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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药房》2001,12(2):72
本刊讯国家计委颁布的《药品政府定价办法》规定,从2000年12月25日起,医院制剂零售价格按保本微利原则制定,其零售价格由制造成本加不超过5%的利润构成。
国家计委指出,药品政府定价遵循生产经营者能够弥补合理生产成本并获得合理利润、反映市场供求、体现药品质量和疗效差异、保持药品合理比价、鼓励新药研制开发等原则,按社会平均成本制定,对市场供大于求的药品按社会先进成本定价。
国家计委要求,药品制造成本和期间费用,按国家财会制度有关规定审核,因非正常原因导致制造成本和期间费用过高的,应适当调减制造成本和期间费用。根据各类药品的不同情况,实行有差别的销售费用率(指药品销售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重)。根据各类药品创新程度不同,实行有差别的最高销售利润率(指销售利润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药品适用的流通差价率,按药品正常零售包装量价格确定。中药饮片的出厂、批发实行同价,无税价与增值税分开,成本利润率为5%。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流通环节作价办法按原有规定执行。
国家计委规定,医院制剂零售价格的计算公式为:零售价格=制造成本×(1+制造成本利润率)。医院制剂的原料损耗,中药最高不得超过20%,西药最高不得超过5%。调剂购进的医院制剂,医疗单位应以实际购进价格为基础,加不超过5%的利润制定零售价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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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计委以急计价格[]号发出《关于单独定价药品价格制定有关问题的通知》 通知称 为科学公正合理制定药品价格 提高政府制定药品价格的透明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国家计委《关于改革药品价格的意见》和《药品政府定价办法》 现就单独定价药品的价格制定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医药导报》2001,20(5):316
国家计委以急计价格 [2 0 0 1] 13号发出《关于单独定价药品价格制定有关问题的通知》 ,通知称 ,为科学、公正、合理制定药品价格 ,提高政府制定药品价格的透明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国家计委《关于改革药品价格的意见》和《药品政府定价办法》 ,现就单独定价药品的价格制定有关问题通知如下。1 药品单独定价的范围企业生产经营列入政府定价范围的药品 ,因其产品有效性和安全性明显优于或治疗周期和治疗费用明显低于其他企业同种药品、且不适宜按《政府定价办法》(计价格 [2 0 0 0 ] 2 14 2号 )第六条规定的一般性比价关系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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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导报》2001,20(4):212
2001年1月22日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以计价格[2001]88号文发出了关于集中招标采购药品有关价格政策问题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①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药品零售价格是最高零售价格,医疗机构和社会零售药店可以降价销售。②集中招标采购药品,要体现按质论价原则。评定投标药品价格时,要参照价格主管部门公布的最高零售价格和市场实际购销价格。③集中招标采购药品降价后产生的价差(指政府定价药品的规定零售价格或市场调节价药品的实际零售价格与中标价格之差),应按照大部分利益让给患者,兼顾医疗机构招标采购积极性的原则,在患者和医疗机构之间合理分配。分配比例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统一确定。招标采购药品的零售价格,要以实际中标价格为基础,加一定比例的价差确定,在招标单位范围内执行。④中标的政府定价药品,由当地价格主管部门按照上述原则作价并公布中标药品的零售价格。中标的市场调节价药品,招标采购的医疗机构也要按上述原则制定中标药品的实际零售价格。⑤药品招标采购经办机构须按规定将实际中标价格及时向当地价格主管部门报告;医疗机构自主制定零售价格的,必须将调整后的药品实际零售价格及时向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备案。价格主管部门要根据实际中标价格的市场调查等情况,按规定权限和程序调整药品通用名称的最高零售价格。⑥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并查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过程中不规范的价格行为。
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要按上述要求,制定本省招标采购药品价格的具体管理办法,报国家计委备案。
《医药导报》编辑部转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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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医院用药评价与分析》2001,1(6):375-384
本刊讯 2001年12月12日,国家计委根据现行药品价格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各地对药品实际价格的调查情况,经广泛征求社会有关方面意见,制定并公布了对氨基水畅酸钠等部分药品的零售价格方案。该方案中《国家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品种由国家计、委制定最高零售价格的有148种(见表1);其余235种由国家计委制定最高零售价格的指导意见(见表2)。国家计委要求各地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以该方案为基础在上下5%的浮动幅度内,于2002年1月15日前制定公布本辖区内执行的最高零售价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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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导报》2001,20(5):334
国家计委 3月 1 6日以计办价格 [2 0 0 1 ] 2 50号下发《关于确定集中招标采购药品价差分配比例问题的通知》 ,现将通知内容刊登如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计委、物价局 :我委 1月 2 2日印发了《关于集中招标采购药品价格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 [2 0 0 1 ] 88号 )。该文件印发以后 ,一些地方询问集中招标采购药品降价的价差分配比例应如何确定。经研究 ,现就此问题通知如下 :各地在研究确定招标采购药品降价后的价差 (指政府定价药品零售价格或市场调节价药品的实际零售价格与中标价格之差 )在患者和医疗机构之间的分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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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中药制剂价格执行中难度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医院制剂是本着为医院服务的原则,结合临床,生产疗效确切和质量可靠的制剂。为规范药品价格,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于2001年3月下发了《国家计委关于印发药品政府定价办法的通知》,制定了《药品政府定价办法》,对医院制剂的价格明确了定价原则,要求各级医院按此执行,其中5%的制剂利润率是医院制剂新的核价方案(简称核价方案)的核心。但是医院在执行核价方案中却存在较大难度:一方面,按此执行,制剂成本难以收回(尤其是中药制剂),医院制剂将难以维持;另一方面,不按此方案执行,有违国家药价政策。究竟难在何处?如何解决?则是当前需要思考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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