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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2 0 0 2年 1 1月 2 9日 )第一条 为了贯彻计划生育基本国策 ,使出生人口性别比保持在正常的范围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划生育、卫生和药品监督管理等行政部门 ,按照各自职责 ,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胎儿性别鉴定和施行终止妊娠手术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在同级人民政府领导下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第三条 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  相似文献   

2.
《医院管理论坛》2003,20(4):5-5
日前,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与卫生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发布了《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规定》指出: 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或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开展胎儿性别鉴定和人工终止妊娠手术。  相似文献   

3.
通过“胎儿写真”的社会现象.首先介绍我国胎儿性别鉴定的法律制度,进而分析了严格禁止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的原因。最后,针对目前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得不到有效控制的现实,提出了采取控制措施的建议。  相似文献   

4.
<正>出生人口的男女性别比失衡已成为我国的最新难题。国家人口计生委、公安部、卫生部等六部委已决定将2012年确定为"出生人口性别比重点治理年",以期扭转男性婴儿出生比例过高的现状[1]。结合治理年对一起因胎儿性别鉴定引发的举报案进行了分析。  相似文献   

5.
2005年,吉林省计划生育、卫生、药监、公安等四部门联合开展了打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以下简称“两非”)专项行动。活动特点:①领导重视、亲自参与。各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和任务。计划生育部门主动协调和沟通卫生、药监、公安等相关部门配合,形成了一个部门联动,协调作战的工作局面。  相似文献   

6.
<正>1案情简介2010年某日,安徽某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执法人员来某市卫生局要求协查一民营医疗机构涉嫌为安徽籍妇女涂某进行非法胎儿性别鉴定并中期引产女婴案,同时提供了涂某诊疗费用收据及调查笔录。卫生执法人员对涉案单位进行检查。对现场进行拍照并调取病历、诊疗日志、处方等。结果表明,  相似文献   

7.
《卫生软科学》2007,21(5):373-373
国务院2007年立法计划已将《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作为抓紧研究项目。这个规定在强调"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禁止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  相似文献   

8.
2005年4月~6月,湖南省开展了专项集中整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行为(简称“两非”)联合执法行动。为了形成依法管理、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的长效机制,依据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卫生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湖南省政府的有关规定,湖南省人口计生委、  相似文献   

9.
1案情简介2006年11月7日,南京市建邺区卫生监督所接到举报,位于该区沙洲街道的某诊所利用超声技术手段为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调查中摄像机记录了胎儿性别鉴定及收费全过程,监督员同时查获该诊所超过核定的诊疗科目从事产科诊疗活动;该所1名护士无医学影像资质证  相似文献   

10.
11.
目前我国关于严禁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的法律规定存在规范竞合现象。鉴于这一现象的存在,行政机关在进行行政处罚时,应当遵循《立法法》的相关法律适用原则。作者通过对两起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卫生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分析,指出了卫生行政部门在处理此类案件中存在的不足之处。建议国家卫生系统应进一步完善相关医疗法律条款,并注意与其他相关行政法律法规之间保持协调一致,使法律更加完善实用。  相似文献   

12.
作者从执法的角度,结合实际工作,探讨了在打击非法胎儿性别鉴定及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通过对刑法的修改、法律的完善、监管水平的提高等方面建议,来改变出生性别选择屡禁不止的现状,保障我国人口性别平衡。  相似文献   

13.
卫生部副部长陈啸宏24日在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第二次电视电话会议上表示.目前我国在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动中.仍然需要解决三个主要问题。  相似文献   

14.
康医生 《健康生活》2011,(10):19-20
我已身怀有孕,我们罗姓大家族中,曾有人患了遗传病,据说有些遗传病与胎儿的性别有关,怀的是男胎或女胎就会患病,遇此情况就得作胎儿性别鉴定,以决定留男弃女,或留女弃男。可我到医院请求用B超对胎儿作男女性别鉴定时,医生说中国13.39亿人口了,现在性别比偏高,不是随便可做的,要符合情况才能做。请问。要在什么情况下才能做胎儿性别鉴定?  相似文献   

15.
现在,我国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指出: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或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开展胎儿性别鉴定和人工终止妊娠手术。  相似文献   

16.
从刑法谦抑性的视角出发,分析了胎儿性别鉴定行为是否应设定刑事犯罪的必要性、可能性、补充性,得出了将“胎儿性别鉴定”犯罪化应慎行,对大量的非法鉴定胎儿性别行为应做非犯罪化处理.  相似文献   

17.
近年来,由于各方面原因导致的胎儿性别比例严重失调给整个社会带来了众多危害.文章以我国出生婴儿性别比严重失调的现状为切入点,考虑到我国当前的法律规定现状,在借鉴了国外的相关立法的基础上,对非法实施胎儿性别选择犯罪化予以必要性与可行性地分析,并提出了犯罪化后具体的刑法运作思路.  相似文献   

18.
绒毛穿刺获得胎儿绒毛进行性别鉴定是孕早期进行的一项有创检查,可能导致胎儿发育畸形。绒毛穿刺本身可能导致孕妇发生出血、羊水渗漏、流产,甚至损伤胎儿。由于绒毛与胎儿发育细胞团靠得很近,孕龄为10孕周后,胎儿细胞已经定向分化,而非多能干细胞,这些细胞下一步可能发育成某个器官、肢体等,因此一旦受损,就可能造成胎儿肢体或器官缺失,  相似文献   

19.
为贯彻落实“人口计生委、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 2005年开展贯彻落实《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督察工作的通知”精神。2005年 5月 18日北京市人口计生委、市卫生局和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了督察工作联席会,通报了  相似文献   

20.
魏萍 《中国卫生》2011,(9):62-63
国家人口计生委、公安部、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近期联合召开会议,决定开展整治“两非”专项行动。所谓“两非”(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是导致我国一个时期以来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重要原因。国家人口计生委、卫生部等有关部门指出,整治“两非”专项行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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