效的方式。1.卫生监督协理制的提出《食品卫生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卫生监督法律、法规均明确规定了“卫生许可证的前置条件”和“申请强制执行”,“阻碍卫生执法的措施”等内容,但在10多年的卫生执法实践中,由于部门协调等因素制约,上述三个方面的执法情况不尽人意,卫生许可证的前置条件未能较好贯彻,甚至致“前置”为“后置”或干脆“不置”,给卫生许可证制度的实施增加了工作阻力,“强制执行”也由于多种原因,有申请但未及时执行或未能执行,造成“执行难”,“难执行”的被动  相似文献   

19.
《职业病防治法》颁布实施以来,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在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障劳动者健康及其合法权益方面作出了很大的贡献,但也暴露了一系列相关问题,尤其表现在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理解和运用上。按照《行政处罚法》规定,卫生行政部门在行政处罚中,应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做到“同样的违法行为受到同样的行政处罚”。但从我市2年来的160起300多万元罚款的职业卫生执法实践来看,因立法上存在着较大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践操作中同类违法行为处罚幅度波动较大。因此能否正确合理运用职业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关系到卫生行政部门的执法权威,同时若对自由裁量权加以一定的控制,会更有效地保护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20.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已实施多年。随着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 ,《条例》和《细则》中的某些条款不再适应新形势 ,笔者认为有必要对《条例》和《细则》中的某些条款加以修改和完善 ,以适应当前卫生监督工作的需求。1 卫生行政执法主体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相适应 ,卫生行政执法主体必须是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然而 ,现行的《条例》第十条中规定 ,“各级卫生防疫机构 ,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工作”。这一规定与现行卫生监督体制…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